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现状的反思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1-09-05 16:13: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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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现状的反思和建议

卫秋丽

  教师继续教育是提升教师素质及基础教育质量的关键。在当前教育改革的全球化背景下,如何有效地组织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素质,进而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是我国教育改革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情况

  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展开,经历了早期的学历提升教育后,逐渐进入到现在的为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提升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阶段,而且随着教师所在地域的不同,教师教育也有着不同的发展要求。总体上来看,在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的初始阶段,继续教育培训的性质是“补偿性培训”,大多数采取的是传统的培训模式,最通用的培训方式是“讲授”、“临床诊断”和“评价”等,要求教师学习和掌握培训者所提供的知识与技能,并强调统一的内容、统一的形式、统一的安排和统一的标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大范围普及,社会对教师由对数量的需求转向对质量的需求,教师的在职培训重心逐渐转移到提高教师的素养和能力方面上来。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是教师的义务之一,并在法律上规定我国教师有权享有在职培训。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开展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使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同年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通过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即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教师在职培训工程,来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不宜再以学历教育为重点,而应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培养高标准、复合型的教师。

  二、对目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现状的反思

  目前全国各地的教师继续教育机构的设置大体上可以分成市级、区级和校级培训三个梯度。培训机构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等不断涌现,然而不可否认新瓶装旧酒的现象仍然存在。实际上,更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机制,保证培训师资队伍的质量等问题,应该是教师继续教育首要考虑的问题。即,教师的继续教育应将着力点放在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需求为动力、以实践为载体、以专业发展为主旨的教师自主发展意识和自主发展能力上。

  (一)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需更新培训理念

  面对新课程改革,在要求教师掌握新教育理念的强烈呼声下,显然如果培训机构受旧的培训观念的支配,以旧的培训形式向教师灌输,其效果肯定是不尽如人意的。新课程改革有若干倡导的新理念,而在这之前,教师已经形成了若干教育理念。客观上教师的新旧观念必然同时存在,并不断斗争。所以培训机构应该建立新的培训理念,把课程改革的新理念以新的培训形式与内容展示给参训教师,真正“授人以渔”。

  依据新的培训理念,培训要取得好的效果,首先在培训之前应该对被培训者进行有关培训的需求调查,从而才能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反观现有的教师培训,真正系统完整地做到这一点的却并不多见。其次,培训教师要提前对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理念进行“热身”准备。培训教师本身的培训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滞后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的要求,也是导致教师逐渐对培训失去了应有信心的原因之一。再次,培训教师的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内容实用性不高。新课改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尽量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特色,使教师角色从知识的传授者向学生发展的指导者、合作者转变,而教师在接受培训时却亲身体会着毫无新意的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这难免会削弱培训应该同形势变化相适应的特点。

  大家比较喜欢的课程普遍具有理念新颖,实用性强,可以扩大视野等特点。如,参与式培训,通过创设情景,把新课程理念蕴涵于培训内容之中,由外向内逐渐深入参训教师的心灵。带领教师在培训活动中亲身体验,发挥参与教师的主体地位,并不是简单地口授给参与教师,教师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自然会在自己的教学中运用新课程的理念。教师培训并非“一招一式”可以达到目的,需要的是培训教师与参与教师之间不断地磨合、碰撞,最后达成和谐统一。

  (二)形成完善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机制

  国外一些国家为了调动中小学教师继续学习的积极性,一方面把教师的进修与进修后的加薪、晋级与岗位流动联系起来,积极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从而使教师的进修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是使教师意识到,继续教育是教育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个人人格不断完善的内在需求。

  目前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还不高,而且并没有像医生、律师一样真正成为一种专业。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重要支柱。由于没有可操作性的教师继续教育法律,很多教师实际上没有机会参加进修。我们大多数教师本身具有向上发展的想法和意愿,但是由于缺少了适时的外部激励和指引,往往致使教师自身发展的过程受阻或延长。比如,有些教师觉得个人承担的培训经费过高,与期待的培训效果不成正比,产生较强的心理落差,还有些教师甚至缺少培训进修的机会等等,这些情况长期发展下去,就会使教师对培训班产生敬而远之的态度,以致对整个培训都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与培训经费、业绩奖励等物质激励相对应的还有对教师的精神激励和鼓舞,如平等尊重,关心理解等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并要适时适量地强化危机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以增强教师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也是必不可缺少的。

  目前来看,我国师资的情况还处于相对紧缺状态,教师的教学任务相当繁重,教师很少能抽出时间参加进修,个别教师又没有机会参加进修。这就难免使得教师知识陈旧老化,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而且那种前半生学习,后半生工作的观念在教师群体中还占有很大市场。因此,要积极开设各种层次的学历、学位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建立和完善促进教师自我发展和自主提高的运行机制。更要尽快制定可操作性的教师继续教育法规,逐步建立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具体、单项的法律,把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教师继续教育具有稳定性和严肃性。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素质和地位,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 设计具有个性化、差异化特征的培训模式成为继续教育发展的必需

  传统的教师培训方法多以培训者“讲授”为主,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教师在接受培训时难以发挥主动性,教师本身具有的知识结构并没有得到充分地考虑。而实际上,充分考虑教师知识结构的个性化特点对于成功实施继续教育是极为重要的,由于教师的需求是有差异性的,是多样化的,因此设计具有个性化、差异化特征的培训模式成为继续教育发展的必需。虽然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日趋灵活多样,但是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依然存在,许多让人听到耳目一新的培训名称,其实质内容仍然没有多大变化。针对此种现象,培训机构应多总结培训经验,亲自接触第一线的教师,根据教师的实际所需和反馈信息改进培训模式,存优去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0a5f2b4b73f242336c5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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