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19国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与答案

发布时间:2019-04-24 15:46:5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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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

A.城市管理部门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创新地采用柔性执法手段

B.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设定歧视性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法院注重法理与情理相统一,要求法官坚决摒弃“合法但不合理”的司法判决

D.检察院要求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能动履职的积极性

【答案】C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A项,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B项,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C项,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的要求,片面地将合理置于合法之上,割裂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D项,体现了服务大局的要求。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C.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D.“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应有之义

【答案】C 【解析】C项,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但是,这并不等于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3.关于“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案】D 【解析】D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 4.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在最深层的本质上并无区别

B.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重新认识的标志

D.“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进程的一次重大创新

【答案】D 【解析】A项,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存在本质上的区别;B项,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而非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C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认识的重大转变的标志,但这不意味着它是重新认识的标志。

5.关于依法治国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保障

B.法制完备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C.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经是一个法治国家

D.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答案】C 【解析】C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完成只是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了成为法治国家的制度条件,法治国家更要求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即国家处于法治的状态之中。 6.公民从(  )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出生 B5周岁 C6周岁 D8周岁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答案选A

7.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D.合法原则

【答案】D 【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包括: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俗原则: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8.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将木地板、厨卫用具卖给乙公司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其经营范围,但不属于法条规定的除外情况,故该买卖行为应为有效法律行为。

9.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死者的(  )。

A.哥哥 B.配偶 C.侄女 D.祖父

【答案】B 【解析】《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D两项,“哥哥”和“祖父”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B项,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C项,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 10.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是(  )。

A.承租的房屋 B.储蓄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D.自有的汽车

【答案】A 【解析】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有价证券以及以财产为履行标的的债权等。A项,承租的房屋属于他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11.甲至超市购物结账时,售货员多找零50元。甲多得50元构成(  )。

A.侵权 B.违约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C 【解析】A项,侵权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售货员多找零给甲,甲多得50元不是不法侵害他人所得;B项,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多得50元不是与售货员事先协商好的,也不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不构成违约;C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由于售货员多找零50元给甲,没有合法根据而使甲取得利益并致使他人受损;D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甲多得50元不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

12.人民法院为涉诉的未成年人选定代理人。该代理属于(  )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答案】C 【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指定代理是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

13.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

A.姓名权和名誉权 B.名誉权和经营权 C.名称权和名誉权 D.经营权和隐私权

【答案】C 【解析】所谓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具有与民事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不可转让性、不可剥夺性以及非财产性权利的特征。A项,姓名权是自然人专属的权利,法人不具有;BD两项,经营权因都具有财产内容,不符合人身权的非财产性权利的特征;C项,名称权和名誉权属于法人享有的人身权。

14.下列选项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警察抓捕小偷而受伤 B.为生病的朋友烧香祷告

C.路人跳入河中救人而受伤 D.误将邻家的鸡当作自家所有而喂养

【答案】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①管理他人事务;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管理;③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A项,无因管理中的“无因”,是指无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警察抓捕小偷是有因,是警察的职责所然;B项,无因管理行为导致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法律关系,为生病的朋友烧香祷告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导致债的法律关系的发生;C项,路人跳入河中救人而受伤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D项,管理自己的事务,或者误将他人的事务当作自己事务管理的,或者管理公共事务,都不构成无因管理。

15.根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侵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B.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应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D.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

【答案】B 【解析】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致人合法权益损害时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6.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  )。

A.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同 B.当事人诉讼义务相同

C.诉讼权利的同等性和诉讼义务的对等性D.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

【答案】C 【解析】C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不等于权利义务的相同,而是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

17.有关公开审判制度,正确的是(  )。

A.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应当公开

C.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律明文规定不公开审理

【答案】B 【解析】A项,案件是否开庭审理取决于案件处理程序和审判阶段,与是否公开审理无关;B项,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宣判一律公开是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之一;CD两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1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4 B3 C2 D1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2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中规定身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但《产品质量法》为民法通则的特别法,在法律效力上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的2年规定。

19.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个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做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0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应当由民法调整。因此答案选D

21.下列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诉讼中的独立审级

B.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权提起的再审,没有时间的限制

C.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再审法院包括原审法院和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答案】B 【解析】B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2.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

A5 B10 C15 D.一个月

【答案】B 【解析】B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3.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答案】D 【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D项,体现了刑法中对过失犯的处罚明显宽于故意犯的原则,最能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24.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

【答案】A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概念做出了详尽的叙述,其中的但书规定,凸显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以社会危害性为根本特征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则说明其社会危害性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因而不认为是犯罪。

