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发布时间:2019-03-12 19:51: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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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武财企[2006]447

【发布部门】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06.08.11

【实施日期】2006.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武财企〔2006447号)

各区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管理,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制定了《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年八月十一日

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管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基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和《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2号)及省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创新基金是经武汉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专项资金。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是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

第三条 市科技局是创新基金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第四条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第五条 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拨款。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预算情况和市科技局提出的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六条 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武汉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七条 项目费是指用于支持符合《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批立项的项目经费。根据企业和项目不同特点,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 管理费是指用于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对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招标、人员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项目统计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经费。具体按市财政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管理费实行预决算管理。年度管理费预算通过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审批后,列入创新基金年度预算。年度管理费决算经审计后,通过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 其他费用是指经市财政局批准开支的与创新基金有关的其他支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b08e3f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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