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信息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16:09: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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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信息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互联网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1]89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1.11.20

【实施日期】2001.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信息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1]89号 200111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公安信息网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经过十几年的建设,特别是1998年实施金盾工程以来,公安信息的网络化应用水平和规模明显提高。目前,公安信息网已初步建成覆盖部、省、地()和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的主干网络,部分地区的公安信息网络已覆盖到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站,并建有信息网站2000余个;应用范围覆盖治安、户籍、刑侦、出入境、交通管理等各项公安业务。实践证明,公安信息网已经成为加快公安工作改革、转变传统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公安实战和广大群众的必不可少的高效工具。但是,随着公安信息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信息网站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信息量的迅速扩充,由于管理规范工作的相对滞后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安全防范体系不健全,特别是病毒防护和黑客防范体系薄弱;网上信息安全缺乏针对性规定,尤其是涉密信息的上网问题出现管理真空,不利于信息服务应用领域的拓展。二是在网站的内容设置、网页设计方面尚无完整的规范化管理和维护体制,使得信息网站建设不规范,网页设计杂乱无章,使用效率低;信息分类标准不一,影响信息共享程度;信息维护工作不规范,缺乏有效信息服务工作机制,对信息维护主体、程序、更新周期、部门责任等问题缺乏统一的标准;个别网站上存在随意设置聊天室、个人主页等情况,有损公安信息网站的严肃性,也易带来不良影响。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公安信息网上出现了网络安全问题严重,信息陈旧、内容庞杂、密码林立等问题,限制了公安信息网信息服务和网络应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与公安信息网在整个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地位不相适应,亟须加强管理,统一规范。为了保障公安信息网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服务工作,规范网站建设、维护工作,提高信息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公安信息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

公安信息网是由各级公安机关局域网和工作站通过公安专线互联而成的覆盖全国公安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加强公安信息网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各警种、各业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与公安信息网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并加强监督和检查。各警种、各业务部门连接公安信息网的各类服务器,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信息通信部门备案,公安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必须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信息通信部门要确保公安信息网的畅通和重要信息系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3f5daf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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