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案调解案例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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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案调解案例》
摘要:**,女,30岁,汉族,农民,住址******店村***组,***,男,28岁,汉族,农民,户籍******村,居住****区,20137月,***与赵**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育有两个女儿,因男方家庭经济状况差且夫妻双方生活习惯存在很大差异,婚后四年来,**一直带着两个女儿住在娘家,丈夫赵******区就业
苦口婆心宣传法律 破镜夫妻再续前缘 ---**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纠纷类型】: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
**,女,30岁,汉族,农民,住址******店村*** ***,男,28岁,汉族,农民,户籍******村,居住**** 【调解员】***,城关司法所所长 (案情简介
20137月,***与赵**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育有两个女儿,因男方家庭经济状况差且夫妻双方生活习惯存在很大差异,婚后四年来,**一直带着两个女儿住在娘家,丈夫赵******区就业。
两地分居的日子里,赵****和孩子照顾不够,不给生活费,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即使在**月子期间赵**也不愿意请假照顾妻子和孩子,而且不相信**对夫妻关系的忠诚,经常羞辱****因无法忍受赵**的种种所作所为,想提出离婚,赵**就以报复或卖孩子的方式来拒绝,在201789日,**认为赵**的行为对她和孩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想要向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以及丈夫赵**一直不同意离婚的坚决态度,让**觉得自己的婚姻还有一丝挽回的可能性,最终**还是来到了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过程
在接到**的调解申请以后,城关司法所左梅芳听取了**的诉求,她希望赵**能够多尽一些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为家庭正常生活提供经济方面的保障,把工资卡交给自己保管,在家庭生活中态度要端正、不要有语言性的侮辱及冷战,不能强迫自己做不愿意的事情等。接下来,左.

所长又做了详细的调解调查,得知夫妻双方确实矛盾较大,经常发生争吵,即使多次催要赵**也不给妻儿生活费,赵**表示:自己在毕业以后就到**上班,夫妻两人长期不在一起生活,两地分居,而且自己对家庭确实照顾的也不够没有做到一个丈夫、父亲的责任。同时,赵**还表示不想离婚。在听取赵**的意见之后,左所长把赵**的意思传达给**,听到丈夫的意思后,**表示想要不离婚也可以,但是要赵**把工资卡交给自己保管,不能再对自己和女儿不管不顾。 根据这些情况,左所长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是因为在家庭生活的观念和生活习惯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尤其是两人长期分居造成的,在详细了解两人的情况之后,发现两人的心理都非常相似,都非常渴望感情上有一个依靠,希望能有一个温暖的小家。于是左所长建议夫妻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做出一些让步和改变。建议赵**尝试从家庭小事着手,多给妻子关心,放下手头工作多花时间与妻子一起做做家务聊聊天,用实际行动让妻子感受到丈夫对她和家庭的爱护和重视,而且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做到,但却非常能促进夫妻之间沟通交流,从而增进夫妻感情的事情。另外关于处理小家庭的关系方面,左所长希望赵**
多留意和观察周围其他家庭的做法,努力在自己妻子之间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而不能一味的用、逃避、冷战的方式解决问题。并且作为一家之主,就要为妻儿的生活提供保障,既然结了婚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态度,要为妻儿撑起一片天,而不是不管不顾,弃之任之。
鉴于原被告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左所长决定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进行了一场"谈话"以此来缓和浓浓的火药味。正是这场谈话让两夫妻终于有了一次冷静沟通的机会。当赵**看到妻子疲惫不堪走进调解室,便默默低下了头。想到几年来自己的做法以及妻子独自一人照顾两个小孩的辛苦,脸有愧色。左所长敏锐捕捉到后,开始引导两人回忆相识相恋结婚过程。期间,**含着泪花说道:“上次闹离婚我本只是想要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以后对我好些”。赵**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妻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在轮到赵**发言时,他承认了错误,表示心里仍深爱妻子,不想离婚,也想明白了家庭要以和为贵。最后赵**许诺**,今年秋季开学以后就把他们母女三人接到**,并且把工资卡交给**理、支配。**听到了等了许久的道歉,脸上不再是只有泪花和皱着的眉头,还有欣慰、满意的笑容。之后夫妻二人在调解室一起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手挽着手离开了法庭。
茫茫人海中,两人能够相识相爱结为夫妻本就是缘分,相敬如宾方能琴瑟相调,夫妻间有问题有矛盾需要心平气和的进行沟通,无论在生活中遇到多大的问题,都应从建设和睦家庭的角度考虑,有错改之,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互相理解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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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以后,左所长收到**和赵**发来的信息,对当的劝说和调解表示感谢,他们现在已经打消离婚的念头。就这样已经闹到离婚地步的夫妻俩在所长耐心的调解下破镜重圆,再续前缘。 【案例评析】: 一、案件的普遍性
在本辖区内,因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在外务工情况导致矛盾的占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的大部分。务工潮给农村家庭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务工家庭的不稳定状态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务工家庭有的是两口子一齐在外,有的是夫妻中一人在外。即使是一起到外面务工,夫妻双方一般也都不在一个工厂。由于长期分隔,很少有感情交流的机会,容易淡化夫妻感情。同时,仓促结合,婚姻基础较差也是导致婚姻家庭纠纷的有一大重要原因。生存的需要致使许多婚龄男女出门在外打工,很多桩婚姻都是通过在家的父母、亲戚朋友牵线搭桥,有了意向后匆匆回来见上一面,有的
结婚前根本没见过几面,更别说互相了解了,结婚后,才发现彼此间性格、情趣、生活习惯相差太大,没有共同语言,给未来的婚姻危机留下隐患。**和赵**的婚姻家庭纠纷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在本案中,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联手,镇调解员从法律角度把关,通过合情、合理、情理法相结合,一环扣一环,从而圆满缓解纠纷,达到调解一个案件,教育一大片的典型示范教育作用。
二、调解方式的灵活性。
在本案例中,调解员展示了过硬的功底和娴熟的调解技巧,综合运用了心理、情感、道德、法律等方法将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圆满解决。首先,调解员将本案情况向夫妻双方父母核实,借助亲戚、熟人、长辈等外力,共同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形成促成矛盾解决的合力。其次,突出重点,抓住情感沟通的突破口,以唤起当事人的道德认知和亲情感受促使矛盾解决。最后,调解员对当事人,不仅采用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还适度运用了道德层面与情感层面的说服和教育;在语言使用方面,自始至终极少使用批评语言,更多的是使用了协商的语气和尊重的态度。调解员理智采取正确的方式,使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下去,直到成功化解。 三、调解的有效性
基层各级组织、相关部门对调解所能发挥的作用高度重视,并有所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立体防范体系。实践证明,农村婚姻纠纷如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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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当前,尤其要发挥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因为人民调解员身处农村基层,一般都与纠纷当事人熟识,且在当地都是有名望、有威信的人。在矛盾还未发展恶化时,由他们出面讲一讲道理,做一做劝解工作,很多离婚纠纷能够得到化解。调解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涉及的案件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虽然看起来是那样的不起眼,但只要工作做好了做到位了,就能发挥出“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群众化解干戈、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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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ca77d2bb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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