25.下列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的是(  )。

A.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不作为 B.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

C.同时犯 D.事先未通谋的窝藏行为、包庇行为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同时犯、事先未通谋的窝藏行为、包庇行为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行为可以是共同作为,也可以是共同不作为,还可以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因此答案选A

26.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

A.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

B.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其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

C.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队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

D.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答案】D 【解析】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A项,甲的强奸行为被强迫卖淫罪包容;B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法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C项,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失手打死交警构成结果加重犯;D项,丁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27.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

D.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答案】D 【解析】AB两项,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C项,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能排除监督,监督不同于干预;D项,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

28.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疑,于是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

A.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B.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C.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诉讼原则

D.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答案】C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9.李某为了牟利,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为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侵犯著作权罪 C.非法经营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视、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犯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因此答案选B

30.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确有悔改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

C.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D.正在提出申诉的

【答案】C 【解析】C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1.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解释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公安部

【答案】A 【解析】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及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因此答案选A

32.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  )。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B.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C.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D.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答案】B【解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因此答案选B

3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

A.虐待的案件 B.未成年犯罪的案件 C.侵占的案件 D.诽谤的案件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①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③虐待案,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④侵占案。因此答案选C

34.公诉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权属于(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社区矫正部门

【答案】B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诉案件起诉和不起诉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因此答案选B

35.乙购买了一批木地板堆放在门口,天突降暴雨,而乙家中无人,邻居甲担心木地板受潮不能使用,于是请人将之搬入室内,为此支付了搬运费200元。甲有权要求乙补偿其支付的费用,乙承担义务的性质属于(  )。

A.不当得利责任 B.无因管理责任 C.侵权责任 D.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乙承担义务的性质属于无因管理责任。因此答案选B

36.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201225前由丙向乙交付一批货物,但截止到201241,乙仍未收到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只能向甲主张责任 B.乙只能向丙主张责任

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D.乙只能选择甲或者丙中的一人主张责任

【答案】A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答案选A

37.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A9岁的甲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把家长珍藏多年的一幅字画送给邻居乙

B.甲乙之间达成的运输毒品的协议

C.甲以举报乙挪用公款为要挟,向乙索要乙的轿车,乙无奈之下只好同意

D.甲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台二手电脑给乙,二人达成了口头的协议,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答案】C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答案选C

38.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役权

【答案】D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39.甲向乙借款20万,到期后一直无能力偿还,丙欠甲10万元贷款已到期,但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现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向自己清偿该笔贷款,乙行使的权利是(  )。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代理权

【答案】C 【解析】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可知,乙行使的权利是代位权。因此答案选C

4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赔礼道歉 B.支付违约金 C.赔偿损失 D.实际履行

【答案】A 【解析】A项,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礼道歉不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41.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属于直接予以辞退的情形是(  )。

A.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

B.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

C.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D.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

【答案】C 【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①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③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④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⑤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2.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  )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A.允许 B.必须 C.可以 D.需要

【答案】B 【解析】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①秉公执法,办事公道;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③礼貌待人,文明执勤;④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43.对公安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是(  )。

A.公安秘书工作的内容之一B.公安法制工作的内容之一

C.公安专业工作的内容之一 D.公安指挥工作的内容之一

【答案】A 【解析】公安机关秘书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研究调查、组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文写作和文书处理、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

44.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  )应当予以辞退。

A.未满试用期的 B.经培训不合格的 C.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D.不能胜任公安工作的

【答案】C 【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①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③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④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⑤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5.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要求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务必积极履行公务,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  ),执法不阿。

A.严格执法 B.廉洁执法 C.公正执法 D.正确行使权力

【答案】D【解析】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职责、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①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②正确行使《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③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二是廉洁执法。

46.公安部于2003122发布的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

A.违者引咎辞职或撤职 B.违者予以开除

C.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D.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答案】C 【解析】“五条禁令”具体内容包括:①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②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③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④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⑤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7.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  )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A.行为 B.姿态 C.礼节 D.言谈

【答案】C 【解析】警容风纪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映。 48.下列属于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警民结合形式的是(  )。

A.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 B.派出所窗口服务 C.治安检查 D.流动治安派出所

【答案】D 【解析】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警民结合形式包括:警民联防、警民共建精神文明、“110”报警服务监督系统、流动治安派出所等。

491939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  )。

A.保卫部 B.社会部 C.调查部 D.政治保卫局

【答案】B 【解析】1939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50.认识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  )。

