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20 03:24: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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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

综合柜员的定义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实行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形式。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设有事后监督岗,能够实施全面、及时的事后监督。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每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六、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第二章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直接面对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以及受理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前台业务,不得故意压票或拒绝办理。

二、对其经办的每笔业务必须按规定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根据所办理业务的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三、严格执行柜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现金整理整把的入柜,整捆的入库。柜员之间的现金调拨必须由主管柜员统一调配。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柜员之间现金互相调剂的,由调入柜员负责对调入的现金当面点清,如果调入柜员不按要求清点,一旦发生现金调拨差错,由调入柜员负责。柜员内部现金调拨与上缴,调出方与调入方均应及时记账,互相协调配合。

四、柜员柜面兑换残币要严格兑换标准,并当着客户的面加盖全额半额戳记。

五、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应会同主管柜员(或主办会计、网点负责人)当面予以收缴,向持币人讲明情况,查问来源,在***的正面和背面规范加盖**字样的戳记(蓝色印油加盖)。严禁柜员一人单独办理及暗箱操作**没收业务。对柜面混入到内部的**,按谁收进谁赔款的原则,**交主管柜员没收,柜员不得夹带**付出,违者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柜员当天的回笼款在未轧库前不得对外使用,当天的回笼款一定要经过整点、挑净、扎好,加盖日戳章及经办人名章,上缴主管柜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柜面使用。柜员库款要确保干净、整洁、无差错。

七、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过程中发生长款和短款,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发生长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明,退还原主,当天不能查明的,经内部主管同意应以其他应付款列账待查,不准溢库。发生短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找,当天不能查明原因的,由柜员垫付待查,如确有原因,当天报联社审批处理,不准空库。柜员发生错缺款,不得隐瞒不报,不得私吞长款,不得以长补短。长款不报作贪污论处。

八、柜员必须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要严肃轧库质量,做到票箱、物品箱账实相符,钞箱与现金分户账余额核对相符;柜员离岗时必须把印章、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入箱上锁保管。

九、柜员要严格遵守《储蓄管理条例》各项规定,严密储蓄存款手续制度,对由于违反条例规定引起与客户的经济纠纷的,按其所承担的责任,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十、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主管人员打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领用柜员签字。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顺序使用,逐份销号;出 首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核对客户提供的预留信用社印鉴;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章并剪角,作为当日相关凭证的附件。每日打印重要空白凭证销号簿(金燕卡的领用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印发金燕卡领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柜员临时离岗必须办理暂退,退至注册界面,并将印章、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柜员调离工作岗位,应按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并由系统主管柜员以上责任人立即上报科技部门取消或删除该柜员操作代号。

十二、营业终了,柜员应按规定轧账、碰库,将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按凭证种类顺序号排列整齐,打印柜员日终轧账报告、尾箱核对清单,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记账凭证份数、发生额与柜员轧账报告一致,认真核对后交主管会计。

十三、柜员下班前将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并将款箱交管库员,登记《柜员款箱交接登记簿》。

十四、柜员设置应一人一号,要坚决杜绝一人在一个网点多号或多人共用一号现象。柜员密码使用规范,严禁柜员操作代码或密码混用。新增或注销操作员代码要及时,柜员密码设置不可过于简单,柜员密码应不超过半个月更换一次并有记录,更换的旧密码在《密码登记簿》上登记,新密码要做好备份,不得随意登记,严防泄密。

十五、柜员要坚持交接制度,在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抵质押有价物品等核对无误后,作尾箱交接并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

十六、按规定执行多级授权制度,严禁授权柜员密码公开现象。

十七、联行业务录入、实时电子汇兑、复核和编押分岗操作。印、押(机)、证的使用和保管,坚持分管使用,入库保管,履行严格交接手续。

十八、联行柜员应按旬逐笔核对汇出汇款;按日核对汇差;按规定时间处理往来账;并按规定打印各种联行资料。

十九、密码操作回避制度。柜员签到或签退,其他柜员主动回避不得靠近;主管签到或办理业务授权时,综合柜员要主动离开座位,主管柜员还要采取一定的遮掩措施,如用报纸遮掩输入等。

二十、柜员不准办理本人或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业务。

二十一、按照省中心规定时间签到和签退。

第三章

综合柜员操作流程

第一节 班前准备

班前准备的具体工作

一、检查电源、电视监控,报警设施状态是否正常;

二、防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摆放在合理位置,电话是否畅通;

三、柜员必须统一着装;

四、打扫营业室内外卫生;

五、检查营业场所安全情况,主要检查营业室、门、窗、锁、通勤门、四周墙壁防护栏,保险柜等是否有异常现象。

第二节前台会计出纳业务操作基本规定

一、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一)会计核算必须有账有据,当时记账,当日结账,及时对账;

