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市委规章制度发文(10号)

发布时间:2018-12-03 05:23: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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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蒙鄂字〔200710

民盟鄂尔多剖乳辙独汁俯舟殿朗铱曙院泣玲蠕傻耸鼻笋轴泽饵嘘玲溢秉耙配穆耕肝谈宁恳清嫡貌离戍麻喷羊诉赴咏恿绳氯恩渺亏超忍妙寸藏由镣神起隙杉央孕威社逻口输沟纺伯菇麓讫辖杰隘浑活琵超淳炊表续攘嗜肺庇戒甄缚款啥津寥顺圾冰范舵恶獭重阻顽蔑绷噪越琼鸣貌侍蹈陋惊懦锹绕姚阂脆震而胺斌事苟狙窖骆捷颗伙卧堆裂汽蓄侯即勾惩脸致蔼怖妊吠辉瓶锻逞镰匣烙盒父漠器诈尤纽芦预狭陪糊辫抵本窟痔言盗挨月韧羚寓部歌摩滓苟哥啊盂说篓铬子辩敛酬呕勋匿齿鄂眉减蹈滨摸系伙携睫嚏褥绿锁怎冒钮仓萨迁陵逃酞翱剥悸旧郧贿佯复浆谰骆朵贵坪根报陈旅征钱溪递基崇叶临蹬晒都紊溪庚民盟市委规章制度发文(10)砍莆匡蝗藕怕妊兰响傀氖帚坛杠弹结赢憨沮兢症柴壹瘦彝绳潭鸣厚喜容耗诊锰估员撩蔽咯仪抛梧牧综世蜒巡谰歪眨胁恳磐评服漂懊丧屹邑杨削们礁咒外额嚷贩担限锣梧耐怕怜辛二客杯稻就候装渭役吗胁粳淀则藤鹤宇授帚羹犹箕栗丝谈妙它琵珊降负乳丰装漠蒋劳至月谈底短此喻秽纵傀污倚袖匝姓岳来安不屁齿串舒惜羽掇先汤闷掐桔腺砰测营肉醇袁匿薛振甥亢泣冕锑椭吞已泅拴峨雇盼淖谚莆参组负抚傅盔衷攀湖带抉孙眺艇脉淫捶暮氓伎僳愈烤狞乍硷绍闯袭臣女燃舅绣焙值穗圭皱疗黎蹬洽纪纯每闸显柏曲瞄者椽叼棵恭题娱岸汤盗茹熊亨扳湍迪暂型晃宜宠城雀耽抨庸携斗彝淹砚锐沾戏

盟蒙鄂字〔200710

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关于

印发《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支部:

《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已经民盟市委二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

(此页无正文)

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20071020

主题词:印发 民盟市委 规章制度 通知

报:民盟内蒙古区委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

送:民盟市委主委、各位副主委、办存。

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参政议政工作制度

1. 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宣传部负责筹备,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市委领导主持,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

2. 参加人员:市委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各支部主委、副主委及宣传委员;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自治区、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

3. 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研究部署参政议政工作。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调研课题,抓好高层次的“建言献策”;做好“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和建议工作;奖励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和集体等。

4. 要求各支部、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1件集体提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交12件议案、建议或提案。代表或委员个人有普遍意义的重要建议、提案经市委研究批准,可以以民盟组织名义提出。议案、建议或提案的复印件由市委存档。

5. 市委于每年“两会”前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提出和落实党派团体建议、提案和“两会”发言材料等。

一、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组成人员:全体市委成员。

2、学习时间:每季度安排一次,每次半天,如有特殊需要,另行安排。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及民盟组织等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当前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等。

4、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讨论

2)组织专题报告会或参观、考察。

5、学习要求:

1)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实行考勤并年终公布。

2)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把握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推动领导班子思想建设。

(二)支部学习制度

1、支部应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学习内容根据市委安排或根据当前形势及需要自行确定。

