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1配料操作规程第1-2页

发布时间:2018-09-17 09:17: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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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泰特钢有限公司标准

备料操作规程 Q/WT30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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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炉料组成

炉料一般由废钢、生铁(包括废锭模和生铁铸件)、车屑及经过处理的混合钢渣钢余水等组成。

废钢是电弧炉炼钢的主要材料,对废钢质量有如下几点要求:

a)废钢表面应清洁少锈,因废钢中沾有的泥沙等杂物会降低炉料的导电性能,延长熔化时间,还会影响氧化期去鳞效果及侵蚀炉衬。废钢锈蚀严重或沾有油污时还会降低钢和合金元素的收得率,并增加钢中的含氢量。

b)废钢中不得混有铅、锡、砷、锌和铜等有色金属。铅的密度大,熔点低,不溶于钢液,易沉积在炉底缝隙中造成漏钢事故;锡、砷和铜易引起钢的热脆。

c)废钢中不得混有密封容器,以及易燃、易爆物和有毒物,以保证安全生产。

d)废钢化学成分应明确,且需按成分分类存放,硫、磷含量不宜过高。

2. 配料与成分

2.1配料

配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必须正确地进行配料计算和准确地称量炉料装入量;

b)炉料的大小要按比例搭配,以达到好装、快速熔化的目的;

c)各类炉料应根据钢液的质量要求和冶炼方法搭配使用;

d)配料成分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2.2成分

2.2.1

C量氧化终点碳+氧化期要求脱碳量+熔化期烧损。

a)低碳钢:([C]<0.25)比规格下限高配O.50-0.60%;

b)中碳钢:([C]<0.25-0.60)比规格下限高配0.60-0.70%;

c)高钢碳:([C]<0.60)比规格下限高配O.70-0.80%;

d)无氧时可低配0.20%。

2.2.2

0.060%,硫≤0.080%,特殊要求按分钢种规程执行。

2.2.3

0.80%特殊要求按分钢种规程执行。

2.2.4

一般钢种残Cr不大于0.30%,含Cr钢种允许残铬不大于0.50%。

2.2.5镍、钼

配至规格下限,不含镍钼钢种不得配入。

3. 炉料计量

炉料计量准确。冶炼班组将入炉废钢铁总重量,填写在冶炼记录上。

4. 记录检索

J/WT 电炉炼钢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290dd9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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