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9-06-14 02:50: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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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法律效力





  篇一:合作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

  杭州旗昆贸易有限公司甲方:杭州旗昆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互惠互利、

  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合作光明真鲜奶吧连锁门店加盟事项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支持乙方或乙方作为投资人的单位在杭州市(0571地区)范围内开设一家

  “光明真鲜奶吧”店铺,店铺主营光明类奶制品的销售和相关服务。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以“光明真鲜奶吧”为店铺名称进行正常营业。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光明品牌的各类奶制品、饮品及其他辅料、面包等一切店铺内产品及

  包装品。乙方不得私自更换或另行采购。

  4.乙方应于签署本合作意向书无异议后2天内向甲方人民元(大写****整)作为合作意

  向金。逾期不缴纳的,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5.合作意向金由甲方负责管理,合作意向金主要用于维护所有合作者在“光明真鲜奶吧”

  经营市场中的正常稳定的秩序,确保所有合作者的正当利益。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合作意向

  金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开具收据凭证。

  6.合作期间,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甲方根据违约情形对乙方进行通告批评、罚款直至

  没收合作意向金并取消合作资格。从而确保其他优秀合作伙伴的利益和品牌利益。

  7.合作期限满期后如不续约,且没有发生任何根本性违约事项的,保证金在合作终止后

  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开店事项

  1.乙方在签署本合作意向书后1个月内提供营业场所的位置及户型图的复印件,非经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地址。

  2.甲方统一委托单位设计装修乙方店面,在甲方根据门店面积和地段要求,核算装修费

  用:元/平方,并另附店内设备清单明细和装修时序耗时明细。合计总费用经乙方

  确认后,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装修费用及设备采购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开

  始为乙方进入装修工序时间。

  3.甲方统一为乙方安装收银系统和监控软件,该系统采取联网模式,方便甲乙双方可以

  对门店进行实时监控。

  4.乙方门店的店长由甲方统一培训管理,并由甲方委培任命至乙方门店,即店长为甲方

  员工,甲方有权对店长进行培训、晋升、调遣任命等人事行为。店长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经营管理好门店业务和店员管理,乙方在发现甲方委派的店

  长不能胜任门店经营工作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更换店长,甲方经过调查确认后1-2周的时间

  内向乙方做出协调。因店长实际服务于乙方门店,店长薪资福利及社保由乙方支付,支付方

  式即为甲方将乙方店长的薪资明细用通知文件的方式发送至乙方,经乙方盖章确认后由甲方

  在乙方当月的货款预付款中代扣。

  5.为保障门店经营服务质量,提升连锁品牌口碑。乙方门店所配备人员应按甲方要求满

  员营运,即1名店长(为甲方派驻乙方专职人员、1名店助、1名营业员、1名导购),以上

  为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同时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充分休息和休假轮值,乙方另需招聘兼职人

  员补充。

  在人员培训方面:乙方在门店正式开店经营前20天,必须已配备满额工作人员,并安排

  至甲方旗舰店培训学习,甲方有义务系统完善地传授并实习相关经营及连锁门店标准化管理

  等内容。培训期间乙方人员补贴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活动管理

  1.乙方店铺所销售和使用的一切产品(包括奶制品、饮品、面包、辅料及包装纸、吸管

  等)均由甲方统一供应配送,店内不准销售自行采购的产品,奶制品、饮品均为光明品牌。

  牛奶由光明乳业配送,面包由甲方负责配送,配送费用_元/趟。

  2.甲方有义务每月1日和15日免费替乙方配送辅材,乙方必须在配送日提前2天将需求

  明细上报甲方,逾期则不作处理。为了更好地规范乙方经营规范,非配送日期间乙方需要甲

  方为其提供配送时,另需支付每次50元(距离甲方仓库最短行驶具体15公里范围内,超过

  距离甲方仓库最短行驶具体15里范围外,按每公10里增加50元计算)

