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警务活动的界定与实施
卢建军
【期刊名称】《公安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3
【摘要】界定非警务活动必须以警务活动为参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非警务活动以不影响警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为前提,能够实施的仅限于积极非警务活动,而且非警务活动是否实施应当由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实施非警务活动还要克服一些错误倾向,正确处理好一些与之相关的关系.
【总页数】7页(52-58)
【关键词】公安执法工作;规范化;非警务活动;界定与实施
【作者】卢建军
【作者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非警务活动的界定与实施 [J], 卢建军
2.非警务活动的界定与实施 [J], 卢建军
3."警务活动"含义探析——以与非警务活动的区分为视角 [J], 高茂春
4.非警务活动与警务活动冲突之研究 [J], 董士俊
5.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之界分——一个辩证的观点 [J], 张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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