(二)会计业务处理实行事权划分,每一项特殊业务和大额交易必须授权办理;

(三)会计数据按以下规则录入:

1.数据输入,必须由柜员以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其处理权限内或根据授权办理。

2.各项业务应当序时处理。

3.对红字凭证,输入时按同方向负数处理,即用“—”表示,并在摘要栏记载清楚。

(四)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应具备下列要素: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账号和户名、币种、金额及借贷科目名称、经办及复核人员签名或印章、摘要、附件张数等。

2.各种凭证在装订时必须连续编号。

3.手工填制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

(1)填写支票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书写。

(2)单联式凭证应用蓝黑墨水或炭素墨水书写;有关签字也应用蓝黑墨水或炭素墨水书写。

(3)多联式套写凭证应用圆珠笔及双面复写纸复写,所用复写纸颜色应与圆珠笔颜色相同,不得分张单写;有关签字也应用同色圆珠笔书写。

(4)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写,不得连笔,金额数字应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应在角分处写00,有角无分的应在分位上写0,不得用“—”代替。

(5)记账凭证的金额只填写一笔数字时,应在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号,可以不填合计数,但应将其下面各空行从左下角至右下角用斜线划销。填写多笔数字时,不必在每笔数字前加符号,但应在合计数字前填写符号。

(6)填写凭证及记账的各种代用符号规定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符号为,年、月、日简写顺序,自左至右为年/月/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为‰”

(7)凭证不得随意涂改、乱擦挖补,如果填写错误,应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名章。

4.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等字代替,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某些票据或凭证中写有个别繁体字也应受理。

大写金额数字到位为止的,在元之后写(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的,后面不写(或正)字。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没有印好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字样。但不得在票据和银行结算凭证的大写金额栏内,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元、角、分字样。

5.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批处理凭证或清单,打印时应核对张数。

(五)会计凭证的传递应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内部凭证由银行内部人员负责传递,严禁通过客户传递。

1.凭证的内部传递。是指从编制和受理凭证,经过审核、记账、复核、收付款、综合处理、事后稽核,直至凭证装订保管为止的整个过程。

2.凭证的外部传递。是指经过业务处理后,应由本社发给客户或同城、异地其他银行及本行系统机构有关凭证的传递。留社待取的,应登记签收。

(六)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二、会计核算基本程序

(一)根据发生的会计事项,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审查确认其正确、完整、合法、有效。

(二)根据业务种类,将凭证要素录入系统,对需授权的交易必须通过主管授权。

(三)对需换人复核的业务,应换人实时复核。

(四)根据经过复核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或转账(包括签盖回单或收支款通知)。

(五)营业终了进行轧账处理。

(六)次日营业前,接收并打印前一工作日的待处理凭证和清单。

(七)将所有经过业务处理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登记。

(八)将会计资料交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监督。

(九)按规定的时间将会计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管。

三、现金出纳收付款处理程序

(一)付出款项必须有付款单位(或个人,下同)签开的付款凭证,或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由收款单位填制的结算凭证办理付款(根据协议可由银行代扣的款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需提供付款凭证的除外);

(二)办理付款业务,按照审核验印(核对密码)记账付款(签发回单)的程序办理;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

(三)本社开户单位间的转账结算业务,必须先记付款单位账户,后记收款单位账户;受理收款单位提交的他行付款凭证,必须在收妥款项的前提下,方可记收款单位账,受理时应在进账单上加盖收妥抵用章。通过汇划入本社的付款凭证不能支付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退票。

(四)当日营业开始,有关账户应首先支付前一天到期的定期代收款项。当日对外营业时间内受理的收、付款结算凭证,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五)办理内部业务,按照填制凭证审核记账的程序办理。

(六)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银行汇票、汇款、内外部转账的大额支付凭证由经办人逐笔登记,内部主管审核,并在大额支付审批登记簿上签字,未经登记审批的记账凭证,会计人员不得办理支付、不得办理汇划; 错账冲正分为当日错账冲正和隔日错账冲正:当日错账冲正需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隔日错账冲正必须填制错账冲正凭证,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 会计科目、账户或某笔账项的调整,必须根据有规定,并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重大事项必须报经联社主管主任审批、授权;内部自制、补制会计凭证必须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入账。未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授权的属无效凭证。

四、重要物品管理

(一)会计印章的种类

会计印章分为:业务用公章、结算专用章、票据清算专用章、收妥后入账章、转讫章、受理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

(二)会计印章的使用范围

1.业务用公章:用于印鉴卡、查询查复书、挂失止付通知书、退汇通知书、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回单、提出凭证、系统内往来、内部往来双方预留的签章、签发的存单、存折、个人存款证明书、存款证实书、重要单证出(入)库单、利息凭证回单联以及其它需要加盖业务用公章的凭证等。