  3.店铺暂定为主营光明类奶制品,乙方需经营其他产品时,向甲方申请经营许可,经甲

  方同意盖章后可以销售该产品。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经销商统一进货价,为乙方创造了更多的盈利空间。同时

  因公司财务制度等原因,甲方统一开票时间为乙方实际发生货款的次月15-20日之间,逾期

  则无法开具发票。

  5.乙方开业后,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的零售价。并配合甲方推出的市场整体营销活动或促

  销。

  6.乙方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门店所产生的租金、人员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实现独立经营。

  7.甲方作为品牌运行和整体规划公司,有责任为乙方实现更大的盈利空间,从而实现共

  赢。

  8.甲方委派督导员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及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双方书面沟通确认后,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

  整改。

  9.乙方保证不能随意使用“光明”字样的商标,仅能用于设置门店店招,名称限定为“光

  明真鲜奶吧”,如甲方因品牌发展需要,更改商标内容,乙方需配合甲方顺利推进品牌发展。

  合作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取消商标使用并自行拆除门店店招,若一周内不拆除甲方有权拆除,

  所发生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依法经营

  1.乙方须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仅限于个体工商户)、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餐饮

  许可证等开店所需的一切证照后,方可经营店铺(包括悬挂“光明真鲜奶吧”招牌),证照复

  印件需在甲方处留存一份。

  2.乙方对店铺所销售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除产品本身缺陷),不销售过期、变质

  奶制品或其他未经甲方同意销售的食品。篇二:商务合作意向书商务合作意向书

  一、商务合作意向书的内涵商务合作意向书是商务活动中贸易的双方或多方在进行贸

  易或合作之前,通过初步谈判,就合作事宜表明基本态度、提出初步设想的协约性文书。一

  般称做“意向书”。它主要用于洽谈重要的合作项目和涉外经营项目。如合资经营企业、合作

  经营贸易、承包国际工程等方面。可以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国家和国家之

  间等使用。

  商务合作意向书主要是表达贸易或合作各方共同的目的和责任,是签订协议、合同前的

  意向性、原则性一致意见的达成。它是实现实质性合作的基础。商务合作意向书制作既可以

  使磋商合作的步伐走的稳健而有节奏,避免草率从事,盲目签约,也可以及时抓住意向、开

  拓发展,避免失去商机。商务合作意向书的特征

  1.意向性与一致性

  商务合作意向书的内容是各方原则性的意向,并非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方法。这与协议与

  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协议与合同的内容要求必须是非常具体的、且有实施的操作性。它的

  具体内容应是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的,能表达双方的共同意愿。

  2.协商性与临时性

  商务合作意向书是共同协商的产物,也是今后协商的基础。在双方签署之后,仍然允许

  协商修改。商务合作意向书只是表达谈判的初步成果,为今后谈判作铺垫;一旦谈判深入,

  最终确定了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使命即告结束。

  3.信誉性而非法律性商务合作意向书是建立在商业信誉之上的,虽然对各方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并不具有法

  律效力。这与协议与合同的执行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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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合作意向书结构与写法

  ()标题

  可直书“意向书”三字;也可在“意向书”前标明协作内容,如《合资建立五十万吨水

  泥厂意向书》、《合资兴建麦秆草席加工厂意向书》;还可在协作内容前标明协作各方名称。

  ()正文

  1.引言

  引言写明签订意向书的依据、缘由、目的。表述时比经济合同、协议书相对灵活些。有

  时引言部分要说明双方谈判磋商的大致情况,如谈判磋商的时间、地点、议题甚至考察经过

  等。意向书一般不在标题下单独列出立约当事人名称,所以在引言部分均要交待清楚签订意

  向书各方的名称,并在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等,以使行文简洁方便。

  例如:

  浙江省杭州华生包装印刷厂《以下简称甲方》与香港万利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

  平等互利的原则,先后于199732日、199745日两次就合资兴办一次性餐具加

  工厂事宜进行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2.主体

  以条文的形式表述合作各方达成的具体意向。如果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需要就合资项

