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建筑公司及项目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8-07-01 17:27: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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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2对工程全面负责,在组织工程施工中,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分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协调工程所需人、财、物,对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计划和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4根据公司年(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据此与有关部门签订供需承包和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主持项目部的管理评审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5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施工队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配和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6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来往,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1学习与贯彻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和制定的建设法规、规章和各种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熟悉基本程序、施工程序和自然规律,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执行和运用。

2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施工组织计划组织综合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4对质量安全等方面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开展质量自检、互检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

5合同计算与确定各种物资、资料、工具、运输设备等的需用并传递给材料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6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组织各施工班组完成日常生产任务,施工有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并组织实施。

7、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总公司。参与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8、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9、必须、及时执行安全部门(人员)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令。

10、组织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整改,做到不安全的部位不安排生产,应在班组中选一作风正派,工作热情积极,有经验的工人兼职安全员。

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和计量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按照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搞好计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3、认真实施施工工序管理,严格工序交接制度,对重点工序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4、在施工过程中,一句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评,认真填写质量验评记录表,做好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工作,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会同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5、参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凝土及各类制品的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二次检测)工作

6、监督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7、在工程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实行监督整改。

8、负责工程全过程中施工机械、材料、设备、计量级配、耗用材料的自检和送检工作。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新工人、学徒工和民工的安全的教育的具体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各班组、各工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

3、参加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4、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实际,正确、合理地布置和安排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5、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各班组的安全自检、互检和施工队的月检,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加以制止,遇重大隐患,有权先暂停施工,待整顿合格后,方能复工操作,有权检查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上岗者,可停止其工作。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1做好材料计划管理工作,及时编制材料计划并提交材料申请及加工计划,经审批后送有关单位

2按材料采购权限,做好选择采购工作;对材料价值量比较大的,应现报项目经理参考,为项目经理做好参谋

3具体落实材料将本目标,并进行动态控制

4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5、做好材料进场、调拨、转移、竣工验收前的物质利用和余料处理工作。

6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填写收料记录,发现短缺及时索赔

7参与工程设计交底会议,做好材料部门供料管理

8、做好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材料对方管理工作。

9、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0、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完成报表、台帐等工作,加强三材用量的核算,及时登入三材供应卡,并注意资料发票的整理积累工作。

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1、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建筑经济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

2、熟悉施工图纸(包括其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参加图纸会审。

3、熟悉单位工程的有关基础材料(包括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工程甲乙双方的文件)和施工现场情况,了解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4、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包括国家和江西省的规定,以及各个地区结合实际编制的取费标准)。

5、根据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组成、取费标准、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编制施工预算。

6、经常深入现场,对设计变更,现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逄等问题,能及时做好调整方案。

7、根据施工预算,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进行两算对比协助班组搞好经济核算。

8、在竣工后,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施工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长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长主持本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班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

3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和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2、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中的技术可靠性。

3、主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负责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执行。

4、支持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6、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参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主持和组织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工作和技术总结与发展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培养职工“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思想。各项目部必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对新入厂的工人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经宣传教育的人员必须入册登记,存档备案

3、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标准,各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本工种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操作证书。对未持证者,不得准许上岗,如因无证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4、项目施工工程雇佣的民工、临时合同工进场,由项目部组织班组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名单和安全培训计划报总公司质安科备案。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班组应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项目部每半月检查一次,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都必须有书面检查材料,对其进行总结通报

2、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以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依据根据表格规定项目,逐项进行检查,以此确定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工程。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3、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题,或者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安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通知或下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不按书面通知整改者,发生事故,有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4、安全员无论在任何时候执行检查,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更不得事后借故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根据情节大小,予以严肃处理

5、安全员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在工作中不得假公济私,要公正严明,忠于职守。如因安全员玩急职守,不坚持原则,对工作重点部位检查马虎了事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奖金、降级,直至撤销职务的处分。

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单位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考核标准》,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规程”和“标准”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参加工程施工。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措施部分。