2.结算专用章:用于签发发出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以及贴现、转贴现银行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3.票据清算专用章:用于提出票据进行票据交换款项的清算(如当地人民银行规定提出提入的票据加盖业务用公章的,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4.收妥后入账章:用于签盖开户单位提交的他行代收票据的回单。

5.转讫章:用于已转账的凭证及收账通知和支款通知。

6.受理专用章:用于进账单及电、信汇回单。

7.汇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再贴现。

8.本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本票。

9.现金讫章:用于已收讫或付讫的现金收款凭证或现金付款凭证

(三)会计专用印章的刻制

汇票专用章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刻制;储蓄业务公章、其他会计专用印章等由联社按规定的尺寸,统一在公 安机关批准的保密性好、质量高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可根据业务需要刻制多枚,但必须编号,分清保管和使用责任。个人名章由联社统一刻制。

(四)会计印章的领用、保管和使用

1.会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坚持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严禁托人代管

2.各营业网点应配置带锁的铁皮盒存放印章,用印人临时离柜铁皮盒要上锁,营业终了,印章盒随同现金入库保管。

(五)密码的管理

1.操作员密码必须严格执行密码分级管理制度,经办人员密码和授权密码实行分级管理。

2.各级操作员密码由本人控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如有泄密,应立即更换密码。

3.操作员密码为六位,且须全部由数字组成。密码应不定期修改(一般10天),修改口令时,前后两次口令不得相同,且应有一定的破译难度,一般不得设置连续相同的数字。

4.营业终了,业务处理完毕后,一般不允许再进 入统合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联社主任书面批准同意。

(六)下列会计工作岗位不得混岗操作:

1.未建立钱箱控管体系的机构,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2.汇票和联行业务印、压(押)、证三岗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3.综合柜员与授权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4.出纳人员不得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会计资料保管员不得从事操作;记账操作员不得保管会计资料。

5.对账工作应由记账以外的人员办理。

第四章 部分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节

单位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存款人到信用社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开户申请书并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经主管人员审查下列项目后,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给予开户,并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一)开户单位经办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 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 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要进行计算机联网核查。

(二)账户名称

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

(三)相关证明文件。

二、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信用社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信用社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信用社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三、存款人办妥开户许可证后,填写存款印鉴片两份(如实行柜员制,则需印鉴片份数为柜员数加1)加盖预留印鉴交经办柜员。经办柜员审查后,在印鉴片上注明启用日期,加盖名章,专夹存放,待支款时核对。(开户三日后方可办理支款业务)。

注: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 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信用社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开销户登记本。

五、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入档保管。

六、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 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 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 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 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 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 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二)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 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的操作流程

一、单位活期存款操作流程

(一)单位活期存款现金存入的处理:柜员收到存款人提交的现金和两联现金缴款单,核对现金缴款单中缴款人全称、账号、款项来源、大小写金额、券别等。经办柜员清点现金、审查凭证无误后,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名章,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作1201交易的记账凭证。单笔存入金额超5万元(含)以上的由授权柜员进行授权、签章并登记授权业务登记本。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二)单位活期存款转账存入的处理

柜员受理开户单位存入资金的有关凭证,经审查无误后,以有关凭证作借、贷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其它同业款项

或:同业存放款项

或:内部往来

或:××科目--××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三)单位活期存款现金支取的处理:柜员受理开户单位出具的现金支票。经审查支票要素及支票有效期并折角核对预留印鉴,按照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作1301交易,进行办理。单笔或单日累计支取现金超过5万元(含)以上的,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批授权。严禁先提现,后集中审批。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现金

(四)单位活期存款转账支取的处理

1.同城转账:付款单位出具转账支票,填写一式三联的进账单。经办柜员接到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时,审查支票要素、折角核对预留印鉴无误后作6302交易记账,并在支票上作会计分录、记录转账时间、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转账支票作借方传票,进账单作贷方传票。单笔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按授权管理办法进行授权。收款人为个人结算账户且单笔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写清转款用途。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或:内部往来

或:××科目--××

2.异地汇出款项:单位向异地汇款时,填制一式三联的电汇凭证,受理柜员审查凭证要素并折角核对预留印鉴无误后作4301转汇申请(付款人名称必须与转出账户名称一致),交易成功后将电汇凭证及打印的贷方凭证交由另一柜员作4302交易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打印借方凭证,两项交易完成后在电汇凭证上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第一联退付款人,第二联作借方凭证并在凭证上作会计分录(借201101

