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分中心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一、服务对象
已在我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凡符合条件,全年均可申报)
1.资格条件及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
2.注意事项
(1)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通信、计算机、园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农业(农林水)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通过国家或我市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通过初定取得该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年9月评审一次,具体材料参考当年的最新政策,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审工作中,首先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然后由专业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投票表决。
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以上基本条件主要是针对工程技术系列,除国家规定的通信、计算机、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园林、农业等系列的中级、初级职务资格需参加资格考试取得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1.办理评审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1)评审初级职称(五大生)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
(2)评审中、高级职.称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和《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
2.注意事项
(1)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规定执行。
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试用范围
注:
①以上市属单位是指市级职称主管机构,区属单位是指区县职称主管机构;
②在市外工作的,按上述要求办理。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成绩有效期
①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②从2004年起,取消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的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考试合格后,其合格成绩在申报评审(考试)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使用有效;
③从2009年起逐步取消全市职称计算机考试,统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成绩有效期5年。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11号),《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
(3)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为:中级不少于8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正高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并计入《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证书》内,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3.外报职称(经济、工程技术正高级、会计、教师系列、园林工程、实验、艺术等其余我市有评委会的系列)
由于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只有工程技术系列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理人员需要参评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则需要报送至市内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以下简称确认)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调动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相近)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由新的审批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1.办理确认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
(2)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注意事项
调动工作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相近)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同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履行确认手续。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理转评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与相应专业评审材料要求一致。
注意事项:
1.转评应在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2.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而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必须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需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其本专业工作任职年限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变更前后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五)办理时限
1.职称初定材料,人才中心受理后,35-40个工作日之内审批通过,领取职称证书;
2.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审材料,人才中心每年9、10月份受理,年底召开评审会并通过收,第二年年初领取职称证书;
3.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其专业职称评审会召开并通过后,返回当初申报的评审表(两份),到人才中心申报,35-40个工作日之内审批通过,领取职称证书。
(六)职称证书补办
在我中心通过工程系列评审会取得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遗失,需提交: 1.声明其证书作废的市级报纸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的补办证书申请; 3.2寸照片一张。
(七)申报费用
3、办理程序 1.申报人登录两江新区人才特区网-人事代理-下载相关表格;
或参考附件:相关表格及材料。2.申报人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和
相关资料一起送交我中心; 3.属直接认定的由市人才中心报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直接
认定。属评审的市人才中心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或送其它专业评审委
员会评审; 4.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签发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 5.我中心将评审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办理流程图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 夏 缘 023-********受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1号102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787032ab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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