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4-22 00:57:3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



  篇一: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及其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

  操作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核算用章。

  (三)配款

  付出现金需拆把付零时,必须先行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丢掉腰条,银行封签对外无效;付出现金应做到合理搭配券别,满足客户合理需求,配款复核平衡后,方可对外支付。

  (四)将款项交付客户

  付出现金,应当客户面复点,如整捆现金客户坚持不过点钞机的应提示客户可以使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的点验钞设备进行数额核对和真伪验证。

  (五)付出现金时应注意问题

  柜员付出现金需经过清分机清分,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流通券的流通标准,禁止将残损币、反宣币付出。柜员在付款配款时,发现人民币票币存在各类印制质量问题时,一律不得对外支付,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是新券时,还应将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连同原封签按规定程序一并送当地人民银行处理。

  四、现金清分

  (一)现金清分的概念

  现金清分是指对人民币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的区分、真假币鉴

  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

  (二)全额清分的要求

  全额清分指银行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回笼券)的纸币现金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全部经过清分,杜绝假币、残损币和停止流通人民币对外付出现象。

  (三)一口半清分机使用要求

  一口半清分机清分操作时要严格采用两种模式进钞的操作流程,第一次进钞使用设备的鉴伪功能挑剔出假币,第二次进钞使用设备的清分功能区分易流通和不易流通钞票。现金仅经一种模式进钞完成操作的,不能视为已清分。

  五、现金整点

  (一)收入的现金应及时整理清点,经过整点的票币,应当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点准:流通券和损伤券均按100张(50枚)为一把(卷),十把(卷)为一捆捆扎。1角及以上硬币每卷50枚,1角以下硬币每卷100枚。

  挑净:经过清点的票币内不得夹杂其他票面的票币或不符合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的票币等。

  墩齐:票币要伸展平铺,每把墩齐。

  捆紧:用手轻提成把券的第一张票币,该把券不散不变形,成捆券经扭动不松动,不变形。

  盖章清楚:成把券腰条边章应清晰可辨。

  (二)整点过程中,将完整券和损伤券按照不同版别分别整理捆扎。整点损伤券时,应换头复点。

  (三)每捆(把)现金未清点完毕前,不得将原封签、腰条丢弃。

  (四)整点过的票币不得折叠、折角;扎把用的纸条应捆扎在票币三分之一处,扎把后的票币应达到不松、不散、不脱落。硬币也应分面值用硬币器或手工整点,及时捆扎。

  (五)捆扎好的票币,每把(卷)上须加盖经手人名章;成捆封签的行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封捆人名章和复核员名章要齐全。加盖名章要做到位置规范、清晰可辨。

  (六)损伤票币除按流通票币整点外,还应对主币分版捆扎。已凑成把的100元、50元残币和成捆的其他残币,按有关规定及时交人民银行。未成把的100元、50元残币和未成捆的其他残币,入库存放应与正常流通币分开。

  (七)外币现金应按币种、面额、发钞行等分别清点,整点时应按相同币种、相同面额正面、正置、平整打开,每100张为一把,每10把为一捆。

  (八)营业机构要加强对残损券的管理,应指定人员每日及时汇总各现金柜员挑出的残损券,按规定及时上缴分行。分行收到各营业机构上缴的残损券,应及时复点汇总后上缴当地人民银行,不得压库。

  (九)当地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人行要求执行。

  篇二:对我国现金清分社会化发展的观察与建议

  现金清分是指银行对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按照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并按一定规格进行捆扎包装的处理过程。现金清分是银行现金运营业务的主要内容。现金清分社会化指由银行内部完成现金清分转变为由银行外部的社会组织完成现金清分。现金清分社会化是近年来银行现金运营业务的重要创新,并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选择。

  一、我国现金清分社会化产生的原因

  现金清分社会化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自行开展现金清分的旧模式,它的产生是银行运营管理和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

  (一)现金清分的重要性、强制性、非盈利性与银行对提高运营效率的追求间的矛盾是现金清分社会化产生的内在原因

  现金清分对于维护银行资金安全、保持社会流通中现金的整洁度、遏制假币流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关系到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主要国家均把现金清分作为现金流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求银行必须支付经过清分的现金。我国央行在20XX年明确要求,银行付出的纸币现金应逐步实现全额清分。

  与现金清分的重要性和强制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金清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风险点多,管理难度大,对银行来说是一项"苦差事",这个矛盾存在已久。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银行经营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以上矛盾变得更加突出,促使银行开始变革运营模式,在现金清分内部集中的基础上,采取更开放、更经济的社会化的形式开展现金清分,寻求将原来由自身完成的现金清分过程交由专业企业等社会组织来完成。

  (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为现金清分社会化提供了外部条件

  金融服务外包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项金融创新。它是指银行将原本自行处理的业务委托给金融服务外包商来持续处理。外包最明显的好处是降低成本。我国政府明确支持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银行的IT系统开发、档案管理、会计处理等领域是最早实现外包的领域。随着与金融服务外包商合作时间的加长,对外包商信任的加深,以及外包商自身资金实力、管理能力的提升,从外包中切实获益的银行开始把现金业务这样比较敏感的业务委托给外包商来处理。在现金业务各环节中,最先社会化的是现金押运,而后是ATM运营维护,现金清分的社会化是最近的成果。现金清分社会化出现较晚,重要原因在于,与其他现金业务相比,现金清分人员与现金接触最频繁、紧密,风险等级较高,因此银行比较谨慎。

