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9年-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博士生入学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1-24 20:34: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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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9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博士生入学考核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16日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博士生入学考核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计划招收5名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统一按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http://210.42.121.116/wdyz/admin.php/index/view/aid/515.html

三、报名时间与流程

申请者在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我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将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同时,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①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②《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③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④两名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⑤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⑥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b428f07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e1.html

《武汉大学-2019年-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博士生入学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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