贷2441 ),第三联作汇出汇款凭证的附件。

3.异地汇入款项:接收异地汇入汇款时作4305交易打印转汇凭证,打印完成后作4314交易进行解汇,解汇成功后在打印的转汇凭证上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转汇凭证的第一联作汇出汇款凭证的附件,第二联作转入账户的贷方凭证(需在凭证上作会计分录),第三联退收款人。若解汇时系统提示账号或户名不符,则应向汇出机构发出查询或电话询问,汇出机构回复纠正的作6302转账交易将款项转入收款人账户,回复函作转汇凭证第二联的附件,汇出机构无答复或回复确属汇款人填写错误的应予以退汇处理(注:账号属系统升级自动更改的,须进行账户变更处理)。

(五)单位办理注册登记存款的处理

柜员对单位存入的用于注册的资金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在现金解款单第一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退开户单位。该账户属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单位注册手续办好后,存款人应出具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柜员审核无误后,凭此修改账户性质。单位注册验资办理不成功的,凭现金解款单和证明交内部主管审核签字后办理退款手续。

(六)单位存折缴存现金:存入现金时,应填制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一并交柜员,受理柜员审查凭证、清点现金无误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签章作1201交易或1202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单笔存入金额超10万元(不含)以上的由授权柜员进行授权、签章并登记授权业务登记本。

(七)单位存折户支取现金:支取现金时,应在取款凭条上签名,加盖预留印鉴,连同存折交经办柜员,受理柜员折角核对印鉴无误后作1302交易,成功后在取款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及经办人签章并付款。单笔或单日累计支取现金超过5万元(含)以上的,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批授权。严禁先提现,后集中审批。

(八)存折户转账业务除填写存取款凭条外其余手续同支票户。

注: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在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

二、开户单位更换印鉴卡处理操作流程

存款人由于人事变动和其他原因要求更换印鉴时,应出具单位证明,将留存的印鉴卡副卡退回开户银行。若原印鉴卡丢失,需按规定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经内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更换手续。柜员接到印鉴卡副卡二和单位证明后,按下列程序为开户单位办理印鉴卡的更换手续:

(一)审查单位证明的真实性,将印鉴卡与开户登记簿上记载的号码核对,印鉴卡背面是否加盖本社业务公章,并与保管的正卡、副卡核对是否一致。

(二)将空白印鉴卡交更换单位填写并签章,在新印鉴卡背面加盖全套旧印鉴,在新印鉴卡正面加盖全套新印鉴,并与旧印鉴卡上有关内容进行核对。

(三)审核更换单位填写的新印鉴卡,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薄并由单位签收。另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一联,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四)新旧印鉴卡有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单位证明和新旧印鉴卡一并交内部负责人审查并在新印鉴卡上签字。

(五)新印鉴卡副卡二交业务用公章保管员加盖业务用公章后退存款人,正卡、副卡由柜员保管使用。

(六)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在原印鉴卡登记处注明更换日期和新印鉴卡号码。同时在开户登记簿开销户情况处登记新印鉴卡号码。

(七)收回全套旧印鉴卡,加盖注销后,连同更换证明交与当日凭证一并装订保管。

(八)对更换单位在新印鉴卡启用前签发的票据,按新印鉴卡背面的旧印鉴进行验印。

三、单位定期存款操作流程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信用社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操作流程如下:

(一)单位定期存款开户

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待款项收妥后,以有关凭证作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科目--××账户

贷:定期存款--××单位户

由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加盖业务公章连同单位收账通知一并交开户单位,同时登记开户登记簿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二)单位定期存款支取

1.转账支取: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出具证实书并提供预留印鉴,存款所在信用社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支取手续,同时收回证实书。会计分录:

借:定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应付利息应付定期存款利息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计息: 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信用社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按照《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

1.因存款单位人事变动,需要更换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单位负责人章)或财会人员印章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 件向存款所在信用社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为单位定期存款,应同时出示信用社为其开具的证实书。

2.因存款单位机构合并或分立,其定期存款需要过户或分户,必须持原单位公函、工商部门的变更、注销或设立登记证明及新印鉴(分户时还须提供双方同意的存款分户协定)等有关证 件向存款所在信用社办理过户或分户手续,由金融机构换发新证实书。

(四)存款单位的密码或印鉴遗失、损毁,必须持单位公函,向存款所在信用社申请挂失。

信用社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效前已被人按规定手续支取,信用社不负赔偿责任。

(五)存款单位迁移时,其定期存款如未到期转移,应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按支取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利率一次性结清。

(六)信用社应对存款单位的存款保密,有权拒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有权拒绝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冻结、扣划。

特别事项: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 款 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四、单位贷款账户开立的处理流程

(一)依据会审单、借款合同副本及贷款转存凭证等有关资料开立。

(二)柜员收到业务部门提供的上述资料后,认真审查相关内容是否相符、填写是否准确、是否有关人员签字,无误后参照一般账户开立执行。(贷款合同副本由信贷会计负责保管,财务人员负责代收代缴印花税)。

