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初級 類別:磁粒檢測 科別:實作科
編撰:000/001
--- 仔細閱題及作答 ---
註: 1. 每一「檢測作業」,均應填寫一「檢測作業執行記錄」。
2. 遵從「主監考」人員之說明及指示。
3. 「檢測作業執行記錄」中之各項資訊要求項目,均應填寫。
- 認為不須填寫之項目資料,應在該項目上填寫「不適用」或 註記「x」符號。
4. 繳卷時,此試題卷須連同「檢測作業執行記錄」,一併繳回。
檢測作業名稱: 鍛件螢光濕式磁軛磁化法磁粒檢測
檢測作業指引 (編號: MT-I )
註: 1. 依此「檢測作業指引」,並於「主監考」説明後,需「自行判斷」領取試件、裝置、及所需之材料。
2. 裝置之編號(型號)省略
3. 裝置若須「校正」,則「校正日期」於「檢測作業執行記錄」上須註明。
註: 留意試題卷上之說明
1、適用範圍
本檢測作業指引適用於使用磁軛、連續法檢測鐵磁性金屬材料鑄件與鍛件之表面及次表面瑕疵之磁粒檢測
2、檢測作業名稱
鍛件螢光濕式磁軛磁化法磁粒檢測
3、試件
3.1 品名: 鍛件 。
3.2 編號: 。
4、檢測裝備及材料
4.1. 磁化裝備:電磁軛(YOKE)磁化裝置,其極間距離在200 mm以內。
4.2. 磁粒
4.2.1. 螢光磁浴:
(1). 使用壓力罐式螢光磁浴,則依製造商規定。
(2). 非壓力罐式之磁浴應具良好的懸浮性、潤濕性、分散性、低燃性或非燃性之煤油、輕油或水,並依製造廠商使用說明書調製,其磁浴濃度為以100 毫升梨形管沈澱60分鐘後,在100毫升磁浴中有0.1至0.4毫升之磁粒。
4.2.2. 使用濕式磁浴檢測, 磁浴應予均勻灑佈,且磁化時不宜再噴灑,當使用煤油、輕油等易燃性媒質作為磁浴承載液者,被檢物之檢測面表面溫度不得超過57℃。
4.3. 黑光燈。
4.4. 磁場強度指示標準塊:八角磁場指示標準塊。
4.5. 吸舉力查核試片。
4.6. 黑光燈強度計。
4.7. 白光照度計。
4.8. 磁場強度計。
級別:初級 類別:磁粒檢測 科別:實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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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量尺、捲尺。
4.10. 輔助裝備:鋼刷、擦拭紙(工件表面清潔用)、黑光燈輔助固定架(固定黑光燈高度用)、手電筒(紀錄撰寫輔助照明)、螺絲起子(磁軛磁極調整用) 。
4.11. 以上4.5. - 4.10. 各項未必每人一組,得由考生分時共用。有需要時,請舉手向主考官告知,主考官會調撥提供。
5、裝備校準查核
5.1. 查核磁化裝備:
5.1.1. 交流電磁軛在其使用之最大磁極間距時之吸舉力至少應為4.5 kg。
5.1.2. 永久磁軛或直流電磁軛,在使用之最大磁極間距時之吸舉力至少應為18.1 kg。
5.2. 查核黑光燈強度: 黑光燈黑光波長3200Å~4000 Å,黑光燈使用前應先行預熱5分鐘,在距離檢測面380 mm處,檢測表面75 mm 直徑之照射範圍內,其強度至少為800 μW/cm2。查核時使用之黑光強度計每年應校準一次。
5.3. 查核環境白光照度: 採用螢光磁粒檢測時,於檢測前、檢測後及每隔工作8小時或更換工作區域,必須先以白光強度計查核檢視區背景亮度不得大於20 Lux,若超過20 Lux必須對環境改善。檢視前眼睛在黑暗區(20 Lux以下)至少有5分鐘適應時間。 查核時使用之白光照度計每年應校準一次。
6、表面處理
6.1. 前清潔處理
6.1.1. 指定之檢測區域及其兩旁寬度至少25mm之範圍,應清除油脂、濺渣、鏽皮或其他會干擾檢測之外在物質,未指定檢測區域時,被檢物全部表面皆必須列入檢測。
7、檢測
7.1. 磁軛法: 以磁軛之兩極對檢測區域表面磁化,並採連續法邊噴灑磁粒邊磁化,緊接著立即檢視評估。
7.2. 檢測範圍: 檢測範圍應涵蓋指定之檢測區域及其兩旁25 mm 範圍內,均視為檢測區,磁化時檢測極間應有足夠的重疊部份,以確保能全面檢測。未指定檢測區域時,被檢物全部表面皆必須列入檢測。
7.3. 磁場強度: 檢測前、檢測後或更換工件時,應使用磁場指示規塊驗證系統檢測功能。在工作表面上磁後,將磁場指示規塊置於檢測區域表面並施加磁粒(浴),確定人工瑕疵之顯示已具有所需的靈敏度。開始執行磁化時或改變極間距離應以磁場指示標準塊查驗,在適當的方向上能清晰看出磁粒顯示。
