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安全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工作中的安全责任,维护幼儿园内部安全和稳定,特制订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走失或被冒领。
2、每天对活动室的各类用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或上报安全隐患。
3、确保幼儿活动的安全。活动前检查场地、用具,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操作。
4、幼儿需外出活动,须请示各园负责人批准。须2人以上事先走访活动场所,将不安全因素控制在最低限度。
5、在组织幼儿的活动中,不打接电话、收发信息,不擅离岗位,不与配班教师聊天,更不能串班。
6、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7、妥善放置物品,杜绝将热源带进活动室。
8、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班制度,确保幼儿的来园及离园安全。
9、离园前关好门窗,检查班级的水、电情况,并打开紫外线消毒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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