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补办就业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 天河 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单位已与 林少滨 等 1 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以下:
1.员工个人问题
2.
3.
等原因,未按《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要求,在招用(续用)劳动者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现根据《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办就业登记手续,并承诺所提交材料属实且符合我国法律有关规定。
附:申请补办名单
经办人:(章)
公 司(章)
20 年 月 日
申请补办名单
注:登记类别可填(新增、续期、解除);合同类型可填(有固定期、无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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