3、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五牌”、二图”,危险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整齐、美观、安全,施工工程内部及周围碎石、木料、钢管、扣件等,应及时进行清理。

5、项目工地要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规程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对按要求需要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棚、防护栏杆、吊栏安全门、预留洞防护盖板、触电保护器、电气配电箱、安全标志牌、井架缆绳等),而未使用或马虎应付的,经安全检查人员提出后仍借故不使用或不更改,又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的,对施工现场负责人予以罚款警告,如仍不改者,加倍罚款,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6、凡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对经教育不戴者,一人一次罚款10元;对穿戴不利安全的高跟鞋、拖鞋等、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律罚款25元。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物资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的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行,造成严重后果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会员要佩戴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到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配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的发生。

11、在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一、项目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项目质检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技术交底形式:按分级交底进行,在总公司工程师向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技术负责人再向班组进行交底,工人班组在接受交底后,班组长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按交底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

2、 技术交底的依据:经过图纸会审后的正式施工图纸,和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技术交底的方法:会议交底、书面交底、样板交底、岗位交底;

4、 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检查与审核后,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是施工中的技术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 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需作技术交底,尤其是特殊和隐蔽工程;

6、 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可行性、时效性。特别是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种的技术交底,必须及时、实用、可靠。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主持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建筑施工企业行政、人事、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务。

2严格执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对建筑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工程作业方面的各项法规、决议和决定。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并检查下属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6负责确定企业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

7对本企业各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并进行绩效考核,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8负责组织、领导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9负责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与检查工作。

10负责审核企业资金使用、费用开支、财务预算方案。

11负责对企业各种生产、生活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12负责组织、参与项目竞标工作;负责与各项目经理签订相关经理责任合同,并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完成情况。

13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的新政策、新举措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经理负责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理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企业知名度。

14定期组织召开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企业现阶段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协助、配合企业总经理的日常行政、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年度工作、生产、经营计划及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等;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企业经营、市场开发方面的发展规划。

3组织拟报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的各种规定、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

4组织编制并按时向总经理汇报;每月经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

5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协作关系。

6组织收集市场销售信息、用户反馈信息等。

7负责组织、推行、检查和落实经营部门销售统计工作及统计基础核算工作。

8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和督导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预算编制的各项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分包工程的结算。

2协助领导签订内外分包施工合同,并严格控制费用标准。

3编制固定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成本、利润计划,编制分百单位考核指标计划及管理费用控制计划。严格按审批制度及审批程序控制购置计划,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正确及时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结算。

4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及成本管理标准。

5认真执行会计制度。

6财务档案的综合管理。

7编制月度工资发放明细表,审核并填制工资方面业务记帐凭证。

8成本核算审核。

9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法令,执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10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统计的审核和工资奖金的使用、管理。

11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使用标准,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13做好主持编制、审批材料计划。

14定期检查指导部门内及所属分包财务核算工作。

15填写工作日报。

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人事管理事务,主持办公室工作;围绕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认真做好布置工作,并组织实施;直接对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负责。

2负责对公司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后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及时发现、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供领导参考。

3、随时掌握公司及各部门工作状态,协调、沟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难题。

5搞好内外交往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6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工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8协助公司信息部的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建筑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

2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3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负责对工程组织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批针对产品中严重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并评审实施效果。

8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9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信息。

10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鉴定和处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生产技术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11负责对“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1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重要性工作。

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质量科行政领导工作。

2、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部管理制度。

3、负责制订《质量策划管理程序》、《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计划,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5、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参加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和交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核定质量等级,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和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状态进行标识、检查、监督,负责收集质量检查、验收中的相关数据,在工程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过程,要开具〈不合格物资评审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按照评审权限进行评审。

6、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对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质量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定期汇总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参与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和创新开发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8、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危险源调查表〉,反馈给技术部和安保部,加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接受内部审核,参加管理评审会议,与各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交流、沟通。

9、根据施工阶段、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项和不符合趋势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填入〈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负责对检查中不能立即解决的不符合项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文件的拟定、更改、受控发放、登记、标志、收回等工作。

