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因 去世,已入土为安。与贵公司员工 (身份证号码: )系 关系。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民委员会
经办人: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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