  目整体规划、合营期限、货币结算名称、投资金额及规模、双方责任分担、利润分配及亏损

  分担等问题,表明各方达成的意向。一般来说,主体部分还应写明未尽事宜的解决方式,即

  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洽谈,洽谈日程的大致安排,预计达成最终协议的时间等。在主体

  部分最后应写明意向书的文本数量及保存者;如系中外合资项目,还应交待清楚意向书所使

  用的文字。

  (三)落款

  包括签订意向书各方当事人的法定名称,谈判代表人的签字,签署意向书的日期等内容。

  商务合作意向书写作要点提示

  ()商务合作意向书的写作应注意语言相对比较平和意向书内容不像经济合同、协议书那样带有鲜明的规定性和强制性,而是具有相互协商

  的性质;因此,行文中多用商量的语气,一般不要随便使用“必须”、“应99gg否则”等。

  同时,因为意向书不具备按约履行的法律约束力,所以,在主体部分里不写违反约定应该承

  担什么责任的条款,也不规定意向书的有效期限。

  ()商务合作意向书的格式可参照合同的写法商务合作意向书写作范例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使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

  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

  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

  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

  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

  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

  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

  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x目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

  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x目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

  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

  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

  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接协议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

  的违约金。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篇三:合作意向书股权合作意向书甲方:xxx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xxx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丙方:xxx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鉴于:

  1xxx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00万元,xxx持有xx公司70%股权,xxx持有xx公司30%股权。

  2、乙方系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5000万元。

  4xx公司目前持有由xx省国土资源厅于xxxx日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xx

  号)及三个正在办理过户(两个为整合过户,一个为转让过户)的《勘查许可证》(采矿权及

  探矿权合成“矿业权”,详细情况附后)。

  为此,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考虑乙方国内上市募投项目需

  要,甲方拟以其持有的矿权并以转让其股东的权益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就乙方拟受让甲

  方股东股权事宜,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的内部控制之规定,拟定本股权合作意向书,

  待本意向书正式生效时,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标的、价款及方式

  1、本意向书的合作标的为甲方股东xx拥有的xx公司51%股权,即甲方股东xx拟转让

  其拥有的xx公司51%股权给乙方,支付对价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及丙方应依据乙方的对外投资管理规程,提供xx公司相关证

  照、矿权过户已取得的县市级批复文件,积极配合乙方(包括乙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完成尽

  职调查报告,以供乙方召开董事会所需。

  3、本意向书签订且正式生效后,甲方及丙方应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在xxxx日前

  (或乙方正式通知的其他时间),将上述三个探矿权过户至xx公司名下,且提供由具有甲级

  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上述采矿权和三个探矿权的黄金储量报告。

  4、在满足乙方国内上市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上市”)前提下,矿权过户至新公司名下

  的税费、中介机构费、相关股权变更及矿权资产、附属设施过户涉及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

  股权比例承担。

  5、本意向书成立并经乙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乙方对外公布披露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的股东xx支付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5100万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并按照股权比例获得相应的收益。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上市运作终止(无论成功与否)时,甲方和丙方不能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矿业权、矿业权相关资产、股权转让、合作、承包合同,但根据上市

  要求进行的股权重组除外。

  3、甲方需在20XX630日前满足以下上市条件(包括但不限制于此)

  篇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作者:蔡江林

  (本文发表于《武汉房地产》20XX年第三期)

  房地产开发时刻面临来自于法律、政策、管理和市场等各个方面的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情况尤为复杂。但以合作的形式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又是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必然产物。因为国家所享有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动摇的、不可转让的。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可能授予任何民事主体,也不可能进入市场流转。所以国有土地只能通过使用权来进行合法利用和流转,这就决定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土地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现土地要素与资金要素的结合,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鉴于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比例较高且案件复杂程度较高,又缺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合作开发房地产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处理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法律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该《解释》仅“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节就有14条,占去《解释》整个28个条文的一半。现本文结合《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效力法律认定的几个因素作一探讨。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的法律定义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4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合作开发形式,实际上只是一种狭义的合作开发,而《解释》中所规定的合作开发房地产是一种广义的合作开发,只要是双方合作在土地上增添建筑物的活动,都可以归入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范畴。它不限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也可以是双方共同出资出地;它不限于高开发后进入市场,也可以建设完毕后归自己使用;合建的主体也不局限于企事业

