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重要提示及填表说明(1)

发布时间:2017-10-29 11:57: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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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

办理依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

办理部门:市人口结构办

特别说明:1.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2.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申请人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3.凭国家职业资格落户的女职工以及女中专毕业生其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视其余女性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

特别说明:电子监察系统滚动公示中的“申报日期”是申报人网上申报后经过约15个工作日预审的“窗口接件”日期, 不是网上申报当天的日期。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时间的先后进行办理,不同的申报类别、办事人填表的完整准确程度以及材料是否齐全都会影响具体办理时间,希望广大申报人给予理解,同时也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和填表说明,为办理过程节省时间,避免重复申报。

1.请牢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出现申请信息无法查询的情况。

2.请务必首先仔细查看和阅读《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大连市引进人才办理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表说明),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落户程序。

3. 申请之后的办理程序请以人口结构办的审核意见为准,内容为“2日内至窗口办理”的《窗口接件通知书》不做参考。申请状态为“准予许可”的毕业生,在准予许可后直接至派出所办理即可。

由于网络数据存在有效期,请尽量在申请通过以后一个月之内办理,以免出现数据作废的情况。附件清单中的任何手续均无需上传。

4.仍处于两年择业期内且户口在原籍的辽宁省内生源地毕业生,如果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则按照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办理,且需要在备注里注明“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且未参加改派”并在窗口现场办理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5.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第二十条的高端人才,网上下载《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携带此表及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各1套,直接到市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无需网上申请;

引进人才落户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含在职学历,请在申请时填写非在职的普通全日制学历;

进出站博士后无需申请和填表,直接携带相关手续(具体请参照《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手续》中的相关手续第八条)至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即可

6.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准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先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

凭中级或以上职称申请落户的申请人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509室)办理学历核实认证;电话:84623384.

技工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大连就业培训管理中心技工教研室(白云山庄13号)进行鉴定。电话:84369128.

在大连以外地区取得取得四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需要符合当地的报考条件,并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取得四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无法确认的,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考试,取得由大连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进行网上申请落户。

7.落户申请因为某些问题被退回,状态显示为“不予许可”审核人员会在申请表中审核意见一栏里准确说明申请存在的问题。请点击“办件查询”栏目内的“户口核准”,之后选择新出现页面左侧竖列中的“申报表单”,即可查看已填写信息及人口结构办审核意见。

8.人单位的注册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gsxt.lngs.gov.cn/saicpub/)可查且注册地为大连主城区或新市区,则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否则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夫妻2人均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只需其中一人填表申请即可。

10.预约时间的方法:登录网站后,点击“办件查询”按键,会出现您目前的申请状态;之后点击“预约时间”,选择日期之后点击“查询”按键,会弹出新窗口,显示日期分为“上午/下午”。每一个对应的上下午时期后均有“点我预约”按键,选择相应日期的相应按键按下即可。成功后会出现,“预约成功”的提示字样。

11.窗口接件之后,未婚申请人需要出具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起至今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并在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至窗口办理。否则需要重新出具。

12.窗口接件之后,从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至窗口办理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否则必须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如果工作单位在辽宁省缴纳养老保险,则必须出具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缴费明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至窗口办理。(随迁有职业配偶必须提供社保明细)

13.大连市人口结构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 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楼。

网络申请方面的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致电62273575进行咨询。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

1.户籍地址及派出所名称:请填写目前户口所在地址,具体到区(乡),派出所名称请填写全称;

2.户籍类别:户口在学校或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含择业期内,下同)毕业生,需点击“在校”;

3.户口性质:居民户口请点击非农业人口(如果所持户口簿签发时间较早,请在填表前联系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确认户口性质);

4.拟落户地址及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姓名:申请人拟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地址确认单》;拟落户直系亲属家中的须持与亲属家庭关系证明到亲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同意落户意见书》;拟落户工作地的用人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落户申请书到工作地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引进人才落户同意意见书》;拟落户配偶户口《户口簿》中的,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并按户口簿上的内容填写即可;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须按照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填写;户主姓名必须填写;

5.落户原因:应届毕业生已持毕业报到手续在报到地已办理落户的引进人才,请选“工作调动”不要选“毕业生”;

6.学历查询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照该网站的相关要求,获取学历查询码(或用户名及密码)用于学历(国内)查询;

7.学历(国内)认证报告编号:此项系学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码(或用户名及密码)查询查实而需要通过学历认证查实的人员填写;*学历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故填表前您不要自行进行查询*

8.国外学历认证书编号:此项系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填写,请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按照该网站的相关要求,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用于学历(国外)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学历查询请参照此方式办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编号填写方式相同。

9.职称或职业资格及证书编号:依据此项规定办理落户的引进人才在填表的同时请提供您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件的相关编号。事先已进行认证及鉴定的申请人需在备注栏内备注相关信息。

10.注册地址:指用人(工)单位的注册地,注册地须在我市主城区或新市区(有工作的随迁家属同样要求)

11.个人社保号一般为8位数字。目前开发区社保中心网数据已不再更新,请各位工作地在开发区的申请人也提供8位个人社保号码,以供审核社保信息。

12.配偶及子女情况必须详细填写,如随迁配偶无工作单位,需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业证明证件种类;

13.备注: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请在备注栏内填写;仍处于两年择业期内且户口在原籍的辽宁省内生源地毕业生,如果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则按照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办理,且需要在备注里注明“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且未参加改派”并在窗口现场办理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14.写信息完成时,首先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键,然后点击右下角保存按键。此时信息才会被完整保存,之后核准无误后提交即可。请您在提交申请表之前仔细核准您的填报信息是否准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15.现场办理时间待预审通过后方可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00b6a6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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