11、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2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3参加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4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包单位小型单位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5及时传达上级的技术文件,协助或参加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关的技术工作,提供所需资料。

6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7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工序程序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8每天做好工作日报。

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主持管理安全防护保护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3、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4、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

6、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7、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9、加强分包单位管理。

10、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位置哪个指挥人员进行处罚。

1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

12、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

13、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14、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15、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16、真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更好的实现项目效益,为了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支持、监督、控制、以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公司与项目经理为实现共同协定的目标,共创双赢,使公司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成本得到最合理的控制,项目经理能得到最合理的回报。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要将所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报送公司,经公司批准后,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灵活自主地开展项目施工活动。

2、在不违背公司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健全项目本身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处,发挥各种规章制度应有的效力。

3、准确理解、执行、优化公司的管理意图;认真执行、遵守公司制定或由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须遵循在公司指引下进行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公司对项目部的各项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在不违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充,但必须事先经公司书面同意。

5、落实公司与项目部约定的各项指标,及时补充或修正完成各类指标的先决条件。

6、文明施工,积极维护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与商业信誉。

7、对因组织、指挥并参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所了解或知悉的关于公司或任何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项目部聘请项目人员时必须要求入职人员出具各种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其它各类相关证件,所聘人员须与项目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

9、严格按照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遇质量事故应及时召集所有相关责任人员分析原因,确定解决方案,严厉整改,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0、作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一人,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业主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开会分析,找出原因,确定责任划分,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1、根据业主与公司的总体要求负责组织、编织各种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12、以控制工程造价成本、经济合理利用原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消耗为原则,编制项目工程建设要求的各类材料的总体计划和月度计划,报公司审核。

13、负责与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种班组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大宗材料承包合同等各种协议。

14、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公司核实存档,该名单由项目经理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项目经理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公司备案。

15、项目经理应与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紧密配合,通过各种制度及措施最大限度的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潜能,使之自觉形成端正的工作态度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己任,尽职尽责,团结一致。

16、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各施工队进场的同时必须知会甲方,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甲方核实存档,该名单由乙方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乙方以项目部的名义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甲方备案。

17、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刻带有公司全称字样的印章。如发现项目经理有私刻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法律责任。

18、工程项目施工档案资料中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要在公司技术处、经营处、安全处、财务处、办公室会签后方可盖章。

19、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45日内,项目经理要将工程竣工档案上报公司存档。逾期不能上报竣工档案时,公司将不再支付工程款。

20、项目经理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除满足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接受公司的统一规划方案。

21、项目经理要对所聘用的人员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相关的安全、技术等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2、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诉讼、纠纷等,由项目经理负责赔偿公司损失。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一、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财务等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各科室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4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⑴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⑶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⑷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⑴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⑵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⑶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⑷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⑸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⑹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⑺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⑻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⑵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⑶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⑷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⑸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⑹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⑺参与商账追收。

⑻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财务、技术的主要职责

⑴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⑵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⑶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⑷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⑸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⑹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 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⑴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⑵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 “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⑴“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⑵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⑶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⑷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⑸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的;

⑹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的;

6、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最终由法人代表审查决定。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⑴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⑴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⑵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 业务人员名片;

2 企业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3 各类电话、等通讯工具号码;

4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公司内各业务科室不得以本科室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科室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特殊情况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公司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公司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人必须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

⑴合同专用章由信用管理机构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⑵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⑶持有合同专用章的,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⑷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⑸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⑹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⑺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13、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4、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现场考核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信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⑴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⑵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⑷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⑸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⑹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⑺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⑻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⑼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⑽标的验收记录;

⑾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公司信用管理机构。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 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商账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

⑵停止供货;

⑶取消供货资格;

⑷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⑴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⑵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⑶拖欠货款;

⑷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

⑴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⑵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⑶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⑷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⑸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⑹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管理机构备案。

⑺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⑻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⑼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⑽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c48dd7844769eae009ed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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