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3 04:52: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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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关键业务操作说明

为帮助用户掌握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的学籍注册、学籍日常管理、毕业升学等关键业务功能管理和相关业务配置方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和我省学籍系统特点,对有关业务操作进行说明。

一、入学、升学

学籍系统新生入学、升学等业务是作为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的后置程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均应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当地招生规定确定入学学生的名单,并保证学生按时上学就读后,再按照学籍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业务处理。

(一小学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学年学期,新建新年级及班级。

2.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教育部学生采集模板要求的78个字段采集信息,导入系统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即建立学籍。

3.小学新生通过审核后,按照原中小学生学籍数据采集方案依次进行照片采集及学籍卡打印,家长签字扫描后上传。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的学年学期,新建新的年级及班级。

2.学校在新生招生模块按照小学毕业生姓名、学籍号、新生入学拟在班级(学校可在新生招生模块处下载招生模板从毕业库抽取新生,抽取后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建立电子学籍。

(三高中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的学年学期,新建新的年级及班级。

2.学校在新生招生模块按照初中毕业生姓名、学籍号、新生入学拟在班级(学校可在新生招生模块处下载招生模板从毕业库抽取新生,抽取后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一新生抽取后需区县级进行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教育局审核,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即建立电子学籍。

3.当一个学生被AB两所或以上学校抽取时,只有通过审核的学生才正式入库,同时被抽取的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将从该学校未审核学生中清除(假设A学校抽取的学生通过

审核,那么B学校的抽取将无效。

中小学招生操作由招生部门与学籍管理部门配合完成。招生处理以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结果名单为依据。

(四跨省升学。

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小学初中为区县教育主管部门,高中为地市教育主管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二、关键信息修改

关键信息的学籍信息项,由学校发起变更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的,需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上级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后,数据变更方可生效。针对学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的,系统将进行自动查重处理。

三、转学异动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能将学籍系统联网不通作为不为学生办理转学的理由;对于符合规定转学的学生,可先安

排就读,网上流程可随后办理。

(一省内转学。

省内异动流程为:转出学校申请转入学校审核通过转出区县审核通过转入区县审核通过。高中阶段转学及跨地市转学需转入、转出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和教育局负责审核的学籍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到转学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

(二跨省转学。

跨省转学流程为:转入省份学校申请转入区县审核等待转出确认中;转出学校审核通过转出区县审核通过教育部系统校验通过;转入学校调档申请等待调档正在调档调档完毕。跨省转学未调档前,转入学校可以发起跨省转学撤销申请。学校和教育局负责审核的学籍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到转学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

四、毕业、升级

在系统中依次按照毕业、升级和招生入学的顺序进行处理。学校的毕业升级操作必须在每年810日之前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工作。

五、其他应用问题

(一账号功能配置。各单位应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学籍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账号。学校级学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生信息、提出学籍变动申

请等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级学籍主管领导负责核办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变动。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负责核办学校提交的学生注册审核、学籍变动、关键信息变更、问题学籍核准等业务操作,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各级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配置管理,不参与学籍业务管理。

(二问题学籍处理。各学校应对问题学籍按照流程进行相应处理。已取得正式身份证的学生,由学校提交申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若身份证号冲突,依次报送核查处理。仍未取得身份证的,提供所在地证明材料,学校核实后盖章上传附件,由区县教育局标注为正常学籍,同时家长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办理学生正式身份证。

(三学校代码核准问题。请学籍管理部门与代码规划部门尽快按照工作流程,为学籍库中(未取得教育部代码的学校申请代码;已撤并学校请按撤并校流程一同处理。系统将按照最新教育部代码库对学籍系统内学校机构信息进行更新、删除、修改。此项工作必须于920日前完成。

六、时间进度安排

为保证今年秋季开学后整体工作有序完成,特将相关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全省在校生电子学籍毕业、升级工作在810日前完成。

省内中小学新生(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的电 子学籍注册工作从 8 25 日开始操作,9 20 日前完成。 跨省跨学段升级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从 9 20 日开 始操作,9 30 日前完成。 省内异动及跨省转学异动处理从 10 1 日起开始操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ef7798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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