  单位,而可以是单位和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

  影响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法律效力的因素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解释》第15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解释》的这个规定,正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并不需要合作各方“共同经营”的精神相吻合。由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常复杂,投资者出于自身条件或者其他因素的考虑而不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即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也不妨害国家的市场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因此,合作各方有权约定是否共同经营。既然法律不要求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当然也没有必要要求合作各方都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当然鉴于房地产开发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解释》规定了至少合作方有一方要具备开发经营资质。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

  1、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解释》第九条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

  《解释》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以上级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取得的法定性、取得的无偿性或低偿性、使用的无期限性和处分的局限性、正是

  基于上述特征,划拨的土地未经过批准不得作为投资参与合作开发房地产。

  这里所指的“批准”指的是经过县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伪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的认定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是合作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如果合同约定以土地使用权投资或者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则双方不具备合作开发的所应当具备的“风险共担”的特征,其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经成为“投入”土地使用权或者现金的对价,这已经背离了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本意,其法律性质和与其他合同特征一致,法律上当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外在形式和内在真实意思并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用以真实意思确定法律关系性质。

  《解释》中对一些名为合作开发但合同约定的内容又名不副实的情况做了规定,具体是

  1、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解释》第24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买卖

  《解释》第25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3、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借款

  《解释》第26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4、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租赁

  《解释》第24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

  人民法院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的认定及审判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说明及司法审判实践,人民法院对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认定及审判大致遵循一下原则。

  1、集体土地和农业用地不适用《解释》

  按照《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国有土地上,对于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用地要严格管理,因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取得;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解释》调整的国有土地范围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包括国有农用地。

  2、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合同效力的认定不仅关系着土地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结合社会现状和审判实际,在对欠缺生效条件合同的效力认定处理上,采取了补救性的措施,即当事人只要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尽量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以促进合同加速履行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对当事人订立的隐藏真意的合同,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的实质内容,作出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而不是简单地认定合同无效。此外,在合同的解除上,《解释》严格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只有在出现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解除的才予以支持。这样,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既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能维护合同交易关系的稳定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篇三: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系可以在安徽全省从事汽车信贷按揭服务的专业公司,具有成熟的个人资信评

  估技术以及风险处置的经验和能力。甲方在安徽专业从事汽车销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

  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为甲方在业务团队的销售过程中有按揭需求的客户提供按揭服务;

  2、对甲方推荐的客户,乙方只对通过乙方资信审核的客户提供按揭服务;

  3、当甲方推荐的客户出现逾期时,甲方应协助进行催讨。

  二、客户受理

  1、乙方有义务做好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向甲方提供按揭业务的操作指

  南和相关文件。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客户有按揭需求且征得客户同意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

  客户相关资料。

  3、甲方的销售人员指导客户带齐相关资料办理按揭服务,由乙方在确认客户资料

  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后与客户签署相关的按揭合同,乙方也可委派客户经理和资

  信审核专员上门服务。

  三、资料交接

  1、甲方指定专职人员(电话:邮箱:

  通讯地址:),乙方指定专职人

  (电话:邮箱:通讯地

  址:)负责双发相关资料的交接事宜。如遇

  专职人员需要变更,一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一

  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

  2、甲乙双方的一切牌证资料、保险资料、按揭资料的交接均需有书面交接单。

  3、由甲方负责代办客户车辆牌证的,车辆的合格证、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

  料都由甲方保管,不得交给客户或车辆登记相关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并将上牌

  后的资料如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附加税证、行驶证的复印件以及机动车登记

  证书原件交给乙方,并确保牌证资料的真实性。同时在上牌之后15天内协调客

  户与乙方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并交银行存档。因甲

  方未妥善保管客户的车辆牌证资料,导致客户车辆出现转让、抵押等产权变更

  事项,导致乙方出现经济损失的,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新车,甲方须在乙方垫资后三日内,将新车的合格证(关单、商检单)、发票和

