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平安乡镇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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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谐平安乡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阿子滩乡政府乡长:侯小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的目标充分表明,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共同发展的新农村,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那么,作为农村基层政府如何围绕这一目标,促进乡镇的平安创建工作呢?针对这个问题,我深入乡村调研,通过对干群反映的难点、热点、焦点、疑点等问题的调查,谈谈自己一些肤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平安创建的关系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内需,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新农村建设既要治穷,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治愚,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民

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还要治乱,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建立农村治安新秩序,实现农村平安稳定。平安创建工作就是要解决治愚、治乱的问题,从而为治穷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优良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创建要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安居乐业,影响农村社会大局的平稳,而且关系到农村各项改革是否能够深化、农村民主法制进程是否顺利推进,农村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是否得到不断提高。总之,新农村建设与平安创建相辅相成,平安创建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保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创建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好蓝图能否实现。新农村建设创造出的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资财富又反作用于平安创建,不断优化平安创建的质量,提升平安创建的档次,最终实现良性互动互补。二、当前乡镇平安创建工作存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种类矛盾纠纷仍较突出。
当前,全县农村不稳定因素主要由以下六个方面的矛盾起:一是经济利益矛盾。主要为土地山林塘库承包、资源开发、灌溉用水、国家征有和土地与赔偿等过程中的利益

分配矛盾。由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老龄人的养老、医疗保险、贫困户的救济、“三无”(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较为突出;农村私人借贷、交易、继承等方面后经济纠纷也较多,严重影响农村稳定。二是政治利益矛盾。如:在村民委员会直选过程中产生的当选者与落选者的矛盾。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权力之争等等。三是思想观念矛盾。封建宗教观念引发的宗派矛盾,新旧思想冲突引发的上下辈人之间的矛盾等等。四是婚姻家庭矛盾。如:离婚案件、赡养、扶养问题增加从而引发家庭纠纷等等。五是历史遗留矛盾。如:工程建设、村办企业、农垦场遗留的债务负担等历史矛盾。六是干群矛盾。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较差,导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等问题,引起群众不满,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居高不下,村级干部在经济管理中缺乏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贪污腐化等引发的矛盾较多。此类矛盾引发大量群访和个访事件约占农村上访总的60%以上。
(二)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仍然突出。一是诈骗、盗窃等侵财类案件仍居高不下。由于乡村公路交通的发展,运输条件的改善,诈骗、盗窃犯罪分子将手伸向农村。近年来,农村丢包诈骗、电子元件诈骗、假冒名贵药材诈骗、“兑换外币”诈骗、婚姻诈骗、利用迷信消灾诈骗等较为盛行;机动

车辆、农机具、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耕牛等生产资料以及牲畜、家禽等生活资料被盗现象比较严重;在山区盗伐林木、盗猎珍稀动物、非法采矿、采沙、采石违法犯罪突出。二是杀人、伤害、抢劫致死人命等八类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中,杀人、伤害案件大多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微小利益引起;抢劫犯罪大多因为贫图几千元,甚至几十元的财物而引发。三是农村一些地方成为收销赃物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场所。由于城乡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存在的差异,农村一些地方成为机动车、家用电器、电脑、手机等被盗物品的收赃销赃场所。与时同时,假冒伪劣产品也充斥农村市场,特别是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农资产品对农民生产生活危害很大。四是劳务输出带来的治安问题。由于盲目外出,很多务工人员没有专业特长,文化素质偏低,异地生存困难,导致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走向违法犯罪;同时,由于农民工法律观念不强,加之国家缺乏保护农民工正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致使拖欠民工工资、因工伤亡事故得不到妥善解决等事件屡屡发生;劳务输出也形成许多空巢家庭,导致农村照顾未成年人和老人关爱不到位,农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由于农村青壮年男性外出打工,留守人员多为老、弱、病、残、妇、幼,造成村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组织参与巡逻守护人力困乏,致使盗窃公私财物、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三)农村各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一是交通安全事故增加。近年来,随着农村交通网络的扩展,机动车辆的增加,加之一些农民群众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章超载等,致使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二是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开掘乡村道路、修建塘库沟渠等过程中,因管理失控,安全意识不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是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目前,全乡广大农牧村群众有40%以上的居住在串木房里,建筑耐火等级低。同时,农村使用柴草、蜂窝煤做生活能源的占80%,柴草、燃油、煤气、农药等农用易燃物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容易发生火灾。(四)农村平安创建的困难和问题突出。按照省、州、县部署,我乡经过一年时间的平安创建活动,在农村建成了一批平安示范村和平安示范单位,虽然基本符合创建标准,但创建的范围有限、量少质弱、档次不高,创建中遇到的困难较多,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少。一是一些农牧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重视不够,村级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农牧村基层党员领导只重视抓经济建设,不能正确处理好平安创建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对治安工作特别是治安防范思想认识和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现象严重,村干部素质不高,缺乏威信和工作责任心,致使平安创建工作在基层难以真正落实。二是经费严重不足,机构人员不到位。平安创建工作需要投入相应的工作经费,

