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

发布时间:2019-03-05 23:10: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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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港口港务

【发文字号】沪交安[2013]405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6.20

【实施日期】2013.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交安〔20134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为规范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市交通港口局制定了《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二级、三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等级分为二级。

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第四条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简称市交通港口局)总体负责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下称组织单位)受市交通港口局委托,作为组织单位推进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包括考评员管理,二、三级考评机构管理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管理等工作。

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相关局属单位(简称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制度、办法的宣贯。

考评机构的类别及资质分级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初次考评、换证考评、附加考评和抽查考评等四种形式。

第六条 对于从事跨行业业务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由市交通港口局确定。

第七条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组织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由组织单位向社会公告。

第二章 考评机构与考评员

第八条 市交通港口局设立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机构认定委员会),负责考评机构的审查、认定工作。根据有关程序和要求,考评机构认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专家担任。

经认定的考评机构并经公开招投标中标的,负责对行业企业实施考评。

第九条 组织单位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资质的公告、发证、监督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

第十条 考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注册的交通运输系统社团组织;

(二)具备固定办公地点和必要的设备;

(三)具有一定数量从事相关领域考评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及考评员;

(四)建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考评机构应接受组织单位的监督,并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考评档案。

第十二条 考评员应具有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相关学历或工作经历,经市交通港口局认定的本市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取得资格证。

第十三条 组织单位负责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注册登记、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efbef48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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