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2013)

发布时间:2019-03-08 07:38: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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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3]123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09

【实施日期】2013.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

(苏府办〔2013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因领导分工调整,决定对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能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能通知如下:

秘书处(组织人事处) 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办理外事出国(境)审批件和相关文电;负责印鉴管理、公文核稿、保密、档案工作;审核出具介绍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文电、机要等工作。

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办理接待工作文电;负责本机关财务、行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机关报刊订阅工作;参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的相关组织工作;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有关工作。

综合一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个私经济和中小企业、环境保护及太湖办、安全生产、工商、质监、供电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综合二处 负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8f8ffd8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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