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时填写(包括新签、续签和解除劳动合同)。
二、“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然有效的人员必须填写的项目,失业登记已无效或者未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无须填写。
三、“合同结束日期”是“有固定期”合同类型人员必须填写的项目,选择“无固定期”无须填写。
四、“终止(解除)合同原因”、“终止(解除)合同时间”是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填写,新增或续签劳动合同无须填写。
五、“就业前身份”选择“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必须填写“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毕业第一专业”。
六、此表一式三份,由灵活就业人员和业务受理机构分别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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