  二、我国现金清分社会化的发展现状

  (一)以现金清分外包为主要形式

  现金清分外包就是将现金清分业务委托给现金清分业务外包商来处理。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的现金清分外包始于20XX年建设银行武汉分行与新加坡德安集团的合作。

  按照清分业务开展地点或者说成品的交付地点,现金清分外包可分为驻场式清分和离场式清分。驻场式清分指外包公司在银行的自有场地(一般是设有库房的现金中心)进行清分,离场式清分指在外包公司的自有场地进行清分。驻场式清分能够实现清分后现金的及时入库,且收费较低。离场式清分一般适用于自身没有场地的小型银行,收费较高。

  (二)发展势头迅猛

  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出现了现金清分社会化。现金清分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国有商业银行是现金清分社会化的积极推动者。

  (三)对提高银行运营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1.降低了银行的运营成本。人员费用是现金清分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外包公司用工成本大大低于银行。20XX年一项对北京市银行的调查显示,实行外包后,银行现金清分成本下降了60%左右。

  2.提升了银行的管理效率。管理的核心是管人。银行从事现金清分业务的很多是资历老、技能差的老员工,"不好用也得用",管理难度大。而实行外包后,银行可以从保证业务质量出发,对外包公司的管理、操作提出各项严格的要求。如外包公司不能达到要求,发生业务差错,银行可以扣减报酬甚至解除合作。银行还可以根据现金清分业务量的季节变化,随时增减外包人员数量。

  3.为银行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手段。现金清分中差错、案件等操作风险较高。现金清分业务外包后,这些风险都由外包公司通过设置风险保证金、为员工购买责任保险等方式来承担。

  4.现金清分质量得到提升。现金清分外包公司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银行对现金清分质量的要求。

  5.提高了现金清分能力。通过现金清分外包,银行能够以较低的用人成本,实现现金清分能力的快速提升,有利于实现人民银行提出的全额清分要求。

  (四)节约了社会资源,创造了就业机会

  现金清分社会化实现了人员、设备等资源的集约化使用,节约了社会资源,银行节省下来的成本支出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以前,银行为控制成本,现金清分人员配备不足,而现在,银行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使用更多的人,增加了社会就业机会。

  (五)现金清分外包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现金清分社会化开辟了金融服务外包的新领域。目前,已经出现了北京京北方、三泰电子、银联商务等一些全国性企业和广东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威豹押运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方优势企业。

  现金清分外包企业按照背景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从其他外包业务拓展到现金清分。以银联商务为代表,该公司以做银行卡收单外包起家;二是从金融设备生产领域进入到金融服务外包,以广东穗通为代表,该公司的母公司广电运通是国内最大的ATM厂商;三是从现金押运领域进入到现金清分外包。现金押运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为银行提供押运、保管、清分的一条龙服务,但由于其处于垄断地位,一般收费较高而服务欠佳。

  (六)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面对现金清分社会化的发展势头,人民银行总行出台政策,肯定了现金清分业务外包这一新模式,鼓励银行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实行现金清分外包。

  三、我国现金清分社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银行对风险的认识不足。现金清分外包存在着信誉风险、信息泄露风险、应急风险、依赖性风险等。其中比较突出的是依赖性风险,即银行过于依赖外包商的服务,当外包商的运营出现意外时,现金清分业务无法开展,进而影响整个现金运营。很多实行了现金清分外包的银行对此缺乏应对措施。

  (二)现金清分外包企业管理水平仍需提升。一是外包公司为了利润,过分压低人员工资待遇,造成人员流失率高,不利于保证清分工作量的完成,也增加了银行的管理难度。二是外包公司提供的服务与传统的劳务派遣公司类似,附加值低,并不能为银行带来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理念。

  (三)现金清分外包市场还不成熟。一是现金清分外包市场集中度低,企业间竞争同质化严重,竞标时一味拼价格。二是一些开展现金清分外包的押运公司凭借垄断地位,收费过高,银行负担较重。

  (四)现金清分社会化水平不高。从目前国内外的实践看,现金清分社会化有两种形式,或者说两个阶段。现金清分外包只是初级的形式。银行虽然通过外包节省了成本,但仍然是现金清分职责的承担者,仍然要付出相当的管理精力。现金清分还是银行各自的小生产。而更高级的形式是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和社会分工,把现金清分职责从银行彻底的拿出来,交给专门的社会组织。如,英国20XX年开始实行的"现钞流通计划"(Note Circulation Scheme,简称NCS计划)中,英国央行分设南北2个现金中心负责现钞发行及销毁工作,现钞分配、流通及整理则由NCS计划下的民营商业公司的现金中心办理。与之相比,我国的现金清分社会化显然还处在初级阶段。

