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场、库、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01 06:03: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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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队库﹑场﹑室管理规定

一.中队办公室管理规定

1.办公室是中队干部进行办公和处理公务的场所。

2.内的各种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无杂物。

3.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常检查室内各类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5.办公室的设施物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二.会议(学习)室管理规定

1.会议室是全队人员开会﹑学习的场所。

2.会议室卫生由专人管理,随时保持地面﹑墙壁﹑黑板整洁

3.不准在是内吸烟﹑做台,不准嬉笑追打,不得损坏公物。

4.桌椅要按编号放置整齐,不得随意移动。

5.严禁在会议室会客。

6.会议室内的音响空调设备由专人管理。

三.荣誉室管理规定

1.荣誉室是中队进行传统教育的场所,也是中队集体荣誉的全面反映。

2.中队荣誉室的内容每年要整理一次。

3.奖状﹑锦旗要整齐挂放。

4.对立功人员﹑各种奖状﹑奖旗要留片并登记造册。

5.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卫生整洁。

四.卡拉OK室管理规定

1.卡拉OK室是中队官兵进行集体娱乐的场所之一,由中队干部负责管理。

2.每周开放一至二次,由中队有组织开展活动。

3.爱护拉卡OK器材,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4.卡拉OK室内不准吸烟,保持整洁卫生。

5.卡拉OK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使用时要关闭电器开关。

6.卡拉OK室不准播放不健康的影视节目。

五.图书室管理规定

1.图书室是官兵平时阅读书报的场所,每周一﹑三﹑五晚饭后和周六﹑日开放。

2.图书室内的书刊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又文书负责管理。

3.阅读书刊只限于在图书室内,借读书刊必须办理借书手续。没次只准借阅一册

4.要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画。损坏或丢失书刊必须照价赔偿。

5.进入图书室要 保持肃静,不准喧哗﹑严禁吸烟,阅读完书刊后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综合游艺室警营沙龙管理规定

1.游艺室是官兵进行文化娱乐的场所。

2.室内的各种器材﹑设备和其他物品按规定安装﹑摆放整齐有序。

3.艺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洁卫生,不使用时,每周打扫两次。

4.认真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搞好维修,保持室内器材的完整好用。

5,游艺室的器材﹑设备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七.体能训练室管理规定

1.体能训练室是官兵锻炼身体的场所。

2.体能训练室由专人管理,各类器材要定位摆放﹑使用,保证器材无灰尘﹑锈蚀。

3.要爱护健身器材,故意损坏,照价赔偿。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器材不得外借。

4.体能训练室除正课时间按周表按排开放外,每周一至 周五晚饭后开放两小时,周六﹑日下午开放。

5.搞好器材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八.训练场管理规定

1.军体训练场是中队官兵进行军体训练的地方。

2.周围环境由专人负责,保持清洁。

3.定期地对训练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训练时,注意防护安全。

5.未经允许外单位及小孩不准进入军体训练活动。

九.储藏室管理规定

1.储藏室是存放官兵物品的场所。

2.要按规定位折叠﹑放好。

3.储藏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周三﹑六下午,周日上午开放,非本队人员不准进入。

4.储物柜应进行统一编号,摆防整齐,每箱贴上班别及姓名。

5.室内保持整洁,要注意通风及防火。

十.器材库管理规定

1.器材库是中队存放训练执勤器材装备的场所。

2.中队应按规定保持器材装备完好率,分类摆放执勤和训练器材,常规器材应以一比一的比例库存。

3.室内器材装备应按严格按“三分”规定放置和保管,及时补充﹑更换﹑保质保量。

4.器材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常清理,定期点验和普查并作好登记。

5.室内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需要进出器材库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凭条出入。

6.保管员应按规定建立登记和移交手续,并记录清楚。

7.器材室应保持干净﹑整洁。

十一.食堂管理规定

1. 食堂是中队官兵用膳的地方。

2. 要爱护食堂内的公物,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3. 食具要统一,摆放要整齐。

