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8-08-26 09:35: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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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明令禁止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纪国法,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在各种社交场合和媒体、网络等平台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散布和传播有损单位、集体形象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各种迷信、赌博、色情、涉毒、传销等影响社会治安、公共秩序、违法乱纪的活动。

(三)利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之机,大操大办,敛财敛物。

(四)占用、拖欠公款,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

(五)打探消息、通风报信、泄露工作机密,帮助被调查对象出谋划策、疏通关系、逃避追责。

(六)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与地痞流氓以及有黑社会倾向的人员交往。

(七)违规经商,擅自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领取报酬、入股分红,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套取钱、物。

(八)胁迫、利诱、唆使他人违纪、违法,参与为违纪、违法人员说情、拉关系活动。

(九)纵容、授意、默许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干扰其他单位、部门公正执行公务。

(十一)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二)其他有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谨慎参与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应加强自我监督,廉洁修身慎行,谨慎参与下列行为:

(一)在微信、微博、社交网络等媒体发表敏感言论、文章以及转发各种小道信息。

(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三)大操大办或参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四)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

(五)组织或参与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六)参与各类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

(七)接受利益关系人的礼物馈赠和招待,参与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摄影、钓鱼、骑术、游艇等等“雅尚”休闲活动。

(八)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的批量收藏和交易活动。

(九)到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美容院等场所消费娱乐及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酒驾等不注意公众形象的行为,或在公众场合、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

积极提倡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倡下列行为:

(一)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

(二)严于自律,克己慎行,健康交往,守住做人、处事、交友底线。

(三)坚持多学习、勤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四)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平等待人。

(五)见义勇为,抵制不良风气。

(六)参加积极向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趋雅避俗,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七)参与和宣传社会正能量的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便民、利民、为民的社会公益活动,争做文明市民。

(八)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九)培养良好家风,及时劝阻家人的不廉洁、不文明行为。

(十)勤俭节约,生活质朴,不奢侈、不浪费、不攀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35005b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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