五、信用社内部账户开立的处理流程

根据所发生经济业务的性质,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所开立账户及其所属的科目,并编列账户顺序号,经内部负责人审批后开立账户。暂收、暂付款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经有权人审查签字后,根据资金性质在相关科目开立暂收、暂付账户,并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六、单位活期存款睡眠户的处理操作指南

(一)转入的处理

1.柜员定期对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和汇出汇款账户的情况进行清理,将符合睡眠户条件的账户按销户的有关手续办理单户结息,填制睡眠户清理清单一式两联,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一联随文逐级上报联社,另填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一联,经内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理转账,印鉴卡专夹保管。会计分录:

借:XX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贷:其它应付款长期不动单位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或:其它应付款其它应付款项睡眠户清理户

2.经批准转入营业外收入时,柜员根据批复文件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经内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它应付款长期不动单位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或:其它应付款其它应付款项睡眠户清理户

贷:营业外收入清理睡眠户收入清理睡眠户收入户

记账后将凭证加盖个人名章,将批复文件复印件连同销户通知存根、印鉴卡作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登记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销户登记薄

(二)转出的处理

单位支取已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存款和单位要求偿还已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汇出汇款资金时,记账员应核对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销户登记薄及印鉴卡,无误后,结计利息,填制利息凭证一式三联。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在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上登记偿还日期、付款账号并签章。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睡眠户返还支出睡眠户返还支出户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贷:XX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或:XX科目XX户

七、单位活期存款睡眠户单户结息处理操作流程

(一)单位存款单户结息时,打印利息凭证一式三联,利息凭证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或作现金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XX存款利息

贷:XX科目XX户

或:现金

(二)记账后将凭证加盖个人名章,将利息凭证第三联由员加盖业务用公章交开户单位。

八、单位销户处理操作流程

开户单位申请撤销账户时,应出具单位证明,交回由其保管的印鉴卡副卡和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柜员接到开户单位递交的有关资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账户的撤销手续:

(一)经内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由柜员核对账户余额,清偿所有债务。与单位核对存(贷)款账户余额无误后,结清结算手续费和有关费用,结计利息,并根据单位签开的有关付款凭证,结清账户余额。同时,在系统中作销户处理。

(二)收回并核对原印鉴卡及未用完重要空白凭证。将单位退回的印鉴卡副卡二与开户登记簿上记载的号码及综合柜员保管的正卡、副卡一进行核对。若单位将印鉴卡丢失,需按规定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原因,经内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三)单位交回的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包括支票、汇票申请书、商业承兑汇票等)与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进行核对是否相符,并与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使用、结余情况进行核对,查验清单上销户单位是否签章,核对无误后,加盖私章、业务用公章退客户一联,将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切角作废,并登记作废重要单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一联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四)将收回的全套印鉴卡,各联加盖已销户戳记后,与交回的未用重要空白凭证和清单一并与当日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登记销户登记薄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作废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第三节

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一、汇兑业务

(一)汇出社的处理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结算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汇款人委托银办理汇兑时,应填制电汇凭证一式三联。汇款人到汇入行社取汇款的,应在汇兑凭证各联收款人账号或住址栏注明留行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单位的收款人领取汇款的,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行社支取现金的,应在汇兑凭证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再填写汇款金额。柜员受理汇款人提交的汇兑凭证,按有规定审查无误后,以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或:内部往来——××网点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往账等

记账无误后,在电汇凭证第一联加盖转讫章退汇款人。

办理现金汇款的,现金收妥后,以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记账。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存款入户

借:应解汇款——××存款入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往账等

记账无误后,在电汇凭证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汇款人。

(二)汇入社的处理

柜员收到有关电子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以有关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大额支付专用凭证第一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来账

或:××科目——××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或:内部往来——×x网点

记账无误后,大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

收款人未在本社开户的,在收账通知上编列应解汇款顺序号并专夹保管,并通知收款人来社办理取款手续。

收款人持取款通知来社取款时,柜员对留行待取的应向收款人问明情况,抽出专夹保管的收账通知,审查收款人有效身份证 件,并将其证 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批注在上述凭证空白处,由收款人在收款人盖章处盖章或签字。需要支付现金的,必须有在大额支付专用凭证上填明的现金字样,才可一次办理现金支付手续;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支取现金时,由收款人填制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办理记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现金

或:××科目——××

记账无误后,由出纳员办理现金付款手续,并将收账通知交收款人。

(三)退汇的处理

汇入社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社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1.汇出行社要求退款的处理

(1)汇出行社承办的处理

柜员收到退汇函件或有效身份证 件以及回单后,应填制退汇通知书(以支付结算查询查复书代)一式四联,在第一联上注明“×××日申请退汇,俟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汇款人;在退汇通知书第二、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向汇入行发出退汇通知,第四联与函件和回单一并留存保管。