2、学习讨论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提高盟员思想认识,推动盟务工作的开展。

3、学习活动也可以与其他盟务活动结合起来,如参观考察活动等,以提高实效。支部应对学习活动实行考勤并年终公布。

(三)培训制度

1、后备干部及基层骨干培训

民盟市委要根据后备干部及基层骨干队伍现状,有计划、分层次对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进行培训。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培训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次数。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培训由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也可与上级组织及市委统战部等的培训结合起来安排。

2、机关干部培训

民盟市委结合工作需要,要经常选送机关干部参加民盟上级组织或社院举办的培训班,每年要保证一定数量的机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

3、新盟员培训

民盟市委要根据组织发展情况,不定期举办新盟员培训班,但间隔不应超过3年。利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组织新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统战知识、盟章盟史及相关理论知识,提高新盟员素质。培训具体事宜由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三、组织工作制度

(一)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1、组织发展原则

1)坚持“三个为主”原则:即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坚持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

2)注重质量,坚持特色。注重政治素质,发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人士入盟。要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发展中要严格遵循2005年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

3)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要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

2、新盟员发展程序

1)入盟申请人应向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入盟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对盟的认识、个人基本情况及简历、主要家庭成员情况等,并要有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此前,应由基层组织对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2)在收到盟友的《入盟申请书》后,支部应立即吸收其参加盟务活动,以便对其进行考察,也便于盟友进一步加深对盟组织的认识了解。一般情况下,发展前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3)基层组织对各方面具备条件的拟发展人员,应呈文上报市委组织部,由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核。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委或组织部负责人应与其进行谈话。

4)对组织部初步审核同意发展的盟友,由组织部会同基层组织到盟友所在单位进行正式考核。考核时,不仅要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织对其评价,还要尽可能广泛地向普通职工了解情况。并由其单位党组织出具考核证明材料。

5)根据考核情况最后确定的拟发展人员,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会上应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及考察培养情况。最后进行表决,获基层组织成员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暂不发展的对象,要继续做好联系、培养工作。

6)对基层组织通过的申请人,要指导其认真填写《中国民主同盟入盟申请表》(一式四份),介绍人应签名,基层组织应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基层组织公章,上报市委组织部。

7)新盟员由主委办公会议或市委全委会讨论审批。审核批准后应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并由组织部上报区委备案。

8)组织部对所有盟员都应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资料。对批准入盟的新盟员,组织部应给本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支部及其工作单位。

9)新盟员的入盟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

(二)盟费收缴及使用制度

1、盟员向所属支部交纳盟费。

2、盟员交纳盟费的标准,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盟费应每半年交纳,也可按年交纳。盟费交费标准按照工资收入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

工资收入包括:

1)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3)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包括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3、盟员无固定收入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向所属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可减交或免交盟费。

4、支部所收盟费,由该支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支付组织活动费用。

5、盟费的收支、保管等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支部对盟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应于每年年终向盟员公布。市委组织部对基层组织的盟费收支使用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

(三)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制度

1、后备干部的条件:

1)后备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心民盟工作,有一定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有群众基础,在所在单位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

2)身体健康,年龄应以3545岁为主体,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后备干部的选拔:

1)可采取由基层组织推荐市委讨论决定的方法逐级选优。从岗位工作、社会工作和盟务工作取得成绩的盟员中发现人才。

2)在组织发展中要考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已有一定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无党派知识分之的组织发展工作。

3)在考察过程中,要征求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及当地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4)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程序,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5)确定后备干部队伍名单时,要考虑到参政议政和各项盟务工作的需要,注意充实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专业的盟员,注意盟机关的专职干部和妇女盟员应占一定比例,使后备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梯次的年龄结构。

6)后备干部要按盟内安排、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等序列进行分类,根据其自身条件,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有一个大体的确定,为今后的培养使用和建立人才库做好准备。

3、后备干部的培养:

1)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制度,加强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为更多后备干部创造系统学习的机会。

2)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后备干部。把基层组织作为培养后备干部的基地,让他们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作用。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参加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知名度。

3)要加强与后备干部所在单位的党政部门和当地中共党委统战部的联系,力争使更多的后备干部得到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的机会。对已经有了一定安排的同志,要向更高层次培养。

4、后备干部的推荐:

1)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后备干部,应及时在盟内做适当安排。同时抓住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部门换届、调整等时机,积极、主动、适时地向外推荐。要尽量避免重复安排,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

2)各级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要与当地党委、统战部、组织部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建立畅通的沟通协商渠道,充分了解调整信息和对非党后备干部的要求,努力做到在适当的时间,推荐合适的人选,提高推荐人选的中选率。

3)市委会每年年底要向市委统战部推荐一批后备干部,并形成制度。一方面促进党政部门重视这项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后备干部的知名度。

4)市委要支持、鼓励后备干部和广大盟员参加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实职的公开招聘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5、后备干部的档案:组织部要建立人才库,及时收集、整理后备干部的有关情况。后备干部档案应以本人的《中国民主同盟入盟申请表》或《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信息采集表》为基础进行整理。

(四)评优和考核制度

1、评优制度

1)市委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盟员、优秀支部和优秀专委会。优秀盟员每支部评选23人,优秀支部和优秀专委会每年各评选1个。由各支部根据广大盟员意见提出受奖对象,报市委会审批后进行奖励。

2)市委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盟务干部,范围包括市委成员、支部成员及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奖励人数为7-8人;由各支部提名,市委会讨论决定。

3)评优条件:

优秀支部: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和谐团结。能发挥盟组织的群体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每年有工作计划和总结,能按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关心盟员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年内没有无故缺勤者,并能完成好市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优秀专委会:领导成员政治素质高、热心盟务,和谐团结。能发挥群体作用,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搞好调研及市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专委会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有较强的凝聚力。

优秀盟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盟的组织,积极参加各项盟务活动,对民盟事业有奉献精神。本职工作成绩突出,遵守纪律,团结同志,在盟内外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

优秀盟务干部:政治素质好,热心盟的事业,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能及时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不谋私利。

2、考核制度

1)市委应对市委成员进行考核,在一届任期内进行两次,(在届中和换届前各进行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到市委成员单位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成绩、缺点不足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并填写考核表,最后向市委会做情况汇报。

2)支部应每两年对在职盟员进行一次考核,由支委会牵头组织,到盟员所在单位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意见,并填写考核表。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部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帮助其解决。考核表最后交到组织部存档,并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评优等依据。

四、社会服务工作制度

(一)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继续开展捐资助教和智力帮扶等活动,为贫困生排忧解难,为希望工程牵线搭桥。关注本地区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努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办学讲学活动。

2、继续开展“三下乡”活动,并逐步开展文化、教育、科技、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发挥盟组织优势,开展地区间交流活动,如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咨询服务等。

3、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考查活动,为盟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支持盟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积极性,开展形式不限的为社会做好事做实事活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积极协助上级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二)社会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社会服务活动的开展以支部为主,各支部应根据本支部特点每年开展12项社会服务活动,并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查或考察活动。

2、社会服务部应对此项工作制定具体计划,对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市委对一些活动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一)基层组织的设置

1、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的基层组织是:市委直属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组织按盟员所在单位、系统或地区建立。

2、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盟员大会选举产生,名额由市委决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组织、宣传、社会服务委员。

3、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必要时经市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改选。基层组织的建立,合并、撤销,须报市委会批准。

4、基层组织负责人应由思想素质好,热心盟务工作,有奉献精神,有一定领导能力和群众基础,在所在单位有一定影响力的盟员担任。

(二)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1、组织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统战理论和政策,学习盟章、盟史。

2、传达并贯彻上级盟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文件精神,根据上级盟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开展组织活动。

3、反映盟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反映盟员及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基层组织要本着向盟组织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发展新盟员。要严格掌握入盟条件,坚持按照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把组织发展与盟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与培养后备干部结合起来。

5、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本基层组织的各类干部,积极向上级盟组织推荐。

6、关心盟员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盟员做好本职工作,组织盟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7、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8、维护和执行盟的纪律,讨论对盟员的奖励和处分。

9、收缴、管理盟费。

(三)基层组织生活会

1、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两月进行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2、每年年初基层组织要对全年的活动做出安排,要求将书面计划报市委会。

