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绩效分配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10 01:52: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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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为了提高职工生产效率,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保障分院生产任务的顺利开展,保证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激励职工开拓市场的热情,确保职工的合理效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山西分院生产经营和效益工资分配办如下:

一、生产组织

1. 实行分院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2. 分院领导是工程设计项目的生产组织者。对外负责与业主沟通、合同谈判、催收设计费;对内按CCCD三标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统一组织生产,负责各专业间的协调,按总院要求完成并收集设计过程的质量记录;按合同要求的进度完成设计;按本办法规定的各专业产值分配比例和要求统一产值分配。

3. 项目负责人是实施项目组织领导者,配合分院领导落实各专业设计人和校审人;组织项目的技术方案讨论;统一专业技术口径;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进度把关;保证本项目的设计进度;做好本项目质量记录和传递。

4. 设计人员必须服从分院、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安排,按时保质完成设计任务,认真逐条回复各级验证校审人员对设计提出的意见,搞好施工服务,及时解决设计过程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完成设计过程中的质量记录的传递工作;

5. 个别项目因某专业人力资源不足,分院无力量完成,需将该专业设计外委时,由分管副院长提出经分院院长办公会同意后,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对外联系,实现分包。

二、效益工资分配

根据总院确定的工资体系,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工工资、效益工资(一)、效益工资(二)几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和年工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工资(一)根据总院预测的基数按月预支发放。(详见分院职工薪酬管理办法)

本分配办法所指的效益工资包括效益工资(一)和效益工资(二)。

山西分院本着遵循山西省市场行情,充分考虑到员工利益,兼顾分院长远发展,严格控制成本的原则,制定以下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根据项目的经营情况、项目的服务需求情况、相关项目的平衡情况,确定相应的分成比例;

(一)、设计人员效益工资收入分配办法

1、建筑项目:

(1)、依据总院各所的实际运行的分配办法和总院的指导意见;

(2)、分配额度与合同实际收费无关;

(3)、分配数额(设计人员效益工资收入):计算基数×(1+调整系数总和)

以3元/平方米作为计算基数

纯住宅建筑: 不设调整系数(即3元/平方米)

底商住宅: 调整系数0.1

人 防: 调整系数0.1

大型复杂公建: 调整系数0.5

一般公建: 调整系数0.2

地下车库: 调整系数0.2

别 墅: 调整系数1.5

备 注:1、凡结构专业涉及转换,结构专业份额×1.2

2、凡暖通专业中央空调设计,暖通专业份额×1.3

凡暖通专业为双系统设计,暖通专业份额×1.6

3、如小区(楼座)涉及室外管网的项目,室外管网另增加基础系数0.05予补偿。管网项目按百分比计算:其中综合管线为25%,施工图部分(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各占15%。

(4)各阶段所占比例

依据建设部2000年颁发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的规定,结合山西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方案阶段: 8%

施工图阶段: 92%

如果承担设计的工程项目有初步设计阶段,那么各阶段的分配比例为:

方案阶段: 8%

初步设计: 27.6%

施工图阶段: 64.4%

(5)各专业所占比例

依据建设部2000年颁发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的规定,结合山西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比例如下:

方案阶段:

如果参加方案阶段设计的专业只有上表中的部分专业,则没有参加设计的专业工比自动归入建筑专业。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方案设计,对于只作了前期方案、而没有签设计合同的项目,将方案设计分为五个等级进行计分:

(1)完整的方案设计,达到或基本达到建设部方案编制深度要求,或完整的投标主方案。计为5分。

(2)有比较完整的方案设计图册及有主要的立面渲染图版,或在以我为主的投标工作中的陪衬方案。计为3分。

(3)有简单的设计图册加上比较完整的总平面规划布置、户型以及简单的立面图。计为2分

(4)有比较完整的规划总平面、简单立面及户型,与甲方进行过比较深入的交流。计为1分。

(5)有完整的建筑构思和简单规划总平面以及简单的户型设计,只是和甲方进行了简单的、概念性的交流沟通。计为0.5分。

前期方案设计总费用原则上按照总院下达的收费目标额×25%×10%计列。

为鼓励建筑专业做方案,方案费按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打分评定,一个季度计算一次。(一年方案费按10万估计,一个季度按2.5万)

