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有住宅研究

发布时间:2011-10-23 13:21: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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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有住宅研究

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限定建造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居住使用,满足其基本居住生活所需,能够体现社会保障作用的住宅,国外也将其称之为“公共住宅”或“公有住宅”。

日本的保障性住宅历经6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由“量”的扩展到“质”的提升的发展过程。从保障性住宅相关政策的制定,到各个阶段建设计划的实施;从结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居住环境规划,到注重住户使用需要的人性化设计方法,都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1. 日本保障性住宅的制度与政策

1.1日本保障性住宅制度

二战结束后,面对420万户家庭无处可居的住房问题,日本政府一边采取应急措施,一边开始着手制定住宅国家政策。从1950年到1955年的5年间先后制定了住宅金融公库法公营住宅法日本住宅公团法3项制度,到1965“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制度的设立,形成了日本以公共资金进行住宅建设体制的4大支柱。在住宅建设“五年计划”的指导下,开始根据收入的不同(由低到高顺序为公营-公社·公团-公库)有计划地推进住宅的供给(表1)

公库住宅是旨在帮助国民实现住生活环境的改善而进行的住宅建设,面向的群体是中、高收入人群。日本政府在各都道府县等非大城市住宅不足的区域建设公社住宅,为骨干劳动者(中等收入者)提供优质住宅及其用地。公营住宅和公团住宅解决了庞大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宅问题,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

a. 根据1951 年公布的《公营住宅法》,通过由国库补助租金的方式向低收入者提供可租住的公营住宅,公营住宅是政府在居住生活领域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手段;

b. 根据1955 年颁布的《日本住宅公团法》,由当时的住宅公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售优惠的由公共资金开发的住宅。

1.2日本住宅建设政策

日本政府的住宅建设政策体系在战后住宅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1966年,为了加强政府的计划指导,制定了“住生活基本法”,确定将5年作为一个周期,全国分为10个区域来制定和实施住宅的建设计划。各级地方政府以国家的计划为基础再制定出本地区的五年发展建设计划。国家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从1966年开始到2006年共进行了8期,在“五年计划”中,不仅提出了住宅建造的数量目标,同时还根据经济发展以及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制定出相应的质量标准。第2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基本上解决了住房短缺问题,到第5个“五年计划”完成时已有90%以上家庭达到了政府制定的最低居住标准,住宅建设由此从注重数量增长进入到提高住宅品质和环境质量的时代。从第6个“五年计划”开始,日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迎来了新的挑战——应对快速出现的高龄化、少子化和环境问题,实现国民丰富多样的居住生活需求。2006日本政府对“住生活基本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之后又在这一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为期10年的全国“住生活基本规划”,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满足国民多样化的居住需求作为新的住宅政策的基本理念图1)

2.公营住宅的变化发展

日本保障性住宅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公营住宅的发展,因为日本保障性住宅建设的开端是从公营住宅的建设开始的,而后公营住宅发展与研究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日本保障性住宅建设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2.1公营住宅时代背景的变化

日本战败初期,日本政府在战灾严重地区建造了大量简易住宅供居民越冬, 缓解了当时住宅供应紧张状况, 这是日本公营住宅的前身。1951年,《公营住宅法》正式颁布。由于住宅数低于户数,解决住宅数量的不足成为首要课题。此后的20年,经济高速成长,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引起对住房的大量需求,公营住宅作为长期的福利住宅每年被大量建设。在第2期“五年计划”(1971年—1975年)期间,无论是全国住宅的建设总量还是公营住宅的建设量都达到了迄今为止历年来的最高峰。1970 年代中期,“一户一套房”的目标达成,提高住宅的质量成为了长期目标。1980年代公营住宅的建设量相应减少,后期老龄化进展迅速,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成为重要课题。到了1990 年代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如何适应生活的多样化和如何实现市中心的复兴成为新的课题。

日本公营住宅新建户数

2.2公营住宅的建筑标准变化

日本政府于1951 年颁布“公营住宅建造标准”,随后,根据不同建设时期的住户需求的变化进行适当的修改。1965 年和1998 年的建造标准有大幅度的改动。两个版本主要内容的对比详见附表3。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从1965 年版- 1998年版有两个明显的变化:

1)各部分面积规定取消,取而代之以总体的面积控制。1965版中,对住宅套内用房的构成,卧室、厨房的面积、儿童游戏场所、集会所的面积等有明确的规定。而1998年版则取消了这些面积标准,仅对住宅套内总建筑面积的范围作出了规定。

在解决住房难的时期,人们的生活模式相对单一,对面积进行详细的控制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而在居住样式多元化的时代,如果定得过细容易引起模式僵化适应性差的问题。因此,1998 年版的公营住宅建设标准对限制性规定进行简化,应该说是重视设计的灵活度、注重人性化的体现。

2)取消了日照的要求,一方面节约用地,另一方面丰富了建筑形式的多样性。总体布局上,近年来日本公营住宅在大城市周边出现了一反过去南北布置的常式,如距离东京市中心25km 的“柏之叶”公营住区,采用了高层周边式的布局方式,且因对公营住宅区内部日照计算方法的放宽,使容量也大有提高(下图)

3)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使用问题受到重视。例如面积标准规定:住户套内建筑面积为19m2 以上、80m2以下。当住户人口在6人以上,且其中有老年人或身心障碍者需要大面积住宅时,1 户的最大套内建筑面积限定在不超过85 m2的范围内。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时,面积限制的标准放宽了。在电梯的设置上,规定6层以上必须设电梯。但是当考虑老年人等的通行方便时,3层以上5层以下的住宅楼也应设电梯。除此之外,表中未列出的有关出入口和走廊的宽度、台阶的尺寸、路面材料等,都明确规定必须确保老年人等的通行。还规定浴室和楼梯必须设辅助扶手,玄关、厕所、盥洗室、走廊等必须是将来能够加设扶手的构造等等。

2.3公营住宅分布与规模

公营住宅分布较广,呈市区分散式、郊区集中式布局。这里以日本新舄市为例。(附图2)新站以北,街区密集的部分以及海岸线沿线是新舄市的中心区。市中心区以东港口周边是原来平民集中居住的地区。规模最大的3个公营住宅小区:曾野木(951户)、新石山(649户)和石山(448户)位于新站以南,离市中心区有一定的距离。在市中心区以东港口周边的小区规模次之,100户以上300户以下的小区较多。而市中心区及城市铁路沿线的小区多为单栋的分散式布置。总体上呈现出距离市中心区越远,小区规模越大的特点。

住宅区规模的小型化趋势。从建造年代与小区规模的关系来看,1970年代之前的小区平均规模在10栋以上,1980年代减少为34栋。而1990年代之后的8个小区中,除了1个小区是3 栋之外其余都是单栋。在建设量减少的同时,小区规模也趋于小型化。

新市市营住宅小区的分布与规模变化的特点仍然与上述时代背景以及新市的地理环境相关。1950年代和1960年代建造的小区,虽然在市中心区也有一部分,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市中心区以东原先平民集中居住的地区。以中等规模居多。1970年代,随着人口向城市涌入带来的对住宅的大量需求,开始兴建大规模的住宅区。只有在离市中心较远的地段才容易取得大片用地。但是可以看到在选址时还是注重了交通的便利性,规模最大的3个小区均分布在铁路线和快速路沿线。而1990年代之后的市营住宅单栋地散布在市中心区的原因,是由于老城区内部分住宅老化需要更新,和政府提倡“让居民在熟悉的地区继续生活”的共同结果。

2.4公营住宅的住宅楼变化

公营住宅楼的发展变化及各个阶段的主要特征见附图三。总体而言,1960年代-1990年代,公营住宅楼栋的外部形态最显著的变化是,经历了从“楼梯间并联式”向“电梯外廊式”的转化(住宅楼层平面见图2)。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公营住宅建造标准中关于电梯设置规定的变化。1990年代之前仅规定6层以上必须设电梯,1990年规定:5层的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在使用时应设电梯。1991年-1998年规定:5层以上必须设电梯,3-4层的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在使用时应设电梯。而1999年的规定是:3层以上住宅都必须设电梯。

