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乡村公路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 修建从 原有老路之间公路接通,双方村民共同协商如下:
一、甲方修建公路所需占用乙方各户土地及山林,乙方作为资源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修建完成后,如有国家需要征用,所征用的土地及山林款由乙方各农户收取。公路款由甲、乙双方按6-4比例分成(甲方占60%,乙方占40%)。
三、公路修建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公路通行使用权,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通行使用。
四、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村民签字:
乙方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1c9c64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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