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分析报告
【摘要】大学生村官,是指1999年来,在高校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自愿申请基础上,由政府部门依据一定标准条件和程序选派到农村(社区)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工作者。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由江苏省1995年率先推行,2008年在全国全面铺开。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农村的发展问题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农村的发展已然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正影响和左右着中国的发展,农村不发展、占中国人口60%左右的农民不富裕,中国也谈不上强大和富裕。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这一点在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体现,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有关“三农问题”的。农村发展问题之所以日益凸显,最直观的原因是与城市发展相比较,中国农村的发展日益滞后。而造成中国农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差异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代原因,既有观念原因,也有政策因素。而在这众多的问题和原因之中,许多人认为农村人才和精英的严重流失,是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就业问题是当前大学毕
业生面临的最大难题。自从实行大学扩招以后,我国的大学毕业生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1-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为145,212,280,338,413,495万人,2008年毕业生人数达到559万人,而2009年的毕业生人数更是将达到历史新高610万人。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补贴,按川委办发电[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每月补助22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8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定向考录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四)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