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鉴于乙方无法在惠州办理车牌,现由乙方全资购买的小轿车挂靠在甲方名下,但甲方未从中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使用该小车中若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或任何经济损失、纠纷,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为保障各方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 本协议所指挂靠车辆信息如下:
品牌 ,型号 ,排量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二、 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 乙方自愿将购置车辆挂靠至甲方处,但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挂靠费用。
四、 甲乙双方仅存在挂靠关系,该小车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该小车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 挂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如乙方确需仍然挂靠至甲方处,双方需书面另行约定。
六、 双方权责:
1. 甲方责权
1) 甲方不承担车辆购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或任何经济损失、纠纷,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 乙方责权
1) 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间的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2) 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3) 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4) 在挂靠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纠纷,须甲方配合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的全部相关合理支出,由乙方负责。
5) 挂靠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八、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同等效力。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88924f1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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