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薪酬增长率

发布时间:2020-04-06 09:43: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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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薪酬增长率,上海平均年收入为21.7万元;金融行业平均年薪达24.6万元

金融行业平均年薪24.6万元重回薪酬排名榜首

上海人均收入仅约3500美元

地价下降

全球经济衰退,已对中国的外贸、实体经济和股市形成了巨大冲击,占权重最大的广大中低收入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萎缩,而居民收入增速也在放缓。

  国家统计局4月27日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4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相比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更不容乐观。

  一季度我国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1622元,同比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已明显放缓。而在居民收入涨幅放缓的情况下,房价降幅有限,老百姓“囊中羞涩”,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将进一步下降。

  从2000年至2008年的数据来看,城镇居民收入与住宅价格并不平衡。以2008年为例,城镇居民一年不吃不喝,也仅能买到4平方米的房子。

  虽然自2月初起,全国楼市普遍出现成交大幅反弹,出现“小阳春”行情,但并不能代表房地产市场已经回暖。顾海波认为,这是房价下降通道中的反弹。

  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计,从上海近两个月的环比数据看,2月存量房交易面积环比增长37.6%,3月环比增长40.3%。其中存量住宅2月环比增长32%,3月环比增长53.4%。

  上海统计局分析称,最近两个月,本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增幅均在30%以上,主要是积聚了一年半左右时间的刚性需求在近期有所释放。2007年10月央行“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商品住宅成交出现萎缩。近期一些楼盘价格有所松动,动拆迁、结婚及改善性购房等需求有所释放。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总经理陈顺也对“小阳春”现象提出质疑。4月30日他在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也表示,“房地产是否回暖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特别是宏观面的转暖还有待观察,房地产的持续回暖需要宏观面经济增长的支撑。”

  有房地产分析人士认为,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态度“暧昧”,在一定程度上给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喘息之机”,尤其是信贷闸门的放开,也是高房价的幕后推手之一。

  一方面,由于房地产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降房价势必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试图解决高房价与居民购买力不相适应的矛盾,而提升居民收入不能一蹴而就,只能调房价。

  所以,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银行和百姓之间摇摆,不断寻找平衡点。

70个大中城市房价9月停涨之后,10月34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出现环比下降

10月全国房价现拐点

-70大中城市房价环比跌多涨少下降城市数量增至34个-房价平均环比指数年内首跌沪新房二手房环比首次双降

10月跌多涨少,70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指数年内首跌

新房环比下降城市34个,首超上涨城市数量全国房价平均环比指数下降0.14%上海新房和二手房价双降年底新房将迎最大打折力度

新房将迎最大打折力度

这些数据被一些业内人士评述为“房价上涨势头得以遏制”的信号。

事实上,近期以来,继龙湖、绿地、中海等开发商在沪楼盘降价后,龙头企业万科也将某楼盘售价下调15%左右,价格战也从一线城市逐渐向二、三线城市延伸。业内人士表示,这一降价趋势可能会持续,短时间内可能会有更多开发商加入到降价潮中,随后房价下行的趋势将逐步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陈晟认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与市场表现吻合,一线城市出现的降价会继续在二线城市表现出来。

针对近期出现的打折潮,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个方面是因为逼近年底,房地产商面临资金回笼的压力,所以不惜加大打折的力度以求资金快速回笼;另外一个方面是来自调控部门,目前已到年底,为达到今年房地产调控目标,各地都会加大调控力度,而调控的目标就是中高档房;此外,在各地的降价潮中,最受伤的并不是低档房,而是中高档房。以上这三个方面的因素直接导致中高档商品房在10月的销量急剧下降,占比也进一步减少,因而从数据上显现下降城市数量增多和上涨城市涨幅回落。

宋会雍和陈晟均认为,到明年年初,房地产商的打折力度将“锐减”。对于其中的原因,他们认为主要是因为明年房地产商将会有新的信贷来支撑,在资金压力减小的情况下,打折也会随之减少。

陈晟甚至认为,本月和12月,新房(也就是一手房)将会迎来最大的打折力度。

倒挂将致二手房降价

在新房打折的同时,二手房与新房之间的价格已经出现了倒挂,二手房也面临着降价的压力。

宋会雍表示,目前新房的打折在20%左右,而二手房一般的降价幅度在5%,两者之间有15%左右的价差,在大的环境之下,二手房的价格将会缓慢下降,以求与新房价格达到一种平衡。

陈晟则认为,如果说一手房价格压力来自于信贷,也就是资金链,那么二手房的压力则来自于限购政策和房贷政策。目前已经到年底,对于今年各地已经实行的限购政策的评估将直接决定明年限购政策和房贷政策的走向,这会直接影响二手房的价格方向。

即便如此,陈晟认为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看,房价出现整体反弹的可能性不大,是因为目前房地产供应量大过需求,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降价是必然的,即便限购和房贷政策发生变化,也无法改变供需的局面。

下降城市增加17个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较9月)下降的城市数量达到34个,比9月增加了17个。报告显示,10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持平的城市有20个;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

从同比情况看,10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2个,比9月增加了1个;涨幅回落的城市有59个。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同比涨幅在5.0%以内的城市有57个,比9月增加了8个。在二手住宅价格方面,10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8个,比9月增加了13个,环比持平的城市有19个;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5%。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13个,比9月增加了6个,同比涨幅回落的城市有43个。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9月份数据显示,9月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较8月)下降的城市有17个,持平的城市有29个,24个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3%。与8月份相比,9月份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个。

由此看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不论是下降的城市数量还是上涨城市的涨幅都明显发生了变化,呈现出下降城市增多,上涨城市涨幅回落的情况。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曾表示,房地产调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松动。

为防止房价反弹决策层还有多项严厉政策储备,包括房产税加快推进,以及对投资性购房严格控制等。

楼市最新政策国八条(2011年1月26日公布)

一、合理确定本地区房价控制目标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三、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等要求

六、省会城市户籍家庭第三套房停购,非户籍家庭第二套房停购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上海限购令政策出台购房需查验户口簿、婚姻证明

2011-02-2007:48:39  共0条跟帖  

记者19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已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根据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限购政策

上海于1月31日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如下:

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操作细则

日前,上海出台操作细则规定: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此外,“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还强调,对房地产企业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根据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在受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税收政策

此外,上海此次还规定,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即1月28日)起,凡在上海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除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经理龚敏认为,目前购房者必须先到交易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家庭成员各自房产状况后才能确定能否买房;其次,即便买房后要办理登记,也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出具的是否免征认定书,该认定需15个工作日,“理论上讲,目前通过违规操作办理登记的可能性很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b34d4e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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