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同意调整首钢总公司兼并怀化市综合农场成交价的函
【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发文字号】国资企函发[1994]1号
【发布部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4.01.04
【实施日期】1994.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同意调整首钢
总公司兼并怀化市综合农场成交价的函
(国资企函发〔1994〕1号 1994年1月4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处理首钢总公司兼并湖南怀化综合农场后资产划转中遗留问题的请示》(京国资工〔1993〕356号)和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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