什么是气质

发布时间:2018-06-30 18:10: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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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气质

气质是一个古老的心理学问题,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里特就提出人体有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胆汁、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在人体内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了人体的特质。几个世纪以后,罗马医生哈林(Galen)用拉丁语“temperametnum”一词来表述这个概念,这就是气质(temperament)概念的来源。

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从类似气质的角度出发把人分为“狂”、“狷”、“中行”三类。他认为“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意思是说,“狂者”一类的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是积极的、进取的,他们“志大言大”,言行比较强烈表现于外;“狷者”一类的人比较拘谨,因而就“有所谨畏不为”;“中行”一类的人,则介乎两者之间,是所谓“依中庸而行”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气质似乎是人们熟知而又不易捉摸的概念,大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实际上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是指在人的认识、情感、语言、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和均衡程度等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以及动作灵敏或迟钝方面,因而它为人的全部心理活动表现染上了浓厚的色彩。它与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脾气”、“性格”、“性情”相近。

人们观察、评价一个人的气质时,往往是“由表及里”,透过对方的眼光、神情、谈吐,才能观察到一个人的气质。常言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神情是感情的外露”、“谈吐是直抒胸臆的表达”。

 

气质的分类

        人的气质一般来说分为四种类型:

     1、多血质

      特征:反应快而灵活,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广而易变,喜欢与人交往,语言富于表达力和感染力,感情外露易变,缺乏毅力和耐力,浮躁、轻率,是人们常说的活泼好动型,如:孙悟空、郭沫若、赫尔岑。

      2、胆汁质

      特征:精力充沛,热情,直率,内心外露,容易冲动,脾气暴躁,易怒,缺乏自制力,是人们常说的急性子的人,如:张飞、李白、普希金。

      3  、粘液

      特征:稳重,塌实,冷静,说话少,动作迟缓,内心少外露,情绪发生慢且持久,坚韧,执拗,是人们常说的慢性子的人,如:林冲、茅盾、克雷洛夫。

      4、抑郁质

      特征:反应慢而不灵活,情绪体验深刻而不外露,孤僻沉静,想象力丰富,善于觉察别人不易发现的细节,多愁善感,弱,胆小,是人们常说的好多心的人,如:林黛玉、杜甫、果戈里。

现代心理学把气质理解为人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点,这些心理特点以同样方式表现在各种各样活动中的心理活动的动力上,而且不以活动的内容、目的和动机为转移。

这种典型的心理特点很早就表露在儿童时期的游戏、作业和交往活动中,据N-B-斯特拉霍夫的研究,在39名作为研究对象的小学生中,有33人明显地表现出所述的气质类型。

气质的观察

       气质类型的很早表露,说明气质较多地受个体生物组织的制约,也正因为如此,气质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虽然有所改变,但与其它心理特征相比,变化要缓慢得多,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所谓心理活动的动力是指心理过程的速度和稳定性(例如,知觉的速度、思维的灵活程度、作用注意力集中时间的长短)、心理过程的强度(例如,情绪的强弱、意志努力的程度)以及心理活动的指向性特点(有的人倾向于外部事物,从外界获得新印象,有的人 倾向于内部事物,经常体验自己的情绪、分析自己的思想和印象)等等,气质仿佛使一个人的整个心理活动都涂上了个人独特的色彩。

当然,心理活动的动力并非完全决定于气质特性,它也与活动的内容、目的和动机有关。任何人,无论有什么样的气质,遇到愉快的事情总会精神振奋、情绪高涨、干劲倍增;反之,遇到不幸的事情就会精神不振、情绪低落。但是,人的气质特征则对目的、内容不同的活动都会表现出一定的影响,换句话说,有着某种类型气质的人,常在内容全然不同的活动中显示出同样性质的动力特点。例如,有的人每逢考试会表现出情绪激动、等待与友人会面时会坐立不安、参加体育比赛前也总是沉不住气,等等。就是说,此人的情绪易于激动会在各种场合表现出来,具有相当固定的性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说,情绪易于激动是此人的气质特征。

人的气质类型无好坏之分,每一种气质都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具有积极的意义,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就具有消极的意义,如,胆汁质的人可成为积极、热情的人,也可能发展成为任性、粗暴、易发脾气的人;多血质的人情感丰富、工作能力强、易适应新的环境,但注意力不够集中、兴趣容易转移、无恒心等;抑郁质的人工作中忍受能力差、容易感到疲劳,但感情上比较细腻、做事审慎小心、观察力敏锐、善于察觉到别人不易察觉的细小事物。

气质不能决定人们的行为,是因为人们可以自觉地去调节和控制。虽然,人的行为不是决定于气质,而是决定于在社会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动机和态度,但是,气质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虽然气质与态度相比只居于从属的地位,但它是构成人们各种个性品质的一个基础。因此,它也是刑事犯罪学中一个必须加以分析和考虑的重要因素。

通常意义上讲,罪犯属于精神卫生高危人群,具有反社会性,易情绪低落、抑郁,自我控制力差,自我生理卫生差,人格方面有偏差。就拿暴力型罪犯来说,就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行为动机与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相悖且有强迫的紧迫感。暴力型罪犯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所受法制教育更是微乎其微,并且由于自身体质气质方面的优势,在社会中常表现出为所欲为的状态。特别是不能平静地对待问题,也不善于运用语言表达,错误地认为“拳头更能解决问题”;

2.社会适应性差,受示性强,冲突环境中的诱发率极高,大多数暴力型罪犯虚荣心强、爱面子、争强好胜。在一些人际交往的冲突环境中,由于性格暴躁,好冲动,特别在他人的鼓动下往往不思后果,极易采取暴力行为;

3.缺乏情绪情感的自我调节能力,暴力型罪犯由于自身性格气质的特点,决定了其忍耐力较差,不能有效地转移矛盾焦点、不能有意识地进行自我心理调节。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9b444b650e52ea54189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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