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19-04-14 08:25: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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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阐明了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和鲜明性质,升华了党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实践迈向了新征程,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具体方向。这个总目标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目标昭示方向,蓝图引领发展。有明确的目标,才能标示前进的方位;有美好的愿景,才能把握奋斗的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一、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丰富内涵

  (1)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不是别的什么法治道路。

  (2)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体要求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了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明确了法治体系的构成。把党规体系也纳入到依法治国的法治体系,这是第一次。其意义在于既明确了党规在法治体系中的地位,党内法规是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又进一步明确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宪法原则。

  (3)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性,也可以说明确了依法治国几个方面的关系。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应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样的法治工作格局。

  (4)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要达到的目的,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本身不是目的,它是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紧密联系的重大方略之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

  (1)历史的深刻启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相反,一些国家陷入这样那样的“陷阱”,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不少国家没能解决好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没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从我们自己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既吃过破坏法治的苦头,也尝到了法治昌明的甜头。历史深刻启示我们,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2)现实的迫切要求。当前,中国正经历空前深刻的社会变革。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稳定的秩序,在各方竞逐的市场领域维护公平的规则,在意见碰撞的观念世界坚守文明的底线,必须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3)长远的战略谋划。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5年时间,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这一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后,我们还要向着“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前行,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还将应对可能更为复杂的局面和问题。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靠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我们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民族复兴筹、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应该从这样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高高扬起依法治国的旗帜。

  三、有效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在联系

  (1)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和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都需要法律体系来体现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强有力的保证,相应形成的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具有保驾护航的深远意义。

  (2)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各方共同价值诉求在制度创新上的“最大公约数”。践行法治理念、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良善之治的必由之路。法治对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矛盾纠纷、巩固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她既是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践行法治仰赖国家和个人层面价值观和自由平等公正价值观的践行,又为后者提供制度支撑与保障。只有践行法治,通过制度安排,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3)全面深化改革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保证改革“蹄疾步稳”,离不开法治。改革步入深水区和关键期,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再采取改革初期“单兵突进”的办法。法治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和军队国防建设之中,通过法的创制(立改废)和实施才能正确而高效地处理市场与政府、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改革的全面统筹与系统推进。

  正因如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有效解决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中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为接力探索改革提供加速力,为协同推进改革提供凝聚力,为阻碍制约改革的行为提供约束力。

  四、切实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路径

  再宏伟的目标,也离不开实现路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这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紧密联系、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既有“法治行为”的维度,又有“法治目标”的维度;既体现了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和整体性,又体现了法治建设的协调性和配合性;既表明了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又表明了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必将促成一个法治的中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做到:

  (1)要全面精准把握总目标的内涵和要求。既要把握法治国家建设的一般要求,又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要求;既要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又要把握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既要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又要努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又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又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打造出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

  (2)要把总目标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方面。法治体系的每一个组成部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每一个环节,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要贯彻总目标的要求。立法者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执法者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司法者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要全面谋划推进举措。纲领贵在落实。要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审时度势、全面谋划、系统推进,既要抓住和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又要注重把握法治建设的客观规律;既要深刻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意义,又着眼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目标;既要充分发挥总目标的统领作用,又要注重发挥具体目标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具体指导作用;既要立足于中国国情,又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第一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我们党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二是党领导立法,三是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四是党确保宪法法律实施。依法行政是法治状态下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具有内涵的统一性、目标的一致性、成效的相关性,必须彼此协调、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必须着眼全局、全面部署,努力确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之齐头并进。第二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国家要求国家权力由宪法和法律赋予,依照法律的程序规定行使,并对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治国家必然是民主的国家、依法而治的国家。法治政府是依法设立,职权由法律赋予且依法行使,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政府。能否建成法治政府,决定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法治社会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纠纷,社会治理依法进行。

  (4)要创新建设和推进方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需在规则治理上完成未竟事业,尤需在中国特色上凝心聚力,更要在制度建设上大展宏图;既要在“加快建设”上争速度,又要在“全面推进”上“舒广袖”,还要在有效治理上见成效;既要在体制机制上谋创新,又要在推进方法上用心力,还要在科学技术上寻动力。

  (5)要坚持知行合一、勇于担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提出,表明党对法治以及科学治理现代化国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处于最好的时期,每一个中国人,尤其是法律职业人,应当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繁荣法学研究,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fc5a4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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