7.4. 磁化時磁軛間距一般約為150~200 mm為原則,如因形狀所限可為100 mm。但若想增加檢測靈敏度,可用較小極距,但不得小於75 mm,以免兩極間之磁力線互相干擾反而不利於檢測。
8、顯示評估與紀錄
8.1. 使用螢光磁粒檢測時,則檢視區背景亮度不得超過20 Lux。
8.2. 磁化並噴灑磁粒後立即進行顯示之檢視及評估。
8.3. 在表面或次表面瑕疵經適當的磁粒檢測程序均會吸附磁粒。有些加工痕跡或其他表面不規則狀況等可能會形成錯誤顯示,另外導磁率局部變化也會形成無關之顯示。須特別注意真實瑕疵顯示與虛假顯示之分辨。
級別:初級 類別:磁粒檢測 科別:實作科
編撰:000/001
8.4. 遇有可能會遮蓋瑕疵顯示之寬大範圍磁粒聚集的現象時,需重新清潔及檢驗。
8.5. 有下列情況時,應考慮重新檢測,或以其他較適當方法檢測:
(1). 有任何作業上之錯誤時。
(2). 難以判別為錯誤顯示、無關顯示或有關顯示時。
(3). 因無關顯示或大範圍磁粒聚集現象,而可能會遮蓋瑕疵顯示時。
(4). 不易判定瑕疵種類時。
9. 瑕疵評估
9.1. 瑕疵種類:磁粒檢驗之瑕疵顯示可分為下列四種:
(1). 線形瑕疵顯示:瑕疵顯示其長度為寬度的三倍以上者。
(2). 圓形瑕疵類示:瑕疵顯示其長度未滿寬度的三倍者。
(3). 分散形瑕疵顯示:數個瑕疵顯示分佈於特定區域內者。
(4). 裂縫顯示:瑕疵顯示確定為任何型式之裂縫。
9.2. 二個以上瑕疵顯示之間隔小於2 mm,應視為單一瑕疵顯示,其顯示長度為瑕疵長度及間隔長度之和。但瑕疵顯示長度小於2 mm且間隔大於較短瑕疵長度時,應各視為單獨瑕疵顯示。
9.3. 群集形瑕疵顯示係採用特定區域(特定區域係2500 mm2矩形,其長邊不得超過150 mm)判定,統計大於1 mm以上瑕疵長度之和後,依表2. 判定。
9.4. 兩個以上瑕疵顯示之間隔小於2 mm時,視為單一瑕疵顯示,其長度為兩個瑕疵長度加上間隔長度之和。但瑕疵顯示小於2 mm時,且間隔大於較短瑕疵長度時,各自視為單一瑕疵顯示。
10. 瑕疵等級與判定 (報考初級之檢定人員可略去此項)
10.1線形及圓形瑕疵顯示須依表1. 判定。
表1. 線形及圓形瑕疵顯示等級區分
等級 | 瑕疵顯示長度(mm) |
1級 | 超過1至2 |
2級 | 超過2至4 |
3級 | 超過4至8 |
4級 | 超過8至16 |
5級 | 超過16至32 |
6級 | 超過32至64 |
7級 | 超過64 |
級別:初級 類別:磁粒檢測 科別:實作科
編撰:000/001
10.2. 群集形瑕疵依表2判定。
表2. 群集形瑕疵顯示等級區分
等級 | 瑕疵顯示長度(mm) |
1級 | 超過2至4 |
2級 | 超過4至8 |
3級 | 超過8至16 |
4級 | 超過16至32 |
5級 | 超過32至64 |
6級 | 超過64至128 |
7級 | 超過128 |
10.3. 瑕疵顯示長度依表2. 判定時,其任一瑕疵長度不得超過表1. 中合約所規定之等級。
10.4. 合格判定基準以不得有線形及圓形瑕疵二級以上及不得有群集形瑕疵二級以上合格。
11. 檢測後退磁處理
銲件之剩磁會干擾後續作業或使用時、合約或業主有要求時,檢測完後需進行退磁處理。退磁處理步驟如下:
(1). 退磁之方法為利用交流電磁軛置於工件上磁區通電停留一段時間後,將電磁軛慢慢地移開工件一段距離後才關閉電源,利用交流磁場強度變化達到退磁效果,若是小型工件則可將工件迅速自通電的電磁軛中間通過亦可達到退磁效果。
(2). 退磁處理後應以磁場指示器量測試件剩磁強度並作紀錄,不需要判定。
12. 記錄: 以下量測過程之有關資料、簡圖、數據及結果,須完整記錄於「檢測作業執行記錄」相關欄位中:
(1). 檢測裝備之型號序號、裝備與環境查驗過程的詳細數據量測值與判定結果。
(2). 被檢物的外觀簡圖與尺寸。
(3). 紀錄之瑕疵位置簡圖標示、瑕疵尺寸。
(4). 報考中級者必須作瑕疵等級與合格判定。(報考初級之檢定人員可略去此項)
13. 檢測後處理工作: 裝置歸位,清潔….等。
檢測作業指引 (編號: MT-I ) : 全文結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2955e8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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