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管理十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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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十条规定 第一条 有晨检室,晨检记录完备。
第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县级以上健康合格证明,每年体检,每天晨检,上班期间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不化妆。
第三条 环境卫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96e8de07c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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