农牧村——特别是经济发展滞后的村组,村上无集体经济积累,无经营项目,加之农业税费取消,一些地方农牧村综治、群防群治经费未真正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平安创建办公场地、设施装备、巡逻守护人员待遇报酬、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难以落实,严重阻碍了农村治安工作的正常开展。综治办编制未列入三定方案,综治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村社治保组织、调解组织、“两劳”帮教组织不健全或名存实亡,村治保主任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兼职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农村法制建设薄弱,治安防范机制不健全。目前,农村有的村社一年都没有开过群众会,对群众的法制宣传还是停留在放广播、写标语、发资料上,群众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缺乏了解,致使出现纠纷、矛盾不能依法表达诉求,不会通过法律政策依法解决,从而酿成案件;同时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推进乡镇平安创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约占全县地域面积的98%,农业人口约占全县人口99%以上,农村地域面积广、人口多,地形以山区、黄土高原为主,农民居住普遍分散,经济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平安创建中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决定了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工作中就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

重点,示范带动,政府支持,农民建设的原则;因此平安创建要紧紧围绕这个特点开展,积极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
1、党政领导要重视。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平安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在将平安创建作为落实“三大要务”、“六项重点”的重要工作之一的基础上,把平安创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同部署、同规划、同检查、同奖惩。
2、政策决策要科学。在制定出台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的时候,要对影响平安建设的因素和风险进行认真评估,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历史遗留问题的规范性政策,依法治理,分步化解历史遗留矛盾,从而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促进农村平安稳定。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特别要把解决农村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龄人口问题作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影响平安创建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3、规划设计要合理。在新农村建设部署、规划上,要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硬件上,村委会要设立“三室”:平安创建室、驻村民警警务室、民间纠纷调解室;在新农村布局规划上,要将物防、技防及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池纳入设计范畴,农房设计要经过城建、消防

部门审核批准;在土地划拨、资金补贴等方面对愿意集中修建房屋的群众予以优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集中建房的积极性,这样,既利于在改造完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方面节约资金,又利于治安防范工作,减少巡逻守护工作中人、财、物等资源的浪费。
4、资金投入要到位。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国家、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农民个人在资金方面进行大量投入。为此,要加大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各级财政、物价等部门牵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由县、乡财政划拨和采取“一事一议”相结合的方式,适当向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筹措群防群治所需工作经费,用来解决农村平安创建办公、巡逻守护、宣传等工作经费及巡逻守护人员报酬问题;落实办公场地,改善办公条件。
5、工作机制要创新。一是实行农村平安创建目标责任制。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县各部门、单位均要挂钩联系一个村,对联系村的新农村建设与平安创建,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进行对口扶持。三是完善监督奖惩机制。首先要将科学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定科

学的考核奖惩办法,与村干部任用、年度评优选模挂钩;其次,组织、人事、纪委、监察、政法、综治、目标督查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村干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村组、单位坚持年度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治安灾害事故以及恶性刑事案件的,要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滞后的要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直到一票否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要关注民生、改善民风、体察民意,体现民主。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凡百姓安居乐业,则天下太平;凡民不聊生,必社会动荡。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作为直接服务于百姓的基层政府必须从解决民生、民风、民意,体现民主问题着手,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殷实,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让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居住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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