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委托加工合同 docx

发布时间:2020-11-15 23:48: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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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

乙方: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地址:


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

成如下协议:


,为保证双方权益, 顺利完成项目合作, 经协商达


一、 代加工内容:

1.产品品种及价格:

2.产品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及规格进行选择所要生产的产品,具体产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按甲方生产标准(符合国家关于该项产品的标准)来执行。

3.代工方式:

代工材料:所用原材料(桶盖、管胚、瓶身标、提手)均由甲方采购,质量由甲方根据乙方标准进行验收。

4.代工费用:

1.上述价格最终优惠价为: ****** ,如有增加其他物料,则需在优惠价上增加相应物料价格,以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灌装涵盖乙方成品运离甲方工厂之前的与成品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用、

设备清洗消毒所用过氧乙酸、酸、碱和生产所用水、电、气、墨水,以及成品正常

仓储、原辅料成品托盘装卸等费用, 如乙方有额外要求, 发生物料及成品人工装卸,

其费用由乙方按 元/ 吨(立方)的额为费用来承担并补偿给甲方,次装卸费无发票。

二、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严格按照乙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应根据乙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符合标准质量要求。

3.甲方在收悉订单后,乙方预付款打至甲方账户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订单量。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提前协商解决。

4.甲方确定接受订单后,乙方不能中止订单而甲方必须履行订单。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


要更改订单数量或终止订单,需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双方同意情况下可终止订单生产或变更订单数量。

5.如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是甲方采购,质量不合适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严格管理有乙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有乙方商标的包装品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

8.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9.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10.甲方只需按乙方要求加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品质指标要求,甲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否则,需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11.乙方在出售产品,如遇有顾客因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甲方需配合乙方解决投诉问题,如质量有异议,可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 乙方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乙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之电子档。

2.乙方需至少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代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 、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注:每批次订购量以正式采购订单为准) 。如有逾期提供订单导致交货延期,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原辅材料是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他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成品验收、支付相关运费。验收方式:每批次订单产品生产完,甲方书面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通知为准,乙方将以合格品数量计数安排提货,乙方提货数量每次均以书面形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提货时间、提货人身份信息、车牌号)通知甲方,当批次提完货品,甲乙双方核对库存数量,以此类推。

6.如包装完好装车在运输途中货品发生的损耗由乙方负责,货品未离开甲方工厂导致破损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及时验收的,甲方给予该批订单数量产品的仓

储空间大桶 10 日的免费代管期限,如乙方在上述期限未提取代工产品,乙方应按 0.1 / / 天的费用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仓储费。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样品验收货品标准,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9.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瓶体(其模具为乙方所有的,若甲方提供模具,则无此项)为乙方所有,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四、 付款方式

代工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合同订单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生产完成,入库检验合格后,发货前,乙方支付该订单余款并支付相应金额的托盘或铁笼的押金。

五、 验收标准

甲方应承担生产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质量责任,如乙方在销售过程有质量问题投诉,甲方需配合乙方解决相应的问题;甲乙双方对质量有异议,可通过第三方技术监督部门做检验,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交货, 甲方应每天承担此订单总结 0.02%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该批货总价的 5%;如乙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提货,除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仓储费用,具体事项按协商沟通处理。

2.乙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 0.02%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暂停代工已确认订单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且不视为违约。

3.如甲方擅自生产或销售乙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按销量两倍价格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乙方订货量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最低订货量计算代工费用。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弄虚作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于合同终止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提走所有属于乙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 争议解决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加工方有权在代工产品上加注代工企业基本信息及图标。

3.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4.乙方确认 LOGO标签页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71d6605d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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