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docx

发布时间:2019-09-09 13:19: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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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和《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马政[2001]29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认定,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签定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查认定原则: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及便于管理。

第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一证一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经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GSP认证达标,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五)经营中西药品种达1000种以上(含中药饮片),其中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备药率不低于经营品种的50%。

(六)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所缺药品应当及时配齐。

(七)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有熟练的审方、配方、复核能力。

药师不得兼职和挂名。

(八)有与经营药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硬件设施,药品的出入库实行计算机管理。

(九)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同时具备与经办机构实行微机联网的条件。

(十) 经营场所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含仓储)。

第五条 零售药店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定点资格,应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一证一照”副本;

3、药店职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5、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6、药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7、药品监督管理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8、营业人员近期体检健康的证明材料;

9、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六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选择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发给“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 经办机构必须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同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的连锁分支机构,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点资格审定,不得作为定点零售药店。

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合并、分立、转让、改制、撤销或停业时,应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经办机构,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定点资格自行废止。

第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将店面、柜台承包、租赁、转让给非定点药品经营机构和个人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继续认定其定点资格;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加强对处方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处方药品的有关规定。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并有医师签名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六条 经办机构要严格履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规定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按《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马政[2001]29号)及《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办法》(马劳社2002]94号)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15b05d6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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