A.重要内容 B.重要方法 C.重要根据 D.重要步骤

【答案】C 【解析】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相区别的根本属性。认识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根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立法的过程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过程

B.法律规则有强制力,而法律原则则没有强制力

C.法律解释不可避免地受到特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D.法的物质制约性和阶级意志性都是法的本质属性

【答案】ACD 【解析】A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B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是规范,都具有强制力;C项,法与法律解释二者都具有物质制约性;D项,法的本质属性包括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法的阶级意志性和法的物质制约性。

2.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  )

A.张某强奸案 B.审判时l5岁的金某故意杀人案

C.王某间谍案 D.当事人谢某提出申请,且有证据证明确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答案】ABC 【解析】ACD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B项,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下列选项中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正确的是(  )。

A201311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B201311未结案件,在201311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C201311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

D201311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送达,仍然有效

【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201311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11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201311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201311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送达,仍然有效。

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审终审制度,但对下列哪种案件的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  )

A.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张某和李某的5000元借款纠纷案件,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B.选民资格案件

C.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D.房产继承案件

【答案】AB 【解析】A项,小额诉讼案件是指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B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5.关于回避制度,正确的是(  )。

A.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决定不服,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B.人民法院应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作出决定

C.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D.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答案】AB 【解析】C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D项,《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没有规定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A.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B.因船舶碰撞纠纷提起的诉讼

C.共同海损分担纠纷 D.其他海事损害赔偿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答案】AC 【解析】BD两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有(  )。

A.行为侵犯的客体 B.行为手段和方式

C.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D.行为人的心理态度 【答案】ABCD 【解析】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认为,这些因素或变量主要有:①行为侵犯的客体;②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③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④行为人的个人情况;⑤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8.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人身危险性 C.刑事违法性 D.应受刑罚惩罚性

【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③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因此答案选ACD

9.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B.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C.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D.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0.下列属于民事权利保护方式的是(  )。

A.提起诉讼 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权利保护

【答案】ABCD 【解析】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等。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

11.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ABC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体合格,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利益,形式合格,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法律允许的形式但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12.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  )。

A.政府征收了甲村的土地 B.乙将自己的彩电赠与了好友

C.丙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 D.法院判决所有权有争议的汽车属于丁

【答案】ABCD 【解析】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引起物权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和公法上的原因。其中,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买卖、互易、赠予、遗赠等行为取得物权,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②继承或者受遗赠;③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

13.下列各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有(  )。

A.接受赠与 B.收取孳息 C.拾得遗失物 D.取得买受物

【答案】AD 【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生产、收益(含收取孳息)、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时效取得、没收、国有化等;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接受遗赠、行政征收等。

1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

A.是一种要式行为 B.转让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

C.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否则转让无效

D.转让方式包括买卖、赠与或者互易等

【答案】ABCD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等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当事人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这种合同不是单一的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同时伴随着在从国家取得使用权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属于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转让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如: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筑用地条件。

15.下列选项中,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一个月内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

B.甲向乙发出出售电脑的要约,乙在甲规定的期限内回复:“价格每台减少500元,其他条件不变”

C.甲商店标价出售钢笔,乙未与店员协商就出钱购买

D.乙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冰淇淋一份

【答案】CD 【解析】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法定权利,是否对要约予以承诺,取决于受要约人的意思;受要约人对要约价款变更的,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而不是承诺;商店标价出售商品为要约,乙出钱购买则为承诺;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为要约,投币行为为承诺。 16.下列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

A.工人赵某将爱在外打架惹事的l2岁的儿子用铁链子锁在家中两天

B.大学生王某、李某与同班同学陈某不和,遂将陈某关在一小仓库内达三天三夜

C.农民赵某抓获到其家中行窃的窃贼李某,并将其捆在离家不远处的一棵树上达两天两夜,同对李某进行殴打,但未造成重伤

D.农民甲、乙将越狱逃跑的犯罪分子丙捆绑扭送到公安机关

【答案】BC 【解析】A项,不具有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只是家长一般性的管教孩子的过激行为;B项中,将陈某非法拘禁达到三天三夜,构成非法拘禁罪;C项,农民赵某殴打被捆绑的李某未造成重伤,不转化为故意伤害,任然构成非法拘禁罪;D项,属于正当的公民扭送罪犯的权利,不构成犯罪。

17.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的是(  )。

A.证人 B.鉴定人 C.翻译人 D.辩护人

【答案】AB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所以,伪证罪的主体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记录人,而不包括辩护人。