土地的紧缺使得公营住宅必须向高层发展,而为了降低造价,以较少数量的电梯服务更多的住户,外廊式高层住宅成为公营住宅的主要形式。

对电梯设置的要求,不仅引起了住宅楼外部形态的变化,对于住户平面的空间构成也带来了影响。

2.5户型平面的发展变化

楼梯间式住宅楼和电梯外廊式住宅楼的代表性户型平面特征详见附图4。

随着年代的推移以及住宅楼由楼梯间式向电梯外廊式转化,住宅户型平面所发生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K型向DK型、LDK型的转化。由独立式厨房(K型)转化为一体式厨房餐厅(DK型)是平面上的一个显著变化。1990年代之后的D面积多为12m2 以上,除了烹饪和用餐之外,还可以作为接待客人和起居空间使用。DK的位置也由原来的在北侧为主,转变为北侧、中部和南侧等多样化。套内建筑面积多为1DK:40m2-45m2、2DK:50m2-55m2、3DK:60m2左右。而近年来的最新动向是在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DK型转化为LDK型(厨房、餐厅、起居室一体化),也就是3DK变为2LDK,2DK变为1LDK。

居室数的减少、开敞空间的逐步扩大,一方面增加了活动空间、提高了居住的舒适度。同时也提高了住宅的灵活性,住户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内部空间的使用功能。可以说是注重住房质量的具体体现。

2)洋室的出现。早期公营住宅的居室均为和室(即榻榻米地面)。近期的2DK3DK住宅中,北侧的独立居室设为洋室(即木地板地面),为老年人和残障者使用椅子和床提供了一定的方便。日本人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在榻榻米上席地而坐,就寝时将被褥取出铺在榻榻米上,起床后再收回到壁柜中。在面积有限的情况下同一空间可以在时间轴上有效地重复利用。但是对于腰腿不便的老年人而言,使用床和椅子可以减轻身体上的负担。并且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样式的改变,在一般的住宅中,往往也只保留1个和室,其余均为洋室。公营住宅中洋室的出现也是为了适应人们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按照规定,公营住宅退居时必须将榻榻米全部翻新。为了减轻使用者退居时的负担,2000 年之后,市政府计划新建的公营住宅中取消和室,全部改为洋室。

3)DK(一体式厨房餐厅)与居室之间、以及居室与居室之间联系的强化。楼梯间式住宅楼的户型中,如附图5(1)所示,DK与居室之间不直接连通,从厨房餐厅到居室必须经过走廊。通过调查发现,这类户型中单身老人的主要生活场所集中在北侧的厨房餐厅,而电梯外廊式住宅楼的多数户型中,如附图5(2)所示,DK直接与居室连通,老人的主要生活场所为南侧的居室。

之所以产生生活场所选择的差异,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多数单身老人为了减轻寂寞感总是开着电视。而一日三餐在厨房中操作的时间相对较长,他们希望在厨房操作时也能看到电视或至少听到声音。二是日本老年人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还是愿意席地而坐,并且通常吃饭与看电视在同一场所。如果厨房与起居场所距离远,会带来端送饭菜的不便。三是新舄属于寒冷地区,冬季往往依靠可移动的取暖设备取暖。如果两个空间相通,温差就不会太大。因此DK直接与居室连通,从减轻寂寞感、缩短移动路线、提高取暖效率等方面对单身老年人来说有重要意义,方便了老年人的使用。

再看居室与居室之间的关系。早期的3DK户型中,南侧的两个和室之间以墙相隔,空间的局限性较大。如附图6(1)中的老年夫妇,为了能随时照顾卧床不起的丈夫,吃饭、看电视、接待客人、就寝等几乎所有的生活空间都局限在不足12m2 的1居室内。而后期的户型中,南侧两个和室之间的推拉门可以根据需要开敞或闭合,如附图6(2)中的老年夫妇,将矮桌摆放在两室之间以使空间显得更开阔。夜间夫妇分室就寝,但仍将推拉门开敞,以便感觉到对方的动静以确认平安与否。这对于分室就寝的老年人而言非常重要。两居室之间可分可合,为空间的有效利用提供了灵活性。

住房户型平面各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改变,使用效果也将产生很大的差异。公营住宅的户型由强调各空间的独立性转向注重各空间之间的联系,更加符合居住者的使用要求。

4)卫浴空间的充实。日本的住宅中厕所和浴室是各自独立的,实现了干湿分区。后期的户型中,与浴室相邻设置了洗脸、入浴前后更衣和放置洗衣机的空间。体现了公营住宅设计中对生活细节的关注。

3.公营住宅设计关注的问题

3.1老龄化

3.1.1老龄化规划设计

3.1.2老龄化户型设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ae951a227916888486d7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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