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公司专用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0-04-30 01:12: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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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签单宝制作)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所涉及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  〔以下简称为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套内面积〔建基面积〕为  〔以房产证面积为准〕,用途为  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码:  。 

第二条【转让价款】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成交价为(¥  )

第三条【交易定金】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  

第四条【付款方式】除定金外的房款(¥  )

请选择付款方式

第五条【房地产产权现状】该物业产权状态属于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需于  前或符合过户条件时  个工作日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该物业的新《房地产权证》由  领取。

第七条【税费承担】经买卖双方协商,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支付:  ,在收件回执注明的回复日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税方应交纳税费。

第八条【房地产交付及交楼押金】卖方应当于  将该物业交付予买家,并履行下列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该房屋钥匙。买卖双方应在交楼清单上对上述情况签名确认。双方协商同意在定金或首期款中预留(¥  )作为交楼押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该物业时进行结算。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押金由居间方托管。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限电视、物业管理服务费(含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成,经买方同意,交楼押金支付给卖方。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居间方从交楼押金中抵扣上述欠款。

第九条【附随债务的处理】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以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所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卖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起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居间方服务内容及费用】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专业的房地产卖萌签约指导,并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等服务。由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  )),由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  )。(该服务费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如买方未能履历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进行,则已付定金将由卖方没收,卖方有权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如卖方在签订合同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已付定金的双倍金额以弥补买方之损失。违约方还需支付给居间方的双方服务费。合同履行中,如有一方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而引起的另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违约方还须赔偿守约方因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等(如银行贷款申请或赎楼申请不能成功除外)。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冲突解决】

1、本合同作为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致,以本合同为准。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管辖】如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内容须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修改合同内容,修改部分则视为无效,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居间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备注】(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备注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e48bfabfa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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