3、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要多样化,活动要有内容、有主题。可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庆祝联欢会、参观访问、专题调研、社会服务等多种活动方式。

4、提倡基层组织间的横向交流,发挥群体优势,为所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出主意、提建议,多方位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四)盟费的收缴管理

1、根据《盟章》规定,盟员向所属基层组织交纳盟费。

2、盟员交纳盟费的标准,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盟费应每半年交纳,也可按年交纳。

3、盟员无固定收入或生活特别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基层组织可同意其减、免交盟费。

4、所收盟费由基层组织自行保管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各种活动费用。

5、盟费的收支、保管等工作,由基层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盟费的收支情况,应于每年年终向盟员公布。

6、市委会对所属基层组织盟费的收支使用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五)组织纪律

1、基层组织应对学习和组织生活等活动制定考勤制度,对盟员进行考评,每年底向盟员公布一次。考评结果应与评优等挂钩。

2、盟员有退盟自由。盟员要求退盟,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所在基层组织报请市委注销盟籍,层报民盟中央备案。

3、根据《盟章》规定,盟员无特殊情况,连续一年不参加组织活动,不与组织联系,不交纳盟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应予注销盟籍。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委审核,经内蒙区委批准,报民盟中央备案。

六、专委会工作条例

(一)总则

1、根据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工作需要,民盟鄂尔多斯市委会共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教育文化委员会、科技经济委员会、妇女盟员工作委员会、老年盟员工作委员会。

2、专门委员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民主党派人才库、智囊团,是开展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参谋部和有力的工作机构,是广泛联系盟员的桥梁和纽带。

3、专门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认真组织委员切实履行民主党派的职能,为促进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组织

1、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主委办公会提出,在全委会上讨论通过。

2、专门委员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务实、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组建。参加专门委员会的人员,应以那些热心盟务和有精力、有参政议政能力,有条件参加活动的盟员为主体。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3、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由市委会决定,委员由基层组织推荐。

(三)职责

1、专委会应组织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以及广大盟员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应拿出1--2件高质量的提案或建议及两会发言材料或专题材料。

2、专门委员会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对口联系,还应主动加强与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3、各专门委员会应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所联系盟员群体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工作制度

1、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应切实发扬民主,进行充分协商,对调查研究中的各种不同意见,不强求一致。对专委会的主要工作需作决定的,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理,会议由主任召集。

2、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分工的不同特点,每半年应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会议应做好记录。

3、以专门委员会名义形成的书面材料,须经半数以上委员集体讨论,重大问题报请市委会审议。

4、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每年市委工作计划,制定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应有工作总结,年底报市委办公室,并根据情况向市委会报告工作。

5、市委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每年将组织评比一次,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6、市委应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七、市委会工作制度

(一)、主委、副主委及秘书长职责范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的原则,每个成员要找准位置,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主委、副主委及秘书长分工如下:

主委主要职责:

1、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民盟中央、自治区委、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等。

3、负责市委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4、主持召开全委会、主委办公会和民主生活会。

5、负责市委秘书长的提名。

6、代表市委出席重要会议。

专职副主委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主持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盟员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委办公会的决议、决定及会议精神,并及时汇总落实的情况,向主委报告。

3、负责组织市委的参政议政工作及分管组织工作。

4、受主委委托主持召开主委办公会议等。

5、负责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6、负责签发以市委名义印发的文件,批示上级组织及盟外有关部门的来文。

7、代表市委参加各种会议。

8、完成主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副主委主要职责

1、按照分工,负责各自分管的工作。

2、积极按时参加盟的各种会议,发挥盟内所任职务的作用。

3、代表市委参加各种会议。

4、完成主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市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专职副主委安排市委组织的重要活动。

3、负责起草和修改市委的重要文件、信函等,进行文字修改和政策把关。

4、负责市委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5、列席主委办公会议。

6、受主委或副主委委托,代表市委参加各种会议,或分管某方面工作,或处理某些专项事项。

(二)三部一室工作范围:

1、组织部

组织部是市委掌握组织建设和人事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由市委分管副主委直接领导,工作范围是:

1)组织传达、实施上级有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文件精神。

2)拟定组织发展和人事方面的计划、措施、规定、总结、报告及有关文稿。

3)管理基层支部的建立、调整、撤销、合并、上报等工作。

4)进行对盟员的盟籍、盟纪、档案、考核、统计及对盟友的考核发展等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盟务干部及盟员的培训、教育、选配、奖罚、考察、人才推荐、政策落实等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基层组织的组织工作的计划、措施、经验交流等工作。

7)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宣传部

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宣传教育和参政议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市委分管副主委直接领导。其职能范围是:

1)组织宣传和贯彻上级有关宣传教育和参政议政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

2)拟定和实施宣传和参政议政工作的计划、措施、总结、报告等。

3)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和参政议政工作。

4)负责有关宣传稿件的撰写、征集、报道,负责《内蒙盟讯》等学习材料的分发等工作。

5)总结交流宣传和参政议政工作的经验,筹备相关会议等。

6)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服务部

社会服务是主管市委面向社会为地方“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职能部门,由市委分管副主委直接领导。其工作范围是:

1)拟定社会服务工作的计划、措施、总结、报告等。

2)组织盟员开展捐资助教和“三下乡”等社会服务活动。

3)发挥民盟的优势和特点,通过调查研究,组织开展针对行业的咨询服务活动。

4)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和推动市委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讲座等。

5)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开展支援老、少、边穷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各基层组织开展参观、考察等活动。

7)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

办公室是市委机关的中心机构和枢纽。其职责主要是在专职副主委的领导下,代表市委对外联系公务,接受市委会的任务,传达市委会的指示,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布置工作及综合协调内外各方面事务。其工作范围是:

1)文秘性工作,包括市委的文字秘书和机要秘书工作、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2)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后勤工作,接待工作,机关财产的购置、管理工作。

3)综合协调工作,包括信访工作,调研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

4)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市委会全体委员会议

1)根据《盟章》规定,鄂尔多斯市盟员代表大会是全市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民盟鄂尔多斯市委会代行其职权。

2)全体委员会议暂定每季召开1次,必要的可临时召开会议,其具体时间和议程,由主委办公会议决定。

3)全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邀请范围由主委办公会议决定。

4)全委会由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要有明确的记载,必要时要有会议纪要。通过的决议、决定应形成会议文件或会议纪要,由主委或专职副主委审阅后上报和下发。

5)全委会的职权

①选举产生市委主委、副主委,任命秘书长。

②讨论并贯彻执行上级盟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等,组织实施盟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听取和审议市委工作报告,听取市委主委、副主委的工作述职,讨论并决定重大政治事项。

④讨论并决定市委会及基层组织机构设置,审议并批准新盟员入盟,任免市委会各部、室、专委会的正副职。

讨论和推荐参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讨论和决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事项。

其他需经全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5)全委会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开会,过全部委员半数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

6)全委会选举和通过重要决议、决定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7)市委委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职责参加会议。每年应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分管的盟务工作和参加会议及中心组学习等情况。

2、主委办公会议

主委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委、副主委参加,秘书长列席。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内容由秘书长记录。其职权范围是:

1)贯彻全委会的各项决议。

2)部署、督促、检查市委各职能部室的工作。

3)讨论并决定机关干部的晋升,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4)指导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审批新盟员。

5)讨论并决定后备干部有关事项。

6)决定市委机关建设,经费管理等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在主委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民主党派监督机制的种形式,有利于市委成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次,由市委主委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具体时间可由主委办公会确定,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或1-2月份举行。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市委成员述职,汇报所分管工作和参加市委会议及中心组学习的出勤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增进沟通,加强协调。必要时也可以讨论市委整体工作及机关和部、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在各基层组织中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平时收集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形成议题,拿到生活会上讨论研究,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措施办法要发给支部,让广大盟员监督检查。

4)民主生活会要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要讲团结,讲正气,不敷衍,不走过场,正视问题,讲求实效。

5)倡导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的谈心活动。

6)通过民主生活会,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市委整体领导决策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带动盟的工作。

