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十条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30 17:18: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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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十条建议

近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国城投网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现代集团董事长、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代研究院院长丁伯康博士,应邀在国家开发银行举行的规划业务专项培训会上,为到会的全体人员作了题为“平台公司转型的态势研判和路径分析”专题授课,受到普遍好评。在这次会上,丁伯康博士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化解提出了十条建议。

 他说,自2014年以来,国发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8年中发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中办发4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债务风险防范方面,提出了严格监管和全面防范的要求,同时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的责任追责和处罚力度,也是大大增强。

就全国而言,中国债市总量已达到76.0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高达22.27万亿元,整体债务上涨迅速,而全国地方债务中除已经上报,纳入政府债务置换范围的显性债务外,还存在大量尚未纳入统计范围的隐性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之所以如此庞大,与土地财政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大量基础设施待建、地方融资平台政企不分以及变相的PPP融资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地方政府性债务由于举债规模巨大,举债形式和主体多元化以及举债层级复杂等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突出。更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除依赖土地收入偿债、开源节流和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等手段解决债务问题外,还没有太多科学化的方法来解决债务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围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问题的解决

丁伯康博士提出了以下十条建议:

一是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对地方政府(含平台公司)债务(含隐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形成原因,调查清楚,深入分析,分类处置。并依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财政可承受能力和资源可利用水平等因素,建立起一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管理和控制机制。

二是 合理开发利用政府资源,平滑偿债高峰,减少集中偿还压力,规避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 对地方政府隐性存量债务进行重组与重构。对于有一定现金流的城市资产但单纯通过资产经营无法覆盖贷款本息的(比如管网类资产),可以通过PPP、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换。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将资产和债务重组,一并划转给本级的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在建工程形成的存量债务,可以根据财政财金〔2018〕23号文第14点意见,开展四方会谈进行债务重构。

四是 完善专项债的发行条件,发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专项置换债。为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高成本和到期偿还压力大的问题,建议发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专项置换债券,以补充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的不足。

五是 建议完善如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公益性项目建设等专项债券的发行条件,以弥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短板。

六是 推进平台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利用政府的资源和政策优势,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注意扩大吸引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之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七是 继续鼓励创新项目融资。在理顺政府项目代建制一个问题的基础上,通过PPP、特许经营和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政府项目资源和存量资产,提高国资国企的运营管理效率。

八是 试点开展转型后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转股。加快研究制定市场化转型后融资平台公司债转股的相关政策。开展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债转股的试点。

九是 为降低承接政府债务后的偿债风险,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制度运行的基础上,给予立法保障。

十是 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配套改革,加快国有存量资产的投资和利用,加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be02ec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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