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业并购的阶段性及其特征

发布时间:2021-02-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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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企业并购的阶段性及其特征
从战后到现在,日本中小企业的并购大致经过了六个阶段,与日本宏观经济的发展脉络形成了契合,反映了日本经济发展中产业生态众生相。

标签:中小企业 并购 特征

1 战后改革时期的敌对并购

战后改革期,日本企业并购是建立在分解旧财阀垄断、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基础上进行的。1949年物价稳定和并购经营决策的自主化,对于日本企业经营者来说首先直接面临的是敌意收购的危机。作为财阀解体和企业重建措施的股权再分配的直接后果,是日本企业所有者结构高度分散化,业所有权构成过小资本化。当然,在反对独占法、排除垄断和银行对产业的支配的战后改革时期,即便说是敌对收购,事业法人和金融机构收购其他企业还是有困难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企业推动的是稳定的股东策略、政府实行的是支持企业安定化政策。

2 经济高速成长时期并购的低迷

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的经济高速成长期到20世纪80年代区间,日本中小企业并购低迷。这个时期的并购主要是针对战后改革期资本分散化的政策,实施分割后企业的再合并。在90年代前半期日本国内中小企业间的并购依旧很稀少。在经济高速成长时期并购低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2.1 较快的经济增长缺少并购企业的供给。在高速成长期,作为并购的动机,直接的供给冲击比较少。在增长率超过10%的情况下,除了煤炭等基础产业外,生产设备过剩的问题还是较少出现。1973年石油危机后,出现了负的增长率后,日本经济的增长率大约维持在4-5%。所以并购市场上所带来的收购对象企业供给的经济冲击还是很小的。关于这种潜在购买对象少,战后所形成的主办银行的经营救济起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容易成为收购对象,可是日本战后主办银行的重建路线采取自主重建主办银行一方面采取废除债务、减免利息等经营救济措施。

2.2 从战后改革期到经济高速增长初期所形成的制度要因。一是独占禁止法被严格地执行,抑制了水平合并。新日铁的设立在独占禁止法上争议很大,王子制纸因考虑到禁止法终止再合并计划;二是战后的日本企业为了促进企业的稳定成长,实行长期雇佣经营体系,所以两个文化体系不同、雇佣习惯迥异的企业并购成本是很高的;三是担任成长部门的企业与六大主办银行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形成以银行为中坚力量的企业集团,其结果是企业为追求规模经济,要获得主办银行的同意进行合并或收购变得不容易。以银行为中心形成互相持股的网络,使作为投资替代的并购由于制度限制而具有高成本。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dbea6dc5d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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