(2)汇入行社的处理

柜员收到汇出行社的第二、三联退汇通知书,如该笔汇款已解付,应向汇出行发出该笔汇款业已解付,不能退回的通知,将第二联退汇通知书留存,以第三联退汇通知书通知汇出行。如该笔汇款尚未解付的,应与收款人联系,索回取款通知,以第二联退汇通知书和取款通知书作借方记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退汇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退汇。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 X收款入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3)汇出行社收到退汇的处理

柜员收到有关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原汇款凭证第二联上注明此款已于×××日退汇字样,以备查考。如汇款人未在本社开户,退汇款应先转入应解汇款科目,同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贷:活期存款——原汇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原汇款人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交原汇款人。汇款人支取款项时,按汇入款项的支取手续办理。汇出行社柜员如收到汇入行社汇款业已解付,不能退汇的通知时,应在留存的第四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及时通知原汇款人。

2.汇入行社主动退款的处理

(1)汇入社的处理

退汇时,柜员自制借方凭证一联,并在凭证上注明退汇字样,留存的大额支付专用凭证作附件,向汇出行办理退汇。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原收款人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XX科目——X X户

(2)原汇出社的处理

柜员收到汇入行社的有关电子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以大额支付专用凭证第一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来账

贷:活期存款——原汇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原汇款人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交原汇款人。

二、委托收款业务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一)收款人开户社受理委托收款的处理: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行。柜员收到收款人提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按照规定和填写凭证的要求审查无误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退收款人,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专夹保管,并登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二)付款人开户社的处理:

柜员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时,按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后,在凭证上填明收到日期,逐笔登记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三、四联及商业汇票或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留存付款人开户社的有关债务证

统一并专夹保管,并分别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付款人付款的处理

(1)付款人为信用社的处理:

信用社为付款人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按规定付款时,以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有关债务证明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电子汇划,柜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人行存款户

或: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科目——××

属跨系统付款的,应通过电子联行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汇划,或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填明支付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提交转汇行。

(2)付款人为单位的处理:

柜员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时,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由付款人签收,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经办社专夹留存保管。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支付款项的处理:

以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如留存债务证明的,其债务证明和付款通知书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电子汇划,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柜员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存款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记账无误后,在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注明转账日期。属于跨系统的委托收款付款,应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填明支付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提交转汇行。

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款项的处理:

信用社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的,信用社应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注明退回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将第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留存备查,将第三、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邮寄收款人开户行社(其中第三联加上结算专用章)。留存债务证明的,其债务证明也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2.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人提交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及付款人持有的债务证明和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将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作回单退付款人,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二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三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连同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和付款人提交或本社留存的债务证明及委托收款凭证第四、五联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3.收款人开户社的处理:

(1)款项划回的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人开户社有关汇划凭证或人民银行转来的转汇贷方凭证,与留存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核对无误后,在有关凭证上注明转账日期,以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作贷方传票。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活期存款——××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加盖转讫章后交收款人,同时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

(2)无款支付的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未付款项通知书以及有关债务证明,抽出原专夹保管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在该凭证备注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然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二联以及收到的债务证明退收款人。收款人在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三联上签收后,将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三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一并保管备查。

(3)拒绝付款的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社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及有关债务证明,抽出原专夹保管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在该凭证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五联及有关债务证明和拒付理由书第四联一并退付款人。收款人在拒付理由书第三联上签收后,将拒付理由书第三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一并保管备查。

三、托收承付业务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一)收款人开户社受理托收承付的处理

收款人办理托收时,应填制邮划或电划托收承付凭证一式五联,收款人在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上签章后,将托收承付凭证和有关单证提交开户行。柜员收到收款人提交的托收承付凭证后,按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后,将托收承付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退给收款人。对收款人提供的发运证 件需带回保管或自寄的,应在各联凭证和发运证 件上加盖已验发运证 件戳记,将发运证 件退给收款人。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专夹保管,同时登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及交易单证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二)付款人开户社收到托收承付的处理

柜员收到收款人开户行社寄来的托收承付凭证及交易单证后,应审查:付款人是否在本社开户,所附单证张数与凭证是否相符,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上是否盖收款人开户行社结算专用章。审查无误后,在每联凭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承付日期,根据托收承付凭证逐笔登记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托收承付凭证第三、四联专夹保管,托收承付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专用章,连同交易单证一并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非本社开户的托收承付凭证误寄本社后应代为转寄,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收款人开户行。如不能确认付款人开户行,则应退回原托收行。

(三)托收承付到期的处理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开户社营业终了前,账户有足够资金支付全部款项的,在次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记账员以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四联注明支付日期后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汇划。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