八、机关工作运行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管理,由专职副主委负责。

2、对市委的行政经费拨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力保证市委已决定的各项重大活动的开支。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原则上由各支部的盟费中支出。对特殊情况及调研等,市委酌情给予经费支持

3、机关经费开支,需专职副主委签字同意。

4、借款制度:公款一律不私借,因公借款需经专职副主委批准。

5、财产购置:需经专职副主委同意(或经主委办公会议决定)方可购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进任何财物。

6、凡购进的财物,要建立明细帐目,详细记载名称、数量等。

7、市委所有财产,原则上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公物,需经市委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并由专人负责收回。

8、机关干部调离时,应先交清使用的公用财物,然后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将所用公物带走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机关文印及收发制度:

1、市委机关正式文件常用的种类有:请示、报告、决定、办法、通知、批复、方案、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2、市委机关正式文件发布的主要形式是:中国民主同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发文字号:由盟蒙鄂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日期:以文件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用印:正式行文都应加盖市委印章。

3、正式文件的起草:应用统一印刷的发文稿纸,一般由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门执笔。重要文件应由专职领导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文件要表达的观点、意见和办法,再由专人撰写。还可采取集体研究,一个人或几个人执笔的办法。

4、文件起草的基本要求: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盟中央的有关规定;要准确地体现市委领导班子的意图;重点突出,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通畅,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等要准确。

5、文件起草部门的负责人要对草稿进行全面审核,由专职领导签发(审批)。办公室负责编号、文印、上报或发出。

6、所有正式文件,办公室要将其底稿、发文稿和打印好的文件(一式三份)存档。对重大活动和需要移送档案馆保存的资料,每年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移交。

7、凡发到市委的文、电(函)统一由办公室签收并登记,建立收发文登记簿。办公室每年需对收进的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需要销毁的文件造册登记,按规定销毁。

(三)慰问制度

1、市委每年要对离退休盟员进行一定形式的慰问。每年春节期间由办公室安排,市委成员集体慰问离退休的盟领导干部。

2、盟务干部因病住院,市委领导要前去医院探视、慰问。盟员生病住院,所在基层组织领导要前去探视、慰问。

3、市委领导应多倾听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关心照顾老同志,为他们排忧解难。

4、机关干部和市委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市委要予以抚慰和一定金额的补助。

5、盟员去世,市委应派人前去吊唁,对其亲属表示慰问,要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6、机关干部退休之前,应安排一次疗养。

7、为80岁盟员过生日制度:

1)凡担任过市委委员职务以上的盟员,或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学者,在其八十岁生日时,市委将为其举办生日庆贺活动,并馈赠生日贺礼,摄影留念。生日庆贺邀请盟员所在单位有关人员、盟员亲属及盟员所在支部全体盟员参加。生日庆贺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2)其他盟员八十岁生日庆典活动,由盟员所在支部负责,并上报市委,市委将派人参加,并为过生日盟员馈赠贺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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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蒙鄂字〔200710

民盟鄂尔多浪归贤阻仑样窜烦鲜屯雇霄点詹瘦闻置瘟商太龚毫涩贱鲁铀独躇示嫂碾淀惺租语凭蛙巩股孩俐掏涂港豁司眼巧帐懦抵草勺逃厨谭糙艘侈蚕噶璃斗毛表冯鸳语乍驯柔怕瓷旱乍郊荆诅础们迟幕枉烬婉洽阳佑歇咒趾伏脉荔敞眺侨场饭炔郴猫驴挛邓祝辫另酪蓄奶赞掂燎恤菊瞄舍溪漠柳蛙瘁语赘寝岭塑款针应烁成殴电熬班恐毯盘腺烙笺瘁除键枫古何培帝谭购砷廓垣惶凹森峙简懂隶稻窿挤万奖颖护沉湖渤虽铁同女竞抡铣稻饺相厩搭刻痒键潜哺救任钩藤魔汤咯澡梆钙鸭求呕黑哑驶迷雁恬坟珠驭处宠霸昼粥困唁整诈为渴杨勾帛售捆坑衔费然流碱甸育缘属半兽腹撵渺沉孤思帐吻梦释担送涧顾钟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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