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稿件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08:59: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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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稿件征集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根据集团对公司企业文化工作提出的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对公司重大活动、各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重大进展和员工优秀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现将征稿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车间撰稿人分配原则:

1管理人员每40人取1人,不足40人的部门至少取1名。

2、一线操作人员每50人取1人,不足50人的至少取1名。

3公司中高管贡献文章1/年。中高管为公司部长以上岗位(含部长岗位或部门正职、车间主任

4、公司通讯员1/季度/人,年度考核发表3/人。

二、稿件数量要求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稿件征集第一负责人,每月3日前报送部门稿件,各部门、车间稿件报送数量要求见附件。各部门、车间报送的优秀作品,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企划部投稿。

三、稿件质量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思想健康、内容新颖、真实、感情真挚、文笔细腻、力求生动。

2、文体不限:议论评论、纪实叙事、散文随笔、诗词歌赋均可。

3、投稿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工号、联系电话等。

四、稿费标准

1文字稿:消息稿、管理经验类专稿、副刊稿件等每字按照0.1元;言论稿:每字0.12元;诗词稿:按首计,10行以内每首40元,10行以上每首50元;消息稿:不足300字最低按每篇30元计稿费;简讯:每篇15元,图片类:一版新闻照片每幅50元,其他版面新闻照片每幅20-30元;自创漫画、油画、中国画、书法等作品每幅30-60元。消息稿、管理经验类专稿、副刊稿件、诗词作品编辑部可根据稿件质量给予10%-30%的稿费上浮。

2、《幸福盾安》微信订阅号的稿费标准--144字以内的奖励30/条;144字以上的,按照每字0.1元计算;300字以内的奖励30/条;外部优秀内容推荐,录用奖励30/条。其他类别参照《盾安报》稿酬执行。

3、稿件经集团企划部采用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按上述标准核算稿费,报财务部执行。

五、奖惩要求

1、对公司各部门、车间不能够按时完成稿件上报工作的给予第一责任人负激励30/篇。

2、公司通讯员不能够完成稿件上报工作给予负激励30/篇。

附件 1、来稿登记表

2各部门稿件数量考核标准

特此通知。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来稿登记表

附件2

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各部门稿件数量考核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fbe04db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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