4. 不准私自购买物品,在食堂就餐。

5. 未到用膳时间,不准进入食堂。用膳时讲究秩序,用膳后及时打扫食堂卫生。

6. 将剩余饭菜倒在指定的地方。

十二.干部宿舍管理规定

1. 干部宿舍是干部就寝值班的地方。

2. 干部宿舍的内务卫生由干部负责。

3. 搞好内务卫生,干部内务与战士一样,各物品摆放整齐。

4. 不准在干部宿舍接待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班宿舍管理规定

1. 班宿舍是战士用来休息的就寝的场所。

2. 宿舍物品摆放成一线。

3. 床铺上只准放置内务一个,草席一在行,冬季摆放棉垫一张,床单一张。

4. 床头柜里只准放置换洗衣服二套,枕头一个,并统一折叠,统一摆放位置。

5. 鞋柜里每人放解放鞋一双,凉鞋一双。

6. 不得将外来人员带进宿舍。

7. 宿舍卫生轮流值班负责,保持整洁卫生﹑无多余杂物。

十四.士官公寓(客房)管理规定

1. 士官公寓是招待官兵直系亲属或上级有关人员来队的地方。

2. 士官公寓由专人管理,亲属或上级有关人员来队要做好登记,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房客进住。

3. 服役期间的士兵其直系亲属来队不超过20天,士官直系亲属来队不超过30天。

4. 亲属(客人)要遵守中队的作息制度,本队战士不准在士官公寓过夜。

5. 士官公寓要保持整洁,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十五.接待室管理规定

1. 接待室是用于接待来访客人和联系工作的场所。

2. 接待室由专人管理,经中队值班干部批准后方可接待。

3. 不准在接待室内大声喧哗,从事违法活动。

4. 不准在接待室擅自使用电器,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5. 爱护公物,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十六.通讯室管理规定

1. 通讯值班室是受理火警和处理各种情况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 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熟悉通讯器材的使用,准确受理火警﹑其它报警以及上传下达,迅速接警报告,填写出车证,并做好登记。

3. 室内通讯设施要登记造册,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火警电话和外线电话。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 爱护通讯器材和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器材等物资要照价赔偿。

6. 交接班时要清点通信室内有关器材﹑设备﹑和物品。

十七.电脑室管理规定

1. 电脑室是中队官兵开展科技练兵和电脑教学的专业场所。

2. 电脑室由中队干部负责管理。

3. 不准在室内吸烟,做台,打闹。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4.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活动。

5. 不准私自拆动电脑设置,安装其它设备。

6. 爱护电脑器材,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十八.洗漱室及卫生间管理规定

1. 洗漱室是官兵洗漱的场所。

2. 个人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3. 洗漱室﹑洗手间的卫生按分工,专人负责,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并定期消毒。

4. 换洗的衣服要当天处理。

十九.卫生室管理规定

1. 卫生室是中队官兵诊病﹑治病场所。

2. 卫生室又卫生员负责管理。医疗器材设施﹑药品必须登记注册,并整齐放置。

3. 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做到每周对医疗品材进行一次检查和消毒。

4. 患病人员由卫生员诊病治疗,不准个人私自在药箱(柜)取药。

5. 卫生员诊病﹑发药要认真做登记,做到三查七对。严格医疗制度,做好医疗器材﹑药品的保存和保管及移交工作。

二十.维修室管理规定

1. 中队设立车辆及器材维修保养备用工具室,建立工具,零备件进入登记册,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保养。

2. 仓库地板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墙上无油污,并在仓库设置台﹑椅个一张,配备的工具及配件整洁﹑完整好用。

3. 汽车用的﹑工具及零配件应分类防止,摆放有序,不得混杂堆放。

4. 仓库内不得摆放与车辆维修保养无关的物件,备用零件﹑进入库应做好登记手续,并定期检查。

二十一、车库管理规定

1. 车库是中队执勤车辆停放场所,不得做其他方面使用。

2. 车库内应标明停车线﹑车牌号,以便于车辆停放。

3. 车库专人负责,每天空时打扫,保持车库清洁﹑干燥。

4. 执勤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5. 车辆发生故障时,一律在车库外处理,避免油污污染车库地面。

二十二.晒衣场管理规定

1. 晒衣场是官兵晒衣物的场所。

2. 晒衣场的设施﹑设备按实际情况设计﹑安装﹑划分使用区域。

3. 晒衣常又专人负责管理,官兵按照划分的使用区域进行使用。

4. 要经常保持晒衣场的清洁卫生,保证场内设施完整好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d246c0c8d376eeafaa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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