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书经常会读到“易子相食”,说的是遭遇战乱或灾荒或粮食拿去支援兄弟国家或用于酿酒时,老百姓家无余粮,那些“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人先饿死了,剩下的人开始“人相食”,路人吃完了就开始吃家里的人。但毕竟是自家的孩子,下不了口,于是便和邻居家交换,吃“别人家孩子”,把自家孩子换给别人吃。这是个残忍的选择,让人悲痛且无奈。
我不曾想到,这样的悲剧其实离我们一点也不遥远,它就发生在当下,应被称为“易粪相食”。而更让人愤怒的是,这种情形的产生并非如古人那般为形势所迫,而是完全自找的。最早见到“易粪相食”一词,是在五、六年前, “猫眼看人”论坛,一位网友评述层出不穷的有毒食品案件时如是说,这个词是如此的经典以至于我只瞟过一眼就牢记在心了,可惜当时没有注意原作者。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以为这个词使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直到这次我读到这两篇新闻,我才发现,这居然是写实。
何谓“易粪相食”?就是每种食品的生产者都清楚自己制作的食品是垃圾,因此绝对不吃。但问题在于,你可以不吃自家的馒头,但你总要吃别人家包子,打别人家酱油,喝别人家奶粉吧。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新闻中,我都多次听到,某食品的生产者自己及其家人从来不吃自己生产的食品,每次听到他们沾沾自喜的口气,似乎在庆幸自己躲过一劫时,我总是悲从中来。这些奸商不仅没有良心,也没有智商:你以为天底下就你一个奸商?
这不是个别现象,需要反思的是整个群体,黑心食品的制造商们是一个多么逐利而又短视的群体,而每个对此沉默的旁观者都是有罪的,会因此付出代价,或者说正在付出代价。我们陷入囚徒困境:只有彼此信任才会有最好的结局,然而大家却都选择了损人利己,看似利己,但当每个人都这么选择的话,这场博弈没有赢家,大家都在“易粪相食”。
面对食品安全危机, 我们作为消费都无法从源头来保障,我只能用康道果蔬解毒机来进行做餐前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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