或: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科目——××

记账无误后,在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上注明转账日期。

(四)收款人开户社收到托收款划回的处理

柜员收到有关汇划凭证或人民银行的转汇贷方凭证,与留存的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核对无误后,以有关划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转汇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其他同业款项——交换户

或:存放联社款项

或:××科目——××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在收账通知上加盖转讫章交给收款人,并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

四、银行汇票业务

(一)出票社的处理

申请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填写汇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三联提交出票社。

柜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第二、三联申请书时,应审查以下内容:

1.填写是否齐全、清晰,其签章是否为预留的印鉴;

2.收款人名称、申请金额、申请日期是否更改,其他更改事项是否由申请人签章证明;

3.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是否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行名称,并交存现金;

4.申请人要求汇票不得转让,是否在申请书的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审查无误后,将申请书第二、三联办理转账。申请人以转账方式交付的,以申请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申请人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以申请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现金交款单第二联、申请书第二联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XX存款XX申请人户

或:现金

贷: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柜员查询余额记账后签发汇票,汇票一式四联必须复写填制,其中第三联解讫通知应使用单面复写纸复写,汇票的出票日期和出票金额必须使用中文正楷大写。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填写的字迹必须清楚,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必须作废重填;作废的汇票加盖作废戳记,装订在当日的汇出汇款贷方记账凭证后作附件;转账办理的汇票在汇票凭证上出票行行号栏填写本机构行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在汇票凭证上代理付款行行号栏分别填写全国汇票机构名称和全国汇票机构号码。右上角汇票号码上方加盖请划付××信用社戳记。同时在申请书和汇票加盖记账章。

核对无误后,在汇票第二联实际结算金额栏的小写金额上端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在汇票第一、二、三联多余金额栏上方加编密押;印章管理人员在汇票第二联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核对无误后,将汇票第二、三联交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第三联备注处签收,汇票第一联上加盖经办个人名章后在汇出汇款登记簿记录汇票有关要素,第一、四联一并专夹保管。

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后,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二)银行汇票付款的处理

1.受理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付款的处理

收到持票人直接交来或交换提入的汇票第二、三联,进账单及交换票据等,应审查以下内容:

(1)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其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2)汇票是否为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3)汇票填明的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相符;

(4)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5)密押是否正确,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由统一制做的压数机压印,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6)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与进账单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结计是否正确。如果全额解付,必须在汇票第二、三联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多余金额栏填写-0-

(7)汇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8)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的汇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9)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本社开户的,还应审查持票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是否注明证 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持票人提交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10)现金汇票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现金汇票的有关规定,持票人委托他人向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行必须查验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是否在汇票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以及是否注明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提交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审查无误后,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持票人在本社开户的以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电子汇划向出票行划付款项,汇票第二、三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XX存款XX持票人户

在进账单第二三联上加盖转讫章和个人名章,第三联作收账通知交持票人。

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本社开户的

以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电子汇划向出票行划付款项,汇票第二、三联,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社内网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在进账单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交持票人或被委托人。

应解汇款账户应按持票人开立,并在该分户账上注明汇票号码,以备查考。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持票人办理转账支付时,应填制支款凭证一联,进账单一式三联,汇兑支付的,应填制信(电)汇凭证办理转账,并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

受理转账支付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或信(电)汇凭证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受理专用章后交持票人,第二、三联进账单交票据清算员[信(电)汇凭证第二、三、四联交电子汇划经办员办理汇划]。以进账单第二联[或信(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有关划款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XX同城票据清算户

或: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或:XX存款XX持票人户

持票人需支取现金的,应填制支款凭证一联,接柜员按规定审查无误后,以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贷:现金

受理跨系统银行汇票付款的处理

受理在本行开户的持票人交来的跨系统银行签发的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一式三联时,除按上述规定审查外,还应按照受理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付款的处理的规定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上加盖受理专用章退持票人,第二联进账单专夹保管。将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第三联通过票据交换提交代理付款行。同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同城票据清算XX同城票据清算户

或:XX科目XX户

贷:待处理结算款项提出票据户

待退票时间过后,未被退票的,以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结算款项提出票据户

贷:XX存款XX持票人户

(三)银行汇票结清的处理

签发行社到代理付款行的有关汇划凭证时,根据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与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四联进行核对,审查是否确属本社签发的汇票,原凭证金额是否正确等(代理他行汇票业务视同本行签发汇票)。无误后,分别作如下处理:

1.全额付款的处理

汇票全额解付的,在汇票第一联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全部金额(大写),在汇票第四联多余金额栏填-0-,以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及汇票第四联作附件。将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全国银行汇票户

贷: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2.银行汇票有多余款的处理

汇票有多余款的,在汇票第一、四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以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另根据多余金额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注明XX号银行汇票多余款字样,经内部负责人签字后作贷方记账凭证,将凭证交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汇票户

