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8 02:47: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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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12本标准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兄弟城市的相关标准,并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3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要素进行编写,以各要素在养护质量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基本养护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水准的为一级养护标准,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养护标准。
第二章范围
21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
22本标准制定了行道树、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地被植物、花坛、花境、垂直绿化、水生植物、竹类植物、盆(箱)栽植物、古树名木等十三类植物的养护质量标准,同时制定了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地保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第三章
31行道树的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1.树木长势茂盛,规格整细则
二级养护标准
1植株长势良好,树冠基本养护标准
1.植株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

2.无明显枯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等树枝。
3.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
4.无影响景观的病虫危害迹象。
5.树体无明显钉挂物、挂物。
6.树穴无明显杂草。7.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10%
8.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有效。
齐,树干挺直,定干高度一致,完整。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树冠丰满。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
2.无枯枝、交叉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干上无4.2米。
2.无枯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干上无明显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树枝。
3.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

4.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树干无未处理的腐洞。
5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6.树穴设施完好,黄土不裸露,无杂草、杂物。7.无死株、缺株、严重倾斜株。无法修整复壮的树木及时申报更换。
8.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规范有效。
9.每年12月至次年1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
10.主干道建立一路一档,有动态养护记录,历史资料齐全。
3.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
4.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

5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
6.树穴无明显黄土裸露,无杂物,基本无杂草。
7无死株,缺株率不超2%
8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完好有效。
9.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1.2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2f362ff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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