  保单交于乙方,方予以垫资;二手车,乙方需拿到二手车过完户的登证书原件、

  行驶证复印件和保单原件后,方予以垫资。

  四、费用明细

  1、甲方推荐给乙方的客户,费用均按乙方的费用明细收取,若甲方超出乙方费用

  之外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客户开具发票,不承担责任。

  2、新车业务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A、高息收费模式,乙方的收费标准

  当甲方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率高于上表时,乙方对超出部分收益扣税费9.5%后作为批量客户优惠返还甲方,返还费用采取月结形式,以放贷为准。

  担保费保底金额为1200元。

  3、二手车业务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A、高息收费模式,乙方的收费标准

  当甲方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率高于上表时,乙方对超出部分收益扣税费9.5%后作为批量客户优惠返还甲方,返还费用采取月结形式,以放贷为准。

  担保费保底金额为1200元。

  4、手续费最高只能做到19%

  5、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收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由乙方派专人对甲方市场进行市场

  调研,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适合甲方业务开展的收费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五、车辆保险

  新车由甲方负责引导客户购买按揭期第一年的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指定为发放汽车贷款的银行。二手车的第二和第三年的保险由乙方负责投保。

  六、反担保承诺

  1、反担保

  1.1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借款购车客户购车事宜向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以下简称“甲方担保”),应借款购车客户的请求,甲方及甲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在此郑重承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之反担保。

  1.2甲方反担保范围:

  1.2.1乙方代借款购车客户向银行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帐户管理费、逾期滞纳费、提前还款手续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总和;上述偿付款项的利息自偿付之日起按0.1%每天计算;

  1.2.2借款购车客户按照本合同或相关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等;

  1.2.3乙方为实现对借款购车客户的追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调查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1.3甲方反担保期间:自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起算,两年的保证期间。

  2、反担保责任

  如有借款购车客户逾期归还或逾期未归还借款,导致乙方向金融服务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及甲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追偿通知后次日立即无条件承担偿付义务,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偿款,履行保证责任。逾期未偿还的,甲方及甲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除承担担保责任外,并且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要求甲方按照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甲方按照未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有权没收甲方交存的保证金。

  七、风险承担

  1、甲方介绍的业务的签单权,由甲方的业务团队负责,不得外包给第三方;

  2、甲方介绍的业务应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资料,不弄虚作假,不伙同客户欺骗乙方;

  3、甲方向乙方交纳新车贷款额的1%、二手车贷款额2%的保证金,并在乙方垫付车资后,即将保证金与客户收费一起交与乙方,乙方向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4、在客户依约付清按揭本息后,乙方最迟应在客户结清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回至甲方账户。

  5、甲方介绍的客户,甲方承担不可撤消连带清偿责任。对于连续逾期达到3期的客户,

  乙方向银行交纳的垫付资金从甲方交予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且甲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6、如因客户自身或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为客户提供按揭服务的或客户不能继续履行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予乙方的保证金及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退还给甲方。

  7、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违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按揭费用的结算

  乙方垫款后的贰日内,甲方必须将该客户的按揭费用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暂扣甲方交存的保证金,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由此导致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合作合同法律效力)全部损失。2、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1)甲方虚构贷款客户资料套取贷款的;

  (2)甲方公司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变更,对主债权人及甲方权利产生影响的;

  (3)甲方代理的业务逾期代偿率高于2%,经限期整改无效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交存保证金的。

  3、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乙方有权宣布提前终止双方的合作,并按担保余额的1%收取违约金,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甲方既有的担保义务应当继续履行。

  (1)未按担保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代偿款的;

  (2)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事件或甲方经营出现重大亏损,可能影响到乙方担保债权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c01e6f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56.html

《合作合同法律效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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