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基函[2007]7号
【发布部门】a04a27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7.06.21
【实施日期】2007.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函(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开展“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向中小学生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使他们了解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进步,感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逐步树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的志向,并努力把远大志向化为每一天的具体行动,健康成长。充分展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成果,推动把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二、活动内容
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全国中小学生统一上形势教育课。课后开展相应的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日和班会等活动。
形势教育课通过“生活新变化”、“社会新气象”、“农村新面貌”、“科技新发展”、“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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