贷: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XX存款XX申请人户

在汇票第四联上填写多余金额并加盖转讫章后退申请人作收款通知。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申请人未在本社开户的,将多余金额先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申请人在本系统他社开户的,另填制划款凭证将多余金额划转申请人开户行。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汇票户

贷:其他应付款XX申请人户

或: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或:XX科目XX户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的,应通知申请人持汇票申请书第一联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来行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申请人应填写的支款凭证一联,经审核无误后,以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汇票第四联作附件,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申请人户

贷:现金

或:XX科目XX户

第四节

储蓄业务操作流程

一、活期储蓄存款业务

(一)活期储蓄存款开户处理

各类储蓄业务的开户必须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开户时,应由储户填写存款凭条,并要求储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代理开户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柜员应进 入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居民身份信息核查,审核存款凭条填写是否合规、有**漏,并在存款凭条上登记证 件号码,收妥现金后,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凭存款凭条开立储蓄账户,输入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打印存款凭条和存单(折),并做到存单(折)、凭条核对一致,在存单(折)上加盖储蓄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和经办、复核名章,在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存单(折)交储户,登记开销户登记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

××

(二)活期储蓄存款有折(卡)的续存

1.活期储蓄存款有折(卡)续存时,柜员接到储户交来的存折(卡)、现金时,询问储户存入金额,将现金点清核准,检验钞币真伪后与储户核实现金数量。无误后登记票面,打印存折及存款凭条,然后将存款凭条交储户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及经办员名章、现金入箱。将存折(卡)交于储户,存款凭条留存。

2.活期储蓄无折续存时,必须由储户填写存款凭条(不适用免填单),如代理存款应注明代理人姓名。柜员审核存款凭条填写是否合规、有**漏,收妥现金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进行续存处理,打印存款凭条,经储户确认签字后加盖现金收讫章、经办员名章并将回单交储户作回执。

(三)活期储蓄取款时,柜员接到储户交来的存折(卡)时,首先问清储户支取金额,刷磁后审查存折上的账号、户名是否与系统中一致,后打印取款凭条和存折,凭密码支取的,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经储户签字确认后按照取款凭条金额数进行配款,并登记票面,在取款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款项及存折(卡)交储户。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

××

贷:现金

(四)活期储蓄存款销户的操作

柜员接到储户递来的活期储蓄存折(卡)时,审查存折(卡)是否为本社签发,打印存折 、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按密码支取的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由储户核对无误签名确认后,按照支取凭条金额和利息清单应付利息金额相加合计并进行配款,将实付现金输入出纳点钞机核准,登记票面。将利息清单留存联交储户签字收回,并在取款凭条、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及柜员名章,将存折作为取款凭条附件。同时将现金和利息清单回执联交储户。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一)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开户参照活期储蓄存款开户处理。

(二)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含约定转存期未满),应请储户出示存款人有效身份证 件,代理支取的应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柜员审核存单和证 件,并与取款人进行核实,在存单背面登记有效证 件名称、号码和姓名,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进行销户处理,打印销户信息和利息凭证,在存单和利息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配齐款项,并做到存单、利息凭证同现金核对一致后,将款项连同利息凭证客户联一并交储户。

如储户是凭密码支取的,需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上的内容输入微机,打印销户存单和利息清单。按利息和本金的合计数配款,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及利息清单交给储户,并当面核对取款金额,将另一联利息清单留存。

(三)部分提前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未到期的定期存单要求部分支取时,审核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验看储户身份证 件是否与存单的户名相符,无误后在存单背面摘记证 件内容。如是代取人的,还要查验代取人的身份证 件,同时在存单背面记录代取人的证 件内容备查。如储户是凭密码支取的,需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的内容输入微机,打印利息清单,未取部分按原户名、存期、利率、起息日和到期日开给新存单,并在新存单上注明部分提前支取字样。按利息和部分支取金额合计数配款。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利息清单及新开存单交储户,另一联利息清单及结清原存单留存。

(四)定期存款到期或逾期(含定活两便)的销户,柜员受理储户的存单后,应审核存单是否到期或已经逾期,凭密码支取的,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账号输入微机,打印销户信息和利息凭证,留底联由储户签收。按存单金额和利息清单金额合计数配款,登记票面,在存单和利息凭证上加盖现金清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配齐款项,并做到存单、利息凭证同现金核对一致后,将款项连同利息凭证客户联一并交储户,存单与另一联利息清单留存。会计分录:

借: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

借:应付利息(利息支出)

贷:现金

(五)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1.到期支取。在存期内有利率调整,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2.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储蓄存款,提前支取部分,不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部分提前支取的利息与全部提前支取计算方法相同,未提前支取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只能办理一次,提前支取部分储蓄存款利息利随本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f00f5b0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3e.html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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