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8-09-07 21:27: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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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一、购销合同是统称,包括两种合同:即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进货物的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售出货物的合同。这两种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一般不会在同一个合同中既采购货物又销售货物,而是要分别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

二、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是采购合同,一般是采购方作为甲方,销售方作为乙方;如是销售合同,一般销售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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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与代销合同有什么区别?这两类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在代销合同中,代销人对代销物能否销得出去不承担风险责任,购销合同中,所销售物品转移给需方后,能否销售出去,供方不承担风险。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内容有个清楚的约定,如属代销合同,就应约定代销费用、代销条件等内容。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10)兴民二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行纪合同纠纷

3.当事人

原告:南宁市益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某公司)

被告:广西港某源商贸有限公司南宁家某旺超市(以下简称家某旺超市)、广西港某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某源公司)

【基本案情】

2009620日,家某旺超市以"广西家某旺超市有限公司"(甲方)的名义与益某公司(乙方)签订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皇子过桥米线、乌江牌榨菜、华A面、雪健面等食品,交货实行送货制,不符合规定的品种、质量、规格的商品,违法经营的商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滞销的商品,已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接受退货;新品试销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滞销品进行调整;商品结算价格以根据合同确定的商品进价扣减合同约定给予甲方的折让(包括促销折扣)或返利后的实际价格为准;甲乙双方可视合作情况提出终止合同,但需办理清场手续;乙方经确认清场,按清场日期在60日内到甲方门店办理货物清退;乙方的最后一次货款,需在甲方最后清场手续办理完毕30天才能支付;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620日,终止日期为20091231日。同日,家某旺超市以"广西家某旺超市有限公司"(甲方)的名义再与益某公司(乙方)就乙方商品在甲方销售、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支付有关费用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家某旺超市在《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上均未加盖自己的印章,该超市代表人黄眷楼也未在合同及协议上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6aae152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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