  (五)制度瓶颈开始显现。现金清分社会化改变了原有的人民币流通过程,增加了新的参与主体,这些变化冲击着现有的人民币流通管理制度体系、管理手段。反过来讲,现有的层级多、环节多的现金运营制度,已经成为制约现金清分社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四、促进我国现金清分社会化发展的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现金清分社会化已经成为现金运营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现金清分社会化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在于它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了现金清分业务中,契合了银行的需要,发挥了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降低了社会总体成本。我们应在控制好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消除阻碍现金清分社会化发展的各种制约因素,积极支持现金清分社会化的发展,培育现金清分市场。

  (一)加强风险管理。在支持银行实行现金清分社会化的同时,督促银行提高对现金清分社会化中风险的认识,选择有信誉、实力的合作伙伴,规范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制定应急措施。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纠正银行、社会组织在现金清分社会化中的不规范做法,保证银行资金安全和现金清分质量。

  (二)引导现金清分社会化市场规范发展

  一是建立现金清分外包公司评价机制。银行在实行现金清分外包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是对外包公司缺乏了解。监

  管部门应利用信息优势,以银行的反馈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人员技能、响应速度、劳动保护等方面为重点,对外包公司进行公正、全面的评价,在为银行提供参考的同时,促进外包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更好地发挥现金押运公司的积极作用。从国外经验看,现金押运公司具有可以提供现金运营上下游一体化服务的天然优势,在包括现金清分社会化在内的现金运营社会化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支持押运公司向现金清分、现金保管等领域拓展的同时,应打破押运公司饱受诟病的垄断弊端,减轻银行的负担,提高服务质量。

  (三)实施中国版NCS计划。现金是一种标准化程度很高的物品,非常适合进行集中化处理。应积极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和手段,揭去蒙在现金这一物品上的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改革货币发行制度,组建跨银行的社会化现金清分体系,实施中国版NCS计划,加快告别目前现金清分"各家各户小生产"的落后模式,实行社会化大生产,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最终,将现

  金清分职责彻底的从银行剥离出来,交给专业化社会组织,使银行从现金清分义务的被动担负者变为现金清分服务的主动使用者。

  篇三:湛江地区实施现金全额清分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

  4月2日,湛江人民银行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单位20XX年上半年实现100元券别全额清分,20XX年底实现50元券、20元券及10元券全额清分,20XX年上半年实现5元券全额清分。全额清分是指柜台、自助设备收入的现金都必须经过清分机或手工清分才能对外付出或上缴人民银行。

  二、准备工作

  (一)将清分场地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在原4个人员基础上增加8人,增加2台4+2口光荣品牌中型清分机及2台流水线清分设备。每个支行配备1至2台2+1口光荣品牌小型清分机。

  (二)补充容量320万(470×370×374)尾箱X个、容量450万(520×500×380)尾箱X个、卡封锁X个、卡封条X箱。

  三、清分模式

  为减少现金在途及在库占用成本,降低现金调运频率,降低押运成本,湛江地区采取柜台分散清分及总行运营部清分中心集中清分模式,即在不影响柜台人员对外服务情况下,柜台人员应使用清分机对大面额50元与100元券别自行清分,自行清分的现金可直接对外付出,实在无法清分的现金应回笼库房,由清分中心组织清分。

  四、资金流转各环节有关规定

  (一)现金回笼库房环节规定

  每天营业结束前,各支行应将无法清分的现金,调入其中一个柜员名下尾箱,再由该柜员根据上缴的数量,通过网点综合服务系统向总行库房提出上缴预约。完整券必须以捆为单位上缴,残钞券也可以把为单位上缴。会计主管(主办)对上缴预约授权时,应先认真核对上缴数量,准确后在系统中进行授权。授权后,授权人员应与该柜员在监控下将现金装入头寸尾箱,并双人锁箱双人办理移交登记,待安保押运公司收尾时,连同营业尾箱交安保押运公司签收。上缴的现金当晚暂不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只作为寄存,寄存的现金归属支行在用现金,寄存的数量以已授权的预约为准,共备查。次日营业前应及时做跨机构调拨账务,以便库房核准上缴的现金后做调入处理。

  (二)支行领用现金环节规定

  各支行应合理匡算次日领取已清分的备付现金各券别需求量,并于当天15:00前通过网点服务系统向库房进行预约,以便库房管库人员及时受理,并按受理券别及金额进行装箱。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追加的,可在16:00前再次追加预约,16:00后库房不再受理预约。库房管库人员装完箱后,应逐一登记,以便安保押运公司押运时办理签收。当天运往安保押运公司寄存的现金归属在库现金,不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于次日早再做账务处理,受理的调拨单做为寄存的依据,供备查。

  (三)节假日有关规定

  由于节假日清算人员不上班,无法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故遇节假日的前一天下午,各支行不得做领现金预约,应合理前2天用量,提前2天一次性预约。对于节假日上缴未清分现金,建议最好在节假日最后一天做上缴预约,如营业尾箱已满,可根据情况在节假日任何一天做上缴预约,并按照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操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0d0767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06.html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