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3 09:24: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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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字〔2018100

XX学校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升学校内外良好的形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原则

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三条 接待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凭来客单位公函或工作介绍信安排,无单位公函或工作介绍信的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

(二)接待时,由接待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接待审批单》,说明具体接待对象、人数、事由、标准等内容,至分管校长、校长处审批,上网登记,按审批的用餐标准用餐。餐后凭审批单、点菜单和用餐发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销,无事先审批的招待餐费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三)接待时,陪餐人员要从严控制,来客10人(含)及以下,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来客10人以上,陪餐人员不超过客人数的30%。如确需增加陪餐人员,需报请接待部门的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适当增加。

(四)公务接待用餐不准使用烟、酒,不准食用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名贵食材及野生动物。

(五)到外地出差人员的餐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餐费报销,应在用餐后一月内完成。

(七)年接待费用控制在全校年公务费总额的2%

第四条 用餐标准

(一)厅局级及其随同人员150/人。

(二)处级及以下人员130/人。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XX学校接待审批单

201835

附表

XX学校接待审批单

申请时间:

备注:1、请在“用餐标准”栏目中选择其中一项,在选择项后方空格中打“√”;用餐费用以实际用餐费用结算。

2、本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安排用餐,一份用于报销。

XX学校办公室 201867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587409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6d.html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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