如果前期方案分配以后,项目签订合同继续设计工作,将按照前面相应条款核算方案费用,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即:如果已分的方案费超过8%,将从设计阶段扣回多发部分,如果不足8%,将予以补足。

如果有经济专业编制工程概预算,概算阶段按照0.25元/m2另计。

(6)各岗位所占比例

2、市政(公路)项目(包括独立的给排水项目、独立的暖通项目、独立的网项目等等):分配额度为合同额的25%。(因为分院现阶段市政、公路项目不多,近期人员也不准备进太多,所以项目肥瘦都是同样的人承担,不存在调配项目肥瘦的问题)。

3、项目负责人津贴(分院领导承担项目负责人没有津贴)按照项目分配总额的2%计算。项目负责人津贴单独计列,不在设计人员分配总额内。

4、各专业设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由各分管院领导负责确定。专业负责人的津贴按上表计取。

5、特别情况下效益工资确定:

(1)由于甲方的原因,产生多次反复修改的工程项目;

(2)方案、报建设计完成后停止建设的工程项目;

以上两种情况在每一年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频率不会太高,分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院长办公会一事一议确定。

6、同一工程项目不同楼座间重复部分

(1)地面以上完全相同,只有基础进行修改的项目,效益工资总额按相同楼座的10%计取。

(2)地面以上部分大部分相同,只是局部有一些小的变化,或相同单元拼接等情况,效益工资总额按相同楼座的10%~20%计取。分院领导会同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效益工资的发放

分院效益工资将依据项目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项目实施状况和收费状况,每年结算当年的应发数额。如果项目跨年度实施,效益工资将跨年度发放。

1、效益工资包括效益工资一和效益工资二。效益工资一按月预支发放,效益工资二实行不定期预支发放年底结清当年效益工资总额

2、员工效益工资=计算基数×(1+调整系数总和)×项目建筑面积×阶段比例×专业比例×岗位比例×年度考核系数(依据总院颁发的《员工业绩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计取考核系数)

3、对当年未完成施工的项目,效益工资按照计算额度的90%发放,提留10%作为现场施工服务的奖励费用。工程竣工后,按现场服务的实际天数核计发放。

4、如果出现违反强条规定等相关技术错误,还应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扣减效益工资。

三、有关奖惩的规定

效益工资分配的考核主要是为了维护分院正常生产秩序,督促各设计人员增强质量、进度、服务意识,加强职工的纪律性和责任感。

设计人员必须确保出手质量,如院审查每发现设计文件违反强制性条文一个或一般性错误和技术性错误5个,扣减该项目应得总额的10%;如总院审或外审每发现设计文件有违反强制性条文或一般性错误和技术性错误5个,则扣减该项目应得总额的20%;出现质量事故,按总院有关规定处理;确因业主要求急、设计时间紧,来不及校审、审核的图纸,设计人员、校审人、审核人应在出图7日内完成该图纸的自审、校审和审核。

设计人员必须确保设计进度计划的完成。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说明情况并取得分管院领导同意。否则每延误一天,扣减该项目应得总额的10%;

为加强员工工作态度,分院根据总院《员工业绩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在年终组织进行考核,确定员工个人考核系数。员工奖金分配根据考核系数确定,考核分90分基数为1.0,每分占比1%,最终确定员工奖金分配数额。

考核评分办法:1、院领导评分占比60%;

2、业主考核评分占比20%;

3、员工间考核评分占比20%。

考核内容详见附录表1。

应聘到分院的大学生,或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不满二年的新进员工,为了让其顺利成长,尽快独立开展工作,分院将根据工作性质,指定专人指导新同志的工作。其工资性收入执行分院规定:即第一年没有效益工资,第二年按其所完成的工作量50%发放,从第三年开始正常计算。研究生第一年没有效益工资。从第二年开始正常计算。

四、其他未尽事宜,分院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补充、调整、修改。五、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表1

员工考核评分标准

备注:在每个“考核要素”对应的如“10、9、8、7、6”中选择一个打√

二0一十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11aacee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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