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京国税征[1995]26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5.05.12
【实施日期】199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普通
发票防伪措施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征[1995]262号)
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5]4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ef4dff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08.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