18.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

【答案】ABC 【解析】按照犯罪客体范围的大小,可以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种。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直接客体又可以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19.减刑的对象包括(  )。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它表明减刑的对象仅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 2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

A.羁押期间怀孕而审判时自然流产的妇女

B.犯罪时怀孕,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的妇女

C.疑犯在投放危险物质致人死亡时为74周岁、被审判时已满75周岁

D.犯杀人罪审判时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答案选ABCD

21.机关录用公务员应当考虑哪些条件?(  )

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 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答案】ABCD 【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体现了机关录用公务员要考虑机关职能,不同机关有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BC两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22.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  )。

A.德、能、勤、绩、廉

B.重点考核内容是工作实绩

C.工作实绩是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D.既要突出工作实绩又不能以实绩替代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3.公务员晋升职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有哪些?(  )

A.思想政治体条件过硬 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 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24.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

A.聘任制 B.任期制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答案】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25.公务员被降职使用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B.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D.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答案】ACD 【解析】公务员降职是指由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量才适用原则,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公务员,改任一种较低的职务。它一般意味着公务员所处地位的降低,职权和责任范围的缩小,以及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相应减少。A项,在我国,公务员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因此,不能将降职视为组织对公务员的惩戒性行为;B项,降职与行政处分是有明显区别和界限的。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受处分,根据其受处分的种类,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就是说,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某些权利是被限制的。而公务员降职作为职务关系的正常变更,以上方面都不应受影响;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项,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如果在现任职务层次上不称职,按照既做到人事相宜,又保护公务员权益的指导思想,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为宜。这样,有利于调动被降低职务公务员的积极性。

26.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

A.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B.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C.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D.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 27.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十六项违法违纪的行为,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  )

A.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B.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C.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D.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28.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处分,下列哪些属于处分种类?(  )

A.记过 B.警告 C.降职 D.开除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9.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哪些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

A.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产的

B.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C.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

D.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30.人民警察遇有下列哪些情形,不得使用武器?(  )

A.怀孕妇女使用匕首进行抢劫

B.抢夺财物后逃入商场

C.犯罪分子带着抢来的枪支夺路逃走

D6名犯罪分子对金店进行了抢劫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AB两项,符合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CD两项,不符合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31.人民警察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儿童的,不得使用武器,但是使用(  )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A.刀具 B.枪支 C.爆炸 D.剧毒

【答案】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32.人民警察遇有犯罪分子处于(  )的场所,不得使用武器,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A.群众聚集 B.存放有大量易燃物品

C.存放有大量贵重物品 D.存放有大量剧毒物品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33.交通警察利用职权(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B.索取、收受贿赂 C.滥用职权 D.玩忽职守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对(  )处以罚款的,当事人无异议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A.行人 B.乘车人 C.非机动车驾驶人 D.机动车驾驶人

【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5.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  )管辖。

A.违法行为发生地 B.机动车号牌核发地 C.违法行为发现地 D.驾驶员户籍地

【答案】ABC 【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36.以下哪种标志属于交通标志?(  )

A.禁令标志 B.指路标志 C.旅游区标志 D.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37.机动车驾驶人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得驾驶机动车?(  )

A.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 B.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 C.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 D.记分达到12分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38.下列哪些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

A.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B.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C.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D.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答案】ACD 【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D项,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该项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

A.转向失效 B.照明失效 C.信号装置失效 D.刹车故障

【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40.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  )。

A.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B.交通事故的成因

C.当事人的责任 D.证人证言

【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1.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  )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A.复议机关 B.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

C.处罚的理由 D.处罚的依据

【答案】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一百零八条规定:“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42.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  )。

A.悬挂机动车号牌 B.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C.放置保险标志 D.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43.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B.高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C.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D.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答案】ABCD 【解析】A项,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B项,聘请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罪名,侦查机关应当告知;C项,侦查机关不得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D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但不得干扰犯罪嫌疑人向律师陈述案情。

44.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李某的有罪供述 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C.李妻的证言 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答案】AC 【解析】AC两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明确规定了,采取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指控和定案的证据;BD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为线索间接获得的证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则未明确规定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因此答案选AC

45.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答案】AD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A项,笔记本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所以是书证;D项,的淫秽书刊也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事实的,也属于书证;B项,笔迹则是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所以属于物证,其鉴定结果则属于鉴定结论;C项,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属证人证言笔录,是对证人证言的记录,尽管是书面的,但其本质上还是属于证人证言的。因此答案选AD

46.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

A.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

B.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C.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

D.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

【答案】ABC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因此答案选ABC

47.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

A.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答案】AC 【解析】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有法定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两种情形,法定不起诉的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酌定不起诉依据是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BD项两,均属于法定不起诉的范围。因此答案选AC

48.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

A.某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某乙,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

C.某丙,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但只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D.某丁,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但所学专业为非法律专业

【答案】AB 【解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此答案选AB

49.黎某对被检察机关指控的数个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下列哪些情形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

A.黎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黎某犯数罪

C.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 D.黎某所犯数罪中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

【答案】ACD 【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外国人犯罪的、可能判处死刑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

50.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答案】A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准许,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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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数学考试技巧

一、 心理准备

细心+认真=成功!

