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9 19:14: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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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党员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宜评为优秀等次。
二、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根据党员履职要求,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适量加分。 三、考评方式。采取日常积分管理和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为积分管理占70%、民主评议占30%。积分管理确定100分基础分,扣分不保底,倡导行为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民主评议每年6月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两项折算为百分制即当年度综合得分。
四、考评步骤。考评按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组织评定三个步骤进行。
(一)积分管理
1、积分登记。每个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对照考评项目(见附12通过支部记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工作表现、个人申报、党员群众反映和征求部门意见等途径,逐项对照加、
扣分,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当月审定积分登记情况,签字确认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积分公示。各支部应根据积分情况,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积分明细表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调整积分的决定。
3、积分周期。以当年6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按4个季度积分汇总,形成年度积分。
(二)民主评议
1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前应征求纪检、问责、政法、民政、信访、卫计、禁拆治违和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有附件1中“一票否决”情形的党员,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党员“一票否决”、年度积分情况,根据党支部初评意见,对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定
党支部根据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bf80f0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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