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二次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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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作业2讲评
第六章至第十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ABCD
1.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券书,西周的买卖契约叫质剂。B
2.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称为鞫狱,上书请求复审成为乞鞫,宣读判决书称为读鞫,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叫断狱。C
3.魏律改具律为刑名,列于篇首。A4“八议”入律是在魏律。A5“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北齐律。C
6.确立封建法制十二篇体例的是在北齐律。C7.隋朝的中央审判机关是大理寺。D
8.掌握唐律十二篇的篇名,唐律的第十一篇是捕亡。D9《大中刑律统类》共计121门,记住齐步走121,就能记住了。B
10明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是重典治天下。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立法指导思想,令由一统是秦朝立法指导思想,德刑并用,德主刑辅是汉代立法指导思想。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两汉时期,小妾的名称有:小妻、小妇、外妇、下妻、傍妻等。ABCD2.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人共造“蜀科”ABCD
3.北朝包括北魏、后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后东魏被北齐所取代,西魏被北周所取代。

东魏——北齐
魏——西晋——北魏
西魏——北周——隋北朝
东晋——宋——齐——梁——陈南朝因此北朝法律包括北魏的《北魏律》、东魏制定的《麟趾格》、西魏制定的《大统式》、北齐制定的《北齐律》,北周时期制定的《大律》和《北周律》ABCD
4.隋朝的主要立法有《新律》《开皇律》《大业律》《大业令》5.唐朝的主要立法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等。ABCD6《大中刑律统类》改编了原有法典编纂模式,把相同性质的令、格、式附在律的后面,对五代和宋的律典形式影响很大。ABCD
7.唐律的若干刑法原则包括:老、幼、废疾、笃疾减免刑罚、自首减免刑罚、同居相隐、共犯区别首从、二罪以上俱发、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断罪无正条、化外人相犯等。ABD8.唐代官吏犯赃罪主要有:受财枉法赃、受财不枉法赃、受所监临赃。ABC9.元律按照民族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ABCD
10.明律中规定了国家专卖的制度,包括:盐法、茶法,钱法、钞法是经济立法。C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规定于于汉律。最早源于孔子的“父子相隐”。亲亲得相首匿是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处罚。卑幼首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2“官当”是允许以官品或爵位抵罪的一种制度。北魏律规定: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每等爵位可以第三年徒刑。这种官当制度,进一步赋予封建官僚以法律特权,使他们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3.《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对《永徽律》所作的注解全书,是中国现存的最古老、最系统的法律著作。《唐律疏议》共十二篇。
4.《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所谓“刑统”,是按照新的体例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而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
5.秋审——清朝三法司会同其他官员于每年秋季复审各省监候死刑案件的制度。四、案例分析题(共40分)1.缇萦上书救父案答案提示:
1)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
2)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第一,经过文景之治,政治较为稳定,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统治阶级才有可能在法律领域中有所建树。第二,肉刑残害肢体,使劳动者丧失生产力,因此废除肉刑可以保留生产力。第三,文帝废除肉刑的导火索是缇萦上书。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黄老思想为主、辅以法家思想、轻徭薄赋、约法省刑。4)秦朝徒刑种类: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作如司寇;罚作、复作。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1“八议”的内容:最早规定在魏律中,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八种人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种制度使得贵族官僚地主更全面地获得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加深了广大人民的苦难。2“十恶”的内容:以隋唐为代表的封建法律所规定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总称。犯十恶者要受到严厉处罚,为“常赦所不原”,并不得享有议、请、减等优待办法。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3)“八议”与“十恶”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统治阶级上层是维护封建统治的依靠力量,“八议”说明维护封建地主贵族官僚阶级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十恶”,是封建统治阶级重权打击危害其封建统治的犯罪。但是,因“十恶”入罪,不适用“八议”。“八议”和“十恶”相辅相成,其目的都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此案,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按照比事类推,当属“十恶”之大不敬,不能列入“八议”。但是唐律中又没有“带利器入宫”罪,唐太宗想免长孙无忌罪责,因此不属于真正的“十恶”之罪,因此可以列入“八议”,可以减免。3.胡蓝之狱
1)朱元璋早在“胡惟庸案”之前的洪武九年就,废除行中书省,设置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章地方民、刑、兵之权。“胡惟庸案”后,朱元璋趁机取消中书省,废除宰相制度,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直接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朱元璋设都察院监察百官,设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对朝臣和百姓进行监督。朱元璋利用胡蓝之狱诛杀逆臣反将和功臣宿将,消除了潜在的皇帝之位的觊觎者,进一步巩固封建皇权。




2)明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重典治乱世,包括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礼刑并用;制定《大诰》,加强法制宣传。
3)朱元璋重典治吏的具体措施:大明律中专设“奸党条”;大明律严惩贪官污吏,包括“枉法赃”和《大诰》侧重打击贪官污吏的剥皮实草。
4)大明律严禁臣下结党的法律规定:大明律首创“奸党条”;严禁内官及皇帝近侍人员与外观勾结;剥夺权臣擅自用人权力,防止结党私营。
鱼知
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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