1、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考场如战场,最大的敌人不是 难题,不是同学,而是自己。要知 道自己的短处。如,你做题比较急,题目还没看懂就开始答题、计算时不够细心、解大题时不肯动笔等。这对解决数学问题 是非常不利的,本学期有理数的运算,符号是常错点。 因此,认真、细心计算,你才百战 百胜。

2、先易后难,各个击破。 题目70%是低档题,是同学们能轻 易得到的分数,一定不要失分于此。 20%是中档题,是稍加努力做出的题; 10%是高档题。做题中卡壳时不要急于 放弃,先要动脑思考片刻,实在想不出 再标记出来,等整张试卷做完后回头再 做。千万不要为一棵树木而丢掉整片森 林。

3、合理分配时间,检查很有必要。 不要急于迅速做完,踏踏实实做完 每一个题后认真检查。先检查有理数混 合运算、整式化简求值、解方程三类型 题。再检查填空题,最后是选择题。 解方程的检查可以将解带入原方程 进行检验,如果等号两边不相等要立即 查找每一步骤,找出错误改正。

4、不纠结于不会的题,但不放弃“难题” 当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时,如果看题3遍都毫无思路,应该马上跳至下一题。所谓的“难题” 难在条件多,题意 长,多读几遍题,弄清所有的已知条件, 充分利用,就能得到应得的分数。

二、技巧准备

1、选择题 有些选择题可以代入答案验证;如 方程类型,代入验证比直接求解要简单 有些题目用赋值法(用某数字如120-1-2等代替字母),但是让字母的 值一定要符合题意。

2、填空题 书写要清晰,切忌乱改乱涂 要求只填一个答案即可的一定不要 多填,多填是毛病; 注意有多解的情况; 填代数式的结果应化为最简结果 即去括号合并同类型。是多项式要添加括号。

3、解答题

1)计算题(计算考的是细心,不会太难的,一步步来,不要急着快点写完)

易错点:运算顺序;运算符号;别抄错数字和符号! 往往第二、第三步的运算顺序出错!

2)化简后求值题

化简时原代数式可以用”原式”代 替,也可以抄一遍,但要抄准确。每一 步变形用“=”连接。 化简完后,按步骤书写:当a=…… 时,原式=……=……。 当字母的值没有直接给出时,要写出一些步骤求字母的值。 化简正确是关键,易错点:去括号时 漏乘,应乘遍每一项;括号内部分项忘了变号,要变号都变号;合并同类项时漏项,少抄了一项尤其常数项。字母颠倒的同类项,注意合并彻底。

⑶解方程组 、不等式、不等式组

解方程组时:每一步只作一种变形,一步步来,不要跨度太大 而出错,解完可以带入原方程检验对不对; 解不等式、不等式组:严格按步骤去做,注意解集的确定,要利用数轴正确定解集;易错点:去分母时漏乘不含分母项 (整数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验、 进行;按步骤得分,不可缺项。一定要多看几遍题目!划出条件词语,把题目意思搞懂后在动笔。列方程和不等式时,记得把题目已知条件列在草稿纸上,还有中文等式) 方程思想是最常用的一种数学思想,不管在小题还是大题中,列方程求解很实用。

成功历来都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数学没有你想的那么难!你认为难是因为你的计算老是出错,你的理解没有到位,你的知识应用还没有熟练…… 补救的办法就是:①细心计算;②多读几遍题,把意思弄懂;③做完后反复检查。 相信聪明的你一定取得令大家满意的成绩,开开心心过暑假!

以自信轻松的心情参加考试,当成是完成一项任务,加油!!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项也要乘以最小公倍数);②去括号时漏乘(没乘遍每一项)、部分项 忘记变号(要变号都变号);③移项忘 记变号;④将未知数系数化为1时分子 分母位置颠倒x的系数作分母);

⑷方程不等